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于肖晨来说,只有向前冲的无力与茫然。茫茫人海中,注定会有那么一个人终究会出现在你需要的时间里,不迟不早。
自从上次回家,与叔叔的一顿大吵,作势要离家出走时的内心的决绝与愤恨,肖晨想,也许这次是她人生中做的最“出格”的一件事吧。当时的撕心裂肺还在,只是少了些许冲动。
回到学校后,书桌上除了堆积如山的试卷,还有凌乱的书本,别无其他。望着,错题满篇的数学试卷,肖晨无望地低了低头,嘴里无意的咬着圆珠笔。春日里细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那一头乌发上,零落的碎发搭随意的搭在耳畔,正当思绪远扬时,一个低沉好听的男音好似从远古传来,这才拉回她的思绪。
抬头望见的却是一张放大了的棱角分明的脸盘。“我刚喊你好几声了,在想什么呢?”,“哦,没想什么啊,你也怎么来了?”肖晨鼓起腮帮,眯着眼睛问道。
他是肖晨刚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县里,进入高一认识的好友—林子木。得亏有了他,带着这个方向感超级差的我找到自己的班级并报道,随后找到了自己即将待三年的宿舍。
于是,以后的生活里,他顺理成章的成了自己无话不聊的为数不多的异性朋友。因为自己不爱说话,能交到朋友对自己来讲,已经算是奇迹了。想起那会儿,我们两个时常一起聊天,他总是会突发奇想地提出特别“奇葩”的想法。也曾有一次,他对我说他正在写一部小说,里面还有我。当时,光想着就乐了。于是求着他,把自己写成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女王,结果他居然死活不同意,还义正言辞地说,这样会坏了他的小说。“哼,小气鬼,不写就不写。”为此,我还生了他好几天的气,他于是天天每到下课后就立马跑到我座位旁边,变魔术式地拿出我最喜欢吃的大白兔奶糖。一开始,我还硬撑,傲娇。可经不住他三番五次的献殷勤,我这才败下阵来,向心爱的零食缴械投降。
后来,因为分文理班,我毫不意外的选了文科,而他也选了理科,于是我们之间的交集也变得少了。再加上我本来就是个寡淡的人,想让我去找他,更不可能。也正因为如此,我们之间鲜有的见面也少之又少。
他今天的到来,竟让我有几分惊讶。正当我处于茫然之际,他不由分说的拉起我就跑,我匆忙地连笔也忘记放在桌子上。“干什么呀,风风火火地”我不停地在后面抱怨,而他却一声不吭。见他没有要说的意思,我生气地把手一甩,结果却不小心被一颗小石子拌地差一点跌倒。他看我不高兴,才开口道:“你想哭就哭吧。”我还在纳闷呢,他就霸道地把我的头放到他的肩膀上,硬拉着我靠近他。也不知是他的肩膀太宽大让我的心感到温暖,还是今天阳光太刺眼,自以为的坚强在瞬间土崩瓦解。我带着哭腔恨恨地扯着他的衣服,说:“谁说我要哭,我才不哭呢。”他又好气又好笑的拍打着我的背,“行行行,你不哭,你最坚强。”而我也顾不得他讲了什么,只是闷头大哭,说不清是委屈,还是不甘。
也不知过了多久,寂静的空气中只有我的哽咽声不绝于耳。待我擦干眼泪,才发现,我们居然就在距离楼梯口不远的林荫道上站着,两人还这姿势。我作势要躲,他却笑道:“原来,你也会害羞啊。”我捂着脸,细细的观察四周,还好没人发现,这才淡定自如的说:“邪恶的人类,等着老娘下次让你当中出丑。”虽然嘴上说着欠抽的话,其实心里却十分感谢有他这样的朋友。
我想这也可能是为什么以后的自己不愿结束这段友谊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