别人送的马,你就别往马的嘴里看了
无人为孤岛;一书一世界
每次见到他,他都是想卖什么东西给我。这不是友谊。
大多数人如果能给更多事情一个机会的话,他们的问题都能解决。
独自生活的难处,在于不管弄出什么样的烂摊子,都不得不自己清理。不,独自生活的真正难处在于没人在乎你是否心烦意乱。
乐趣就是有个聪明、漂亮、随和的老婆,每一个工作日你都跟她一起度过。
我不知道,有上百万个白痴理由,主要的一条是,我是个白痴。
兰比亚斯看着自己的鞋子,上千节中学英语课上他没能完成老师所要求的最低阅读作业量时那种熟悉的羞愧感又一下子回来了。“我算不上个读书人。”
他尽量避免认识那些写了他很喜欢的书的作家,担心作家本人会破坏他对那些书的感觉。
长跑中有很多难题,但是最大的难题之一,是把钥匙放在哪里。
我们在二十岁有共鸣的东西到了四十岁的时候不一定能产生共鸣,反之亦然。书本如此,生活亦如此。
后来发现疼痛是好事。他以前经常边跑边想事情,而疼痛让他可以不去做那种徒劳无益的事。
他只想到可能会有人偷东西,却没想到可能会有人留下什么东西。
世界真有趣,对吧?有人偷了你一本书,还有人给你留了一个孩子。”
伊斯梅选择上一所大学,是因为她喜欢宣传册上的照片;嫁给一个男人,是因为他穿着燕尾服特别帅气;去教书,则是因为她看了一部关于某位能激励人的老师的电影。“可怜的伊斯梅,”妮可说过,“到头来她总是失望。”
兰比亚斯并不想念自己的妻子,不过他的确怀念下班后有地方可去。
他爱读书,他认为该有个解释。如果第一幕中出现了一把枪,那把枪最好在第三幕中开火。
我们处得挺好、挺愉快,至少对我来说,是难忘的七十二小时,但是有些人注定不会永远留在你的生命中
我担心你。要是你谁都爱,大多时候到头来会受到感情伤害。我想,相对你短短的人生,你觉得似乎已经认识我很久了。你对时间的看法事实上是扭曲的,玛雅。可是我老了,很快你就会忘了你曾认识我。
如果詹妮是一本书,她会是一本刚从箱子里取出来的平装书——书页没有折角,没有水渍,书脊上没有折痕。
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
我妹妹嫁给你的时候,我认为她是个白痴,可现在我看出来了,你不错。看你对玛雅,看你现在,赶到了这里。赶到这里是重点,A.J.。
我知道坏人的下场是罪有应得,但是哦,坏人也真的不想孤独一人。”
“我希望,别用四年的时间。”阿米莉娅说。“我会尽量在三年内把这几本读完。”
他不相信有什么“命中唯一”,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人,没有谁那么特别。
生活中每一桩糟糕事,几乎都是时机不当的结果,每件好事,都是时机恰到好处的结果。
知道你的心还管用,这就挺好,对吧。
人这一生就是一部运动员回忆录,”她说,“你努力训练,取得成功,但是到最后你的身体不行了,一切就结束了。
据说为了给可能为其收尸的人一点酬劳,海盗通常都戴耳环。
“我以前戴耳环。”他说。
“为什么?”她问,“你当过海盗吗? ”
“你打算在这次图书派对上向她求婚吗?”玛雅问。
A.J.摇摇头。“不,我不想让她难堪。”
“为什么会让她难堪呢?”
“嗯,我不想让她感觉被逼到了墙角,不得不答应,因为周围有好多人,你懂吧?”
他九岁时,他爸爸带他去看了一场巨人队的比赛。结果他们坐到了一个女人旁边,中场休息时,有人在超大屏幕上向这个女人求婚。摄像机对准那个女人时,她说“我愿意”。但是第三节刚一开始,那个女人就无法控制地哭了起来。从那以后,A.J.就不再喜欢橄榄球了。“或许我也不想让自己感到难堪。”“在派对之后?”玛雅说。“对,如果我能鼓起勇气的话。”他看着玛雅,“对了,你赞同的吧?”
我告诉她我根本不喜欢,而且我相当肯定我们那次去罗得岛就是为了看她。
没有人会漫无目的地旅行,那些迷路者是希望迷路。
好的婚姻,至少有一部分是阴谋。
好人难寻。
真爱不会输给距离,喜欢总是不讲道理。我始终都在寻找。不过是两趟火车、一趟船的距离。
没有极致的完美,太追求完美只会错过更多。真爱不仅仅是喜欢和欣赏对方的优点,更重要的是能包容和忽视对方的缺点,并努力为对方做出改变。
“我懂你的意思,妈。他们看来不像是闭着眼睛结婚的,”兰比亚斯说,“A.J.知道阿米莉娅不是十全十美,阿米莉娅也知道A.J.绝对不是十全十美,他们知道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这种事。”
“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那一段是这样的,“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驱车上路。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遇到他(她)。你会被爱,因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再孤单。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
要是有谁觉得你在一屋子人中是独一无二的,就选那个人吧。
如果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世界上总是有相同比例的幸与不幸又当如何?
“婚礼就是这样,”他说,“会让人感觉孤独得要命。”
他想在被抛弃前,先抛弃他们
这样描述车祸其实挺到位的:
灯光,亮得能扩大她的瞳孔。
喇叭,不够响亮且太迟。
金属像纸巾一样皱起。
身上不疼,只是因为身体没了,已在异处。
一个地方如果没有一家书店,就算不上个地方了。
我想我们都只会越来越老,所以我现在应该把握机会。
大学课程枯燥无味,我经常逃课去图书馆看书。并不是我有多么喜欢看书,而是我害怕虚度了时光,荒芜了青春。看书也许并没什么用,但是至少可以让我心里踏实一点。
他没法在学校里看,因为他的朋友会笑话他。所以他逃学,去安安静静地读。那本书需要很专心地阅读。‘听着,hombre, ’他说,‘学校对我而言一无是处。一切都在这本书里。' ”
到这个时候,我想都会选择有尊严的死,不拖累家人和朋友
是可以,但是要花一大堆钱。而且不管怎么样,只是推迟死亡而已。我不会只是为了多活几个月,就让艾米和玛雅一贫如洗。
所以一见钟情未必白头偕老,看运气了
我感觉在他内心深处,写了那本书的那个人肯定在那里。你不可能写了那么出色的一本书,却有如此丑陋的一颗心。可事实就是那样,他是个出色的作家,人品却很糟糕。
我就像是个在约会阶段待了太久的女孩。我已经有过太多次失望,得到过太多次‘非我莫属’这样的允诺,但从来都不是。
我们得去相信。我们时常接受失望,这样我们才能不断地重整旗鼓。
我会写一篇世界上最悲伤的入学文章,讲我怎么是个被单亲妈妈遗弃在书店的孤女,讲收养了我的养父怎样患了世界上最罕见的脑瘤,可是看看我吧,一名堂堂正正的社会成员。大家都吃这一套,爸爸。
“我记得曾有一个女人告诉我情趣相投的重要性。我记得曾有个女人说她跟一位名副其实的美国英雄分手了,因为他们话不投机。那也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你要知道。”A.J.说。
“那种情况完全不一样。”阿米莉娅坚持说。过了一秒,她叫了起来:“操!”A.J.以为肯定出了什么严重的事,因为阿米莉娅从来不讲粗口。
“怎么了?”
“嗯,问题是,我很喜欢你的大脑。”
“你会遇到某个人的,我就遇到了。”“混蛋。我喜欢你,我习惯了你,你是唯一,你这个混蛋。我不想再去认识新的人。”
以前我是个书店老板的老婆,那就够可怜的。很快,我就会是书店老板的寡妇。
一个人无法自成孤岛,要么至少,一个人无法自成最理想的孤岛。
>A.J.觉得医生的说话声音活泼得不合时宜。无所谓了,可以回家了,A.J.挺高兴的。
我们读书而后知道自己并不孤单。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
我的生活在这些书里,他想告诉她,读这些书吧,了解我的心。
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没有书店的地方算不上是个地方
这家书店对我来说,是最接近我这辈子所知道的教堂的地方
我们不全是长篇小说,也不全是短篇故事最后的最后,我们成为一部人生作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