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终于来了”,李莱复躺在床上,语气平和地对这位客人说道。
这位客人似乎楞了一下,才把另外一只脚从窗外跨进来。他穿着邹巴巴的灰蓝色衬衫,一条墨绿色的椰树花纹的大裤衩,一双酒店常见的渔网橡胶拖鞋。以他的职业来说,这身行头似乎显得过于随意,放在早些年代,干这一行业需要穿一身黑袍,再带一把40米长的大镰刀,这样一来比较有威严,二来对方也不敢磨蹭。
临死之人才能看到这位客人,他便是死神先生。死神先生看起来二十出头,面色苍白,双眼通红,布满血丝。昨晚他和癌症研发部的同事通宵喝酒看球,早上睡过了头,打了个飞的匆忙赶来,已顾不上形象。他径直走向床边的一张单人沙发,瘫坐了下去。
“生死有命,富贵由天,可我怎么也没想到,咚咚那天居然能跳这么高,早知道,我就把它训练成比赛犬。”李莱复费了点劲在床上坐了起来。他今年28岁,正值芳华,上周被他自家的狗咚咚咬了,得了狂犬,现在已经是病发末期。
死神先生不慌不忙从兜里掏出一台可伸缩全身屏手机(机身全伸出来就会变成一把光剑这么长),打开死神系统,翻阅李莱复的死亡档案。原来李莱复养了一只边境牧羊犬,今年2岁,乖巧可爱。事发当天,李莱复带着咚咚出门倒垃圾,在扔下垃圾时,扬起的灰尘让他鼻子一痒,打了一个喷嚏。这个喷嚏铿锵有力,最高音达到了G3。咚咚打了个激灵,腾空而起,在越过李莱复的头顶时,狗头向下,尻尾扬起,触不及防地咬到李莱复的额头。
“咚咚咬完我之后,像一个犯错的小孩,灰溜溜地跑了,再也没有回来过。它肯定是在自责,不敢再回来面对我了。我没有责怪它,虽然我当时手里拿着皮鞭......我舞动皮鞭在空气中发出巨大的声响,我只是琢磨声响是来源于皮鞭抑或是空气。”李莱复沉默了一会,眼底尽是落寞,“我希望咚咚能回来见我最后一面。”
死神先生还在档案里看到,李莱复的伤口并不深,但他还是去医院打了狂犬疫苗。谁知道疫苗没有发挥作用,之后几天开始害怕水,于是只敢喝可乐,又开始害怕风,只敢开空调。死神先生皱着眉头,看着李莱复额头上还残留的伤口结痂,觉得十分的困惑。
更让他难以理解的还有李莱复面对死亡的平静。死神先生虽说入行不久,但也接过不少客人,自然死亡的、意外死亡的也有一些自杀身亡的,像李莱复这种英年早逝的多数都会心不甘情不愿。死神先生点燃了一支香烟,他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
“你难道不挂念你的亲人吗?” 死神先生缓缓地吐出一缕细长的白烟,烟雾像死亡的气息弥漫在灰暗的房间里。想起必修课上学过的知识,人之所以不想死,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人世间的各种眷恋,而当中最深刻的莫过于亲情。哪怕是孤独的职业杀手,也会怜爱一盆万年青。莫不成眼前这个人比杀手还无情?
“我的母亲我在出生不久便肺结核去世了,而我的父亲再婚之后也重新组建了新的家庭,大学毕业后我们便渐行渐远,少有联系。这当中固然有不幸的因素,但我并不抱怨。”李莱复看着死神先生,目光柔和,“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或许父母能陪伴你的上半生,儿女能陪伴你的下半生,亦或许朋友会在你的某个时刻开始陪你走上一段,尔后又会在某个时刻与你分道扬镳。但终究你还是一个人来,一个人走。”
“可是还有你的妻子呢,妻子可以是陪伴你一生的人。”死神先生振振有词地说道:“两个人因为爱情走到了一起,宣读誓言结为夫妻,这难道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吗!”死神先生神情坚毅,内心却有点虚,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是电视剧里正义的男主角,念着能量爆棚的台词。
李莱复叹了一口气,别过头去望向窗边桌案上的一个相框,相框里是李莱复和他妻子的结婚照。“婚姻嘛无非是一种由多巴胺、年龄、道德、寂寞等一系列因素综合考虑后做出来的一种利己选择,一种搭伙过日子的方式。这与爱情无关,哪怕始于爱情,终究会有毁灭的那一天。人生那么长,人那么多,怎么会有人这么幸运,能找到希望、愿意、可以相伴一生的人!婚姻是法律用来约束你的行为的,并不能束缚你的内心。”
死神先生听了,没有听太明白。在烟灰缸里掐灭烟头接着又点燃了第二根香烟,缓缓地吸入口里,烟草的味道塞满了他每一条牙缝、口腔,鼻腔和肺部——最后他咳了出来,果然烟不能吸得太大口。“那,难道你不觉得,你的人生太短了些?” 人在临死之前会回溯自己的一生,但那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需要死神加以引导的,死神先生严谨地执行着他的工作行为准则。
“我只希望过完我的青春,而不是一生。人生的快乐是随着岁月递减的,孩子都想变成大人,而大人只想变回孩子。从无忧无虑的童年,到初入社会的成年,再到一直脱发的中年,最后到疾病缠身的老年,我不觉得未来有什么值得期待的。”李莱复说完,视线从死神先生转向了天花板上的淡黄色顶灯。“我的童年很快乐,但这种快乐对于现在有什么意义呢?我现在很快乐,这种快乐对未来又有什么意义呢?”李莱复目光炯炯又转向了死神先生,“快乐只有发生在此刻才是有意义的,而你抓不住时间,所以快乐是虚无的。所以就像射精一样,在你还没反应过来的间隙,快感瞬间消失,只剩下空虚。”
“我有很多朋友,大家都觉得我是一个快乐的人。是的,每当我和朋友们一起抑或是在做我喜欢的事情时,我都发自内心的快乐。只是无论我怎么快乐,每当我一个人安静下来的时候,孤独总会袭来,吞噬我的整片黑夜。”平静了片刻,李莱复语气平和道:“这种孤独感与生俱来,而且从小到大,这种感觉没变过,如此熟悉,就像一位老朋友。”
死神先生歪着脑袋,用拳头顶着头,觉得很没劲儿,甚至有点挫败感。他没听懂李莱复讲的话是啥几把意思,但明显感受到李莱复的人生确实没啥几把意思,既然这样,或许死亡才是他真正的归宿,但是又想,既然都没感受过人生的真谛,那这样的死亡还有啥几把意思。他越想越是焦头烂额,于是又掐灭了烟头,前倾了身子,双手展开十指交叉,严肃问道:“告诉我,你的人生意义是什么?”
这时李莱复哼笑了一下:“人生意义?多么久违的词语!若干年前我也为之疯狂着迷!可是当我经历过了极致的快乐,极致的爱情,甚至是精致的精神享受之后,我发现人之所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任何意义,而这个词的唯一作用就是用来提问——‘人生意义是什么?’”
犹如晴天霹雳一般,死神先生觉得头晕目眩,想必抽烟太快就会晕烟。他手扶着着额头,陷入沉思。片刻之后他做了一个决定,他轻轻摇晃着脑袋说道:“我觉得或许现在...不是你死亡的最佳时刻。”李莱复则听了倍感意外。死神先生已站起身来准备离开,走了几步又停住了,背对着李莱复道,“我给你一次机会,我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你能够继续找寻...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死神先生咬字很重,“起码,对死亡有着最基本的尊重,那也是...对你自己的尊重。”死神先生的声音忽然有些许哽咽,“再见。”
平安无事,时间一晃已经过去三十四年,李莱复的病情毫无征兆地又发作起来。
他已经不记得走了多久的路,在一片漆黑的深山荒野里,唯有一枚皎月像白色梨花挂在夜空上。他觉得孤独,同时他又习惯了孤独,周围只有寂静,偶有几声从远出传来的凄凉的狼嚎。
李莱复又从梦里醒了过来,或者说,他看见自己醒了过来。在一间宽敞豪华的别墅房间里,他头发花白,面如死灰,安静地躺在床上。他似乎听见雨声,却又觉得烈日灼心,他似乎听见蝉鸣,却又觉得寒风刺骨。他的床头边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脸庞椭圆白皙,眼睛又大又圆,红着眼眶,穿着一身得体的翡翠色旗袍。李莱复想起来这是他的好朋友莴格。他们去湖里游泳,脱光衣服下水。他看见莴格年轻健壮的身姿,像海蛇一样轻盈敏捷。她率先游到了湖中央,转过身来笑意盈然地对他说:“我们分手吧。” “好呀!”李莱复乐呵乐呵地回答道。他们在湖中相隔十米对望,彼此都心情愉悦,随后莴格噗通一声潜进了湖里。
李莱复已不记得她的样子,哪怕现在她就在他的眼前。他躺在床上一点力气都没有,嘴里念念有词,但只能发出零星几个声音:“你去哪了...”
有一个中年男人凑了过来,他想听清楚李莱复说了什么,不过只是徒劳。这个男人梳着三七分头,戴着一副金框眼镜,身穿着一件灰色西装,没有系领带。李莱复认出他来,是他跟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大儿子李芒莫。他觉得这张脸既熟悉又陌生,因为他只能记得这个芒莫二十多年前的样子。他们在水库边钓虾,小芒莫问道:“爸爸,如果地球是圆的,那地球下面的人不就往下掉了吗?”李莱复笑呵呵地说:“傻瓜...” 李莱复已经不记得后面一句说了什么。突然间,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一直往下坠落,像掉进一个无底深渊,而那个房间在他的正上方,越来越远。
他被树藤绊倒,从山坡上滑落,一直翻滚了十几米,撞到一棵树上才停了下来。周围依然一片寂静,皎洁的月光散落在大地上,他躺在草地里,闻到了泥土的气息。
“大树...” 李莱复喃喃道。这时有个年轻人坐在他床头边,紧紧地握着他的手。李莱复看到年轻人的手臂上纹了梵高叼着烟斗的自画像,只是那个‘梵高’是一只瘦骨嶙峋的北极熊。李莱复认出来这是他跟第二任妻子所生的小儿子李尼斯。“海鸥要飞去哪呢?爸爸。”小尼斯看着从游艇上方飞过的海鸥,稚嫩的眼睛里充满着对大千世界的好奇。李莱复从沙滩椅上坐起来,看着那飞远的海鸥,沉默片刻后说:“我想,它们要回家了。”
除了李莱复,谁都没有发现在这房间的角落里还站着一位身穿黑袍,表情冷峻的死神先生。他两鬓白发,但身子依然硬朗,看起来神采奕奕。他默默地看着,耐心地等着。终于,李莱复用一种近乎哀求的语气发出了最后的‘呐喊’:“我...还不想...死...” 一滴眼泪从他眼角滑落下来。也终于,死神先生的脸上露出了老母亲般满意的笑容,他黑袍一挥,从背后抽了了一把40米的大镰刀,说道:“来,我让你先跑39米!”
李莱复从草地上站起来,并没有拍掉身上的泥土,而是直接往原来滚下来的方向走了回去。“继续走吧。”他对原地等他的死神先生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