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经过思虑、计划、安排,明代宗朱祁钰准备易储。
那个时候,广西浔州(今属广西桂平)守备、都指挥黄是思明土知府黄的庶兄。
既然提到了土知府,因与下文事件多有关涉,故有必要先简单说一下土知府相关情况。
元、明、清三朝,统称少数民族地区世袭的地方官为土官;明代中期以后,又称之为“土司”。
以领土兵及守土之别,土官被分为武职与文职两种:
属于武职的土官有宣慰使、宣抚使、安佐使、指挥使、指挥同知、土千总、土把总等;
属于文职的土官有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土同知、土通判、土州同、土县丞、土巡检等。
这些土官,分别设于湖广、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均由中央政府任命,颁发印信、号纸。他们世守其土,世长其民,世袭其职,分别受地方文武长官约束,并向中央政府承担义务,定期交纳贡赋,随时预备征调。
土官的任命、承袭之事,元朝隶属于吏部;明初沿袭元制,至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改为以武职隶属于兵部、文职隶属于吏部,但并不严格;至满清,沿袭明制,但较明代严格,且有少数隶属于理藩院。
自明初起,中央政府即实行改土归流,废除土官,但不彻底,直至清亡,土官在边远地区仍然存在。
明代的土知府,多设于云南、广西等省,是土府的长官;秩正四品;负责管理所属之府事,受地方长官约束;为世袭制,其承袭之事,隶属于吏部。
据载,黄年老,其子黄钧承袭思明土知府之职。
因觊觎土知府的职位,黄想从庶兄处谋求夺取。
于是,黄与其子诈称受了军门(明代有称总督、巡抚为军门者)之令,在思明府征兵。
随后,黄父子率领凶猛强悍的兵士数千人,乘夜急驰,进入黄家中,将黄父子肢解之后,装进瓮中,并埋于屋后园圃之下。
其间,黄家的仆人福童幸得脱命潜逃。
因福童认识黄之子及左右,逃脱之后,于是,他便向宪司(魏、晋以来为御史的别称;宋人亦以之专称诸路提点刑狱公事;元人习惯以之称上司)上诉黄父子虐杀黄父子的情况。
总兵(明置,派将出征,设总兵官、副总兵官,挂印称将军,由公、侯、伯、都督担任。后来统兵镇守,遂成一方武官重职。)武毅得知此事之后,遂向朝廷上书,报告了详情。
黄害怕被朝廷处置,于是,他谋划设计逃脱,以避死罪。
随即,黄派遣千户袁洪奔走京师,上疏朝廷,请求换掉太子(即孙太后所立、皇帝朱祁钰之侄朱见深,)。
看来,黄虽在边远,他对朝廷的动向非常熟悉。另外,黄揣摩上意的能力,也不能不让人惊叹。
收到袁洪呈进的黄上疏之后,朱祁钰大喜,他说是:
“万里之外,竟然有如此的忠臣,立即将此疏下发朝中大臣集议!”
此外,朱祁钰还命令赦免黄的罪行,并为其加官为都督。
礼部尚书胡濙、侍郎薛琦、邹幹会集大臣,廷议易储之事,王直、于谦听言之后,相互看了看对方,瞠目结舌,惊讶不已,很久都没回过神来。
当时,在场的司礼监太监兴安厉声说道:
“这个事情,是不可以停下来的,认为此事不可的大臣,不要在廷议上署名就是了,但不能首鼠两端。”
参与集议的群臣见兴安如此,皆唯唯诺诺地署名,赞成此议。
于是,礼部尚书胡濙等上言:
“陛下承当大明国命,中兴邦家,江山统绪的传承,应当归于圣上亲子,黄上疏,所奏易储之事极其正确,恳请皇上下诏,按照黄意见办理。”
据说,王直明白朱祁钰赏赐金银的用意在易储一事时,他将金银扣在案几之上,跺着脚,说道:
“这是何等大事啊,弄成这样,我们真是要惭愧死了!”
(本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