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康永写过一本《LA流浪记》,讲述他在UCLA读电影硕士的经历。我觉得流浪是一种很浪漫和随性的状态,此刻对我来说是莫大的奢侈,我名义上是来USC访问的,实则来学习和修行,且叫“修学记”好了,就像日韩中小学生的修学旅行那样。
来LA的第二天,我和朋友出门找房子,累极晒极了也遍寻不到一家可以坐下的咖啡馆或者任何一片阴凉的时候,我脑子里忽然反复想起了这句旋律和歌词:why does the sun go on shinning? 来自电影《美国情事》插曲<The Essential> ,好吧,还是《后会无期》英文版,顺便推歌推电影)。房子找到了,回家后,皮肤大面积晒红,然后开始发痒刺痛。
LA一年到头这么毒的阳光,却极少见有人打伞,正因如此,我从国内带来的阳伞也被束之高阁了,为了make myself look not so different。就在昨天,去参加USC给访问学者举行的orientation,负责人邀请我们去参加一个在Palm Springs的活动,最后提醒我们说:“那个地方很热很晒,你们别忘了带防晒霜和墨镜,哦,如果你是中国人,别忘了带上伞”。听到这话,我其实并不是很舒服。我忽然就想,打伞又怎样呢?和别人不同并不是什么错,又没有伤害任何人。所以我决定把我的伞从柜子底下拿出来!
LA大概还是我待过的温差最大的城市了。现在是下午3点20分,室内干燥闷热,外面的阳光强烈到让人丧失了任何想要出门的欲望。然而此刻坐在房间里,虽然感受不到一点风,心里却很平静。这个夏天,在异常高温的中国北方待了两个月之后,我发现在酷热天气下,最磨人的,或许并不是过热带来的即时的身体反应,而是那种你不知道这种天气还要持续多久的无力感。与很多地方漫长的高温不同,来到这里的第十一天,我已经可以在每个热到令人烦躁的中午提醒自己:不要慌,再坚持一下,凉爽几个小时之后就要到来;而再过几个小时,你很有可能在睡梦中被冻醒。
七个小时前,我裹着外套,打开家门呼吸清晨微凉但异常清新的空气,整个人变得神清气爽。在楼上看着硕士室友们结伴起早去参加学校的orientation,心里忽然闪出一丝羡慕。跟一帮93、94年的室友住在一起,被一口一声“姐姐”叫着,想着一定要好好生活;不指望自己可以为她们的留学生活提供什么帮助,也起码不要给她们添麻烦。如果说我当初去加拿大读硕士的时候,还有任何一点猎奇的心理的话,现在这个阶段,或许更多的是一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心态:无论上天给了什么,都接着;还有,既来之则安之。然而, 我还是很怀念那种纯真的猎奇心态,那种可以投入真心去了解、探索和体会一个城市的渴望和兴趣。我觉得人生中最适合旅行的阶段有两个:25岁之前和40岁之后。25之前,无忧无虑,赤子之心;40岁之后,功成名就,游刃有余。而现在,我的第一个阶段已经过去了。虽然心有不甘,但现在却没办法不担心自己看起来并不“明朗”的人生。总是在A城市想着几年后一定要去到B城市,听起来像是在慎重地进行职业规划,但真的好像并不是一件很有乐趣的事情。我总是会想诸如此类的可能很无聊的问题:我们想得这么多,是自我太大了,还是自我太小了?
我其实在来LA之前就对这个城市没有什么期待,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包括Hollywood,Universal Studio,Santa Monica等享誉世界的旅游胜地。所以我总会想,也许现在来LA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时机:没钱、没时间;还有,没车。所以这里基本上没有给行人留下什么余地。公共交通在人均每个家庭超过一辆私家车的地方也变得非主流。2000刀可以在LA买一辆acceptable的二手车,车的覆盖率很高,同样高的还有肥胖率(虽然没看过数据,但我倾向认为两者是有关系的)。留学生租房的停车位通常都是自带的,你不需要付出任何额外的费用,可见有车才是生活在LA的标准配置。大部分留学生都是到LA第二年之后开始买车,因为第一年要上课,活动范围较小,开始实习或找工作了会更需要车去更远的地方。我也曾经想过买车,但后来还是放弃了。在过去的一周里,我们主要靠Uber出行,到大LA地区的其他城市去购置家具和大宗日用品。每当提着大包小包站在沃尔玛和宜家门口的太阳地儿里,打电话跟迷路的Uber司机艰难地解释我们的具体位置到底在哪儿,看着周围买完东西的美国家庭一个个开车离开的时候,我会想:我真的可以在这里生活得很好吗?
又收到crime alert了,在我来的十天内,学校已经发来两封学校周边持枪抢劫的犯罪报告。如果说在来这里之前还有任何一点害怕和胡思乱想的话,来到之后反而意外地心理稍微安定了许多。首先是因为学校的各种措施看在眼里,更重要的是,看到了这里的人都在用自己理性的方式来面对、适应和努力规避它。我似乎开始明白人们所说的,有些东西是永远不可能被战胜的,要有信心。我甚至会想,你有更大的几率遇到恼人的bed bug呢;所以,注意卫生吧。
就像我说的,半个多小时过去了,气温已经在慢慢变低,起风了。室友们陆续回来了,准备集体入住之后的第一个聚餐。我的快递一个多周了还没有从伊利诺伊州运过来,这周肯定没戏了,因为周五下午四点以后,美国人民大多已经无心工作。晚上11点以后,按照惯例,又将伴着邻居喧闹的音乐、举杯和欢呼入眠。我问我们的白人房东Thomas关于加州对大麻和noisy neighbors的规定,Thomas说,you know, this is LA. 还好,八个小时后,又将会是一个清冷、安静又阳光普照的周末清晨。
很难不想念香港,尤其是得知陈奕迅要去港大了,怎么能不思念。从前只觉得香港人活得局促,来到LA后发现,局促其实跟房子大小毫无关系,跟生活节奏也无甚关联。LA人种众多,黑人和拉丁裔随处可见,西班牙语是第二官方语言;作为美国西部的特大城市,LA是性小众的天堂;中国人依旧在一定程度上被边缘化和定式思维所困扰。下次就写写这个好了。
最后,分享一段很喜欢的歌词,来自何勇很有名的《垃圾场》:
我的家就在,二环路的里面;
这里的人们,又着那么多的时间;
他们正在说着,谁家的三长两短;
他们正在看着你,掏出什么牌子的烟;
小饭馆里面辛勤的是外地的老乡们,他们的脸色,像我一样。
暴热的LA中午,特别适合听听当年的魔岩三杰,觉得自己周遭都很燥热,却很悲壮;然而,最终一切好的坏的高的低的最终还是要归于平静。张楚说:安静是对自己最好的救赎。安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