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第一天,室友带回了一个女孩,两个人默默的呆在客厅看综艺节目,默默的做饭吃饭,默默的回房间洗澡睡觉。没有任何解释交代,但诸多迹象都表明,室友在恋爱了。为了避免成为电灯胆,我尽量早出晚归四处游荡,留给她俩充分的独处时间和空间。因为知道选择这样一份感情的不易,所以愈发尊重而显得小心翼翼。
我们都是安静而注重私隐的人,虽然有着共同的标签却从未跨入过彼此的领地。而三年的共处一室比邻而居,让我很清晰的知道我们是同类,但双方都不揭破也不干涉,便促成了我们之间比缘分更让人心安的默契。毕竟,在几千万人的城市里,遇到一个可以共同生活彼此信任却毫无交集的人,原本就是一个奇迹,所以我相信是吸引力法则让两条平行线如此这般排列在一起。
还记得刚刚来看房子的时候,室友不在家,我与房东粗谈片刻便签订了合同,随后便风风火火入住了这两室一厅中的主卧。后来房东坦诚告诉我,见到我第一眼就觉得我与室友是同类,必定能相处融洽。那一刻,我总隐约觉得自己被看透了什么。而在与室友逐渐熟悉的过程中,我们更是用行动来证明了房东的慧眼如炬。
我经常带不同的女性朋友回家来住,她一眼便看出谁才是正牌女友,言辞之间偶有试探,我不承认也不否认,心中很笃定无论我承认与否她都已知悉真相。兜兜转转之后,我与相识六年的女友分手开始考虑嫁人生子,而她终于找到一个真心相待的伴儿然后正式出柜,我们在同一条路上背道而驰,向着自己认为对的方向。只是我们并未渐行渐远,仍然是比邻而居洞悉彼此所有秘密的同类。
<吸引力法则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