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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有点不同的故事,也许你能看到最后,也许不能。但对我来说,它是一个世外桃源。遗憾,失落,或许绝望,混杂希望和新生。有些故事隐藏在暗处,无法言说,需要读者自己去品味了。
总之,迟燕书店永远向你敞开一道门。
从黑夜写到破晓,紧紧抓住未来得及流逝的回响,头顶的天穹,脚下的土地,都在氤氲着时间和纸张的气味。未来某一天,纸页泛黄,装订线脱落,翻开时哗哗作响,记忆如潮水般漫延,真正意义上的和解就达成了。
——题记
壹 嫩芽
1
我观察许久,女孩已经站在门口探头探脑了半天。
门口悬着藤蔓,木质摇椅藏在藤蔓之中,晃神间什么都看不出,茶几上放着半碗凉茶,一本《夏摩山谷》夹着书签,躺在阴影里。正值黄昏,落日的晚晖扫过低矮建筑,曲折地照在书店的门前。
那女孩轻抿双唇,手指轻轻夹住衣角,好奇,腼腆。在我以为太阳就要彻底落到山后面的时候,她终于迈进来,悬在门上的铃铛发出“叮铃”的一声脆响。
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女孩绕柜台很远,隐匿在丛林般竖立的书架深处,不发出一丝声响。我常常见到这样的客人,进店出店,像影子一样沉寂。也许只有他们手中碰过的,目光扫过的书本,不言地保守着他们的秘密。
我向窗户外看去,一颗菠萝,中间立着金黄植株,向外伸展带刺的叶片,直愣愣地站在小院的角落。这是上周宋小雅种下来的,提着铲子霸占了我院子的角落,兴师动众地把泥土都翻了一遍。
“这菠萝再不移栽,根就要被挤坏了。”她是这么说的。
我胁迫她把院子里的一地狼藉复原,至于为什么非要种一棵热带植物,我没问宋小雅,知道她总会找到无厘头的理由。
书和茶在书店外面,我在柜台里面处理着电脑上的图书目录和检索信息。
“啊!”女孩的叫声把我拉回了店里,我停下手头的工作,拖沓地拉着拖鞋,往声响传出的地方走去。在书店门口贼贼狗狗半天不进来的女孩扶着书架的一角,头发全都散落到一边,捂着胸口,瞪大了眼睛,一副被什么东西差点绊倒的样子。
差点绊倒女孩的所谓的“东西”正坐在书架的下面,手里捧着本《小鹿斑比》,此时睁大了眼睛,并且似乎才反应过来,手忙脚乱地爬起来,嘴里念叨着抱歉抱歉。
两个人自然而然地发现了我的存在。十一岁的男孩和看上去十六七岁的花季少女,同时转过头盯着我。都是最为忌惮大人的年纪,我心里轻轻叹了口气。
我俯下身,把男孩情急中扔下的《小鹿斑比》捡了起来,男孩抓住衣角,低下眼睛。女孩和内心争斗许久,才悄悄出声,“那个...店长吗?我们...”
我挤出一个微笑,什么也没说,同时把书递到男孩的手上,再转身离开。当我留下一个萧条的背影,能想到他们互相微笑的情景,我听到男孩重新坐下来,捧着他的书,女孩迈步往小说区走。
电脑上的字体泛着重影,我使劲地揉了揉眼睛,把视线投到窗户外。嗯,很好,这里可以清晰地看见一棵热带植物在快乐地生长。
先离开的是女孩,手上捧了两沓金庸小说,是要借。我看着她在借记卡上写下娟秀的字体:刘沅沅。女孩提着袋子,亚麻色的半长裙配搭扣凉鞋,披散的黑色秀发垂落脊背,就这样一步步吃力地离开了书店,走入户外血色的光影里,对她来说,也许是一片江湖之中。
天空变成了橘红色,蔚蓝的池子化作堆满水面的金鱼,让透明的空气也折射出橘黄。好像有人常对我说,那是温暖的色系,别再把它说成是血色。
男孩出来了,总是默默看书的男生,有时候一瘸一拐地,胳膊和脸上带着伤,我从未和他搭过话,只是整理资料空闲的时候随意地会看到他,瘫在书架下面看书,或是抬头望着窗外的景色,不知他看到突兀的热带植物会作何感想,我不知他叫什么,只在心里叫他十一。
十一悄悄瞥了我一眼,极其细微的动作,依然被我抓个正着。他耳根泛得通红,低着头疾走出了书店,也迈入户外明丽的血色里。有时候他会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匆匆忙忙地跑出去,像屁股后面着了火一样。
一个清闲的书店,暑假里没什么客人。我站起来,走到门外,在茶几上拾起书和茶杯。晚风拂过眼角和发梢,长睡裙轻轻飘动起来,滑过双腿外侧,我转身,努力地眨着眼睛,在重影中看到“迟燕书店”的招牌,它涂染血色余晖,渐渐隐没在黑暗里,于我好像是一瞬间发生的事。
进入店里,锁上门,上了楼梯,木制阶梯如常发出咯吱轻响,我提着脚,尽力不让拖鞋脱落。进入卧房便把书和茶杯放在桌前,在床上四仰八叉地躺卧,然后黑夜就慢慢侵入,冷入骨髓,又出乎意料地安稳。
2
宋甜甜和她妈妈一样抓着小铲子,母女俩正蹲在书店前面的小院里,围着一颗孤零零的热带植物。
宋小雅说:“你看,这个菠萝的叶子有刺。”
宋甜甜回答:“咿呀咿呀。”然后她用铲子插上土地。
宋小雅说:“菠萝会慢慢长大,你也是。”
宋甜甜张开小手,去碰她妈妈的脸。
宋小雅抓住甜甜的手,轻轻地亲了一口说“甜甜,我走以后,你要听爸爸的话。”
我坐在书店的柜台里,小风扇吹着,看着我不熟悉的大人宋小雅,有一种时光飞逝的沧桑感。学生时代的她的模样,那个一样在花坛面前蹲下的身影,慢慢地穿过岁月的长河,与妈妈宋小雅重叠起来。
“书夏,你看。”松垮的校服披在宋小雅的身上,她看都没看我,指着在一片叶子上扇动翅膀的瓢虫。
我蹲下来,伸出手去,却被小雅白皙修长的手指按住了,“嘘,你看着,别动它。”
我看着那只瓢虫慢慢地爬到叶片的另一端,死死地撑着不打哈欠。
她满足地站起来时,晚自修的铃声已经打了很久,熙攘的校园已变得死寂。好像就是这样,印象中不知多少次,蹲在花坛边上的宋小雅,就是从黄昏蹲到夜半,蹲完了整个高中时代。
“妈妈!”宋甜甜喊着,丢下铲子,站起来跑开,失去了对看上去丑陋的菠萝幼芽的兴趣。她奔到草地上,打滚然后看着天空,小手伸上蓝天,好像想触摸到云彩。
宋小雅走向我,带着吟吟的笑意。
“你别说了,我知道孩子很可爱。”我赶忙打断她即将开启的吟诵。
宋小雅的眼角下垂,眼光却莫名地黯淡下来。
我腾地一声站起来,努力提起自己的精力,想起宋小雅已是个单亲妈妈了,气就不打一处来,不知道那个男人作何行径,我暗暗地骂了一声。
宋小雅就扑哧一声笑出来,拉起我的胳膊,“走啦,别坐室内了。跟我到院子里去。尽你干娘的职责。”我拒绝的话被她最后一句塞回了肚子里,看了最后一眼孤零零的电脑,我跟着小雅走了出去。
“干娘,干娘,念起来跟老干妈似的。”我嘀咕道。但还是顺从地走到甜甜的身边,和她一起躺在草地上,看蓝天和白云。宋小雅远远地在我的木质摇椅上坐了下来,轻轻地左右晃荡,远远地看着我们,我隐隐意识到,小雅坐在一边看我和甜甜玩耍的次数越来越多了。越来越懒了,我心里叹着气,转而看向甜甜。
“甜甜,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悄悄地对甜甜说。她没有回答我。
“我是你干娘。”我撑起身体,看着甜甜的眼睛,然后扑哧笑了一声。
甜甜看着我的脸,突然哭了起来。
“嘘,干啥呀,让你妈以为我欺负你。”我凑在甜甜耳边说完,就重新躺了下来。
乖甜甜的声音小了好几个度,刚凝结的泪水还没滴落脸颊,眼中就又重新闪现好奇新颖的目光,她看着我,扑闪着漂亮的睫毛。
我抬头看着蓝天,白云如游丝点缀蔚蓝的绸带,悠悠荡荡地漂浮来去。那些看过无数次的天空,同样的位置,却从未有过相同的场景,每一朵云都与众不同,每一次变化都是万端无穷。
“你知道吗,甜甜,你妈妈不是个好妈妈。”我轻声地开口,眼角的余光里,宋小雅坐在摇椅上,眼睛越过我和甜甜,看着书店外面的小径还是别的什么东西。“你只有周末才能见到她,哪有这样的妈妈。她甚至没能给你一个完整的家。”
“但是,也是平凡而伟大的母亲。”我说,看着一朵云彩悄悄地遮住太阳的半边脸,“我所说的每一句话,你都要记得。以后写作文的时候,老师出到‘我的母亲’,你可得全文背诵啊。首先要写上平凡与伟大。然后写上,她就像你想象中的超人,可以撑起整片天空,还有你的人生。就算是一个人,也能永远永远地快乐下去。因为有你的存在。”不要把那些夜晚的哭泣写进去,不要把那些酒醉的迷茫写进去,写乐观阳光的那一面,温暖坚韧着。那些蹲在花坛草坪前的许多个夜晚,小雅的眼泪大滴大滴地落尽温润的泥土,融化在雨夜和霜露之中,也不需要写。
我感到一阵细微的触电感从脚踝直涌上脑壳,宋小雅不知什么时候蹲到了我的面前,我才发现我早就停止对甜甜的滔滔不绝,转而对天空发呆了。甜甜在慵懒夏日午后的此刻,已经开始了酣睡。
“怎么啦,想什么那么入神?”宋小雅把头支在她的两只手上,歪着脑袋看我。
我坐起来,咧嘴想笑,触电感再次传来,触上脚踝,小而紧实的肉块在手指间突兀。“小雅。”我盯着她的眼睛,认真地开口,“我们赶紧走吧,有蚊子叮了我,痒死了。”小雅看着我严肃的表情,扑哧地笑了出来。
我爬起来慢慢地走到大门,给“休业”的牌子换上“营业”。今天十一不会来,他周末都不会来。不知为何,我这样想着。
“干嘛,怎么都开始营业了?不吃饭了呀?”宋小雅嚷嚷着,让我想起从十点起床开始,就没再吃东西了。“走啊,今天我请客,咱们带着甜甜吃好的!”
我快速地把牌子换回“休业”,然后站在门口招呼小雅,“那快点,我已经准备好了。”
宋小雅睁大眼睛看着我,“就这?”我低头看看自己的睡裙和拖鞋,再看看小雅干净利落的T恤、半身裙和高跟运动鞋,郑重其事地点点头,“是的,我准备好了。”
小雅再熟悉我不过,很快整理好震惊的情绪,蹲下来把甜甜叫醒,拉着她的小手朝我走过来。阳光照在她们身上,一大一小的两个身影手牵着手,走在世界上最无限的光源里。我跟着太阳,冲她们笑了起来。
3
这是一座三线城市的小镇中心,人们行色匆匆经过亮着招牌的店铺,抬头也能看到纯净无染的蓝天和悠扬的云朵,低头是坚实的水泥地,在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让泥巴糊了满鞋。
在离我和小雅吃饭的这家烧烤店不远,是一片正在施工的工程地,巨大的打桩机和起吊机时常发出打雷般的轰鸣,所幸在偏远的书店,这轰鸣早已被房屋、人群稀释,就像地壳深处传来浅浅低吟般不可察觉了。
小雅抱着甜甜,坐在我对面,嘴里对着一块鸡肉吹气。我左手拿着五花,右手一串肥羊,正吃得津津有味。打桩机的声音就是这时传出的,甜甜含着小雅给她喂下的鸡肉,捂着耳朵哭了起来。
我口中含满了肉,用空的签字指着小雅的方向,毫不留情地责备道:“这就是你挑出来的好地方。”
小雅正忙着哄甜甜,只来得及给我一个白眼:“你啊,连家附近装修都不知道。”
我没回应,放下空签,喝下一大口麦茶,再塞进嘴里一串肉。
“天哪,你几天没吃过东西了,你平常吃东西吗?”宋小雅看着我的吃相,一阵阵发出夸张的埋怨声。我没有理她,继续啃手中的肉串。
连续性的轰鸣让甜甜慢慢习惯了声响的存在,止住哭的女孩抓起竹签,用手撕扯烧熟的肉。小雅向我使个眼色,指了指自己的电话,然后走了出去。
我倾过身子,对甜甜说道,“记得了,这是五花肉,是猪身上的精华,这肥牛呢,看上去像个薄片,但尝起来给人的分量,嗯呐~不可说不可说。还有这骨肉相连,谁说骨头一定要给狗吃的,人不是照样可以吃。香菜,香菜,怎么能不蘸香菜料呢,香辣酱、牛肉酱、花椒油、干碟、盐,不吃这种酱料,就不算是吃过了烧烤!”我把蘸满自己酱料的串串伸到甜甜的面前,然后手就被打了回去。
“别弄调味料,全防腐剂,孩子还小着呢。”小雅说。甜甜看看我手里的肉,一扭头,小嘴也嘟了起来,转身向小雅伸手,嘴里还叫着妈妈。
“好呀,你们一条心地欺负我。”我作势起身,坐到小雅那一边去。
小雅看向我,眼圈泛红。
“你怎么了?”我说。
宋小雅搂住甜甜,眼睛水灵灵地一眨一眨,“时间要到了...”
“是他?”我端起大麦茶,一口喝干了一杯。
“我...我要死了。可是我舍不得甜甜。”
“说啥呢,是他来要孩子了?”我说,茶杯重重地敲在桌上,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小雅没有回应,只是紧紧地抱住甜甜,眼泪从脸上无声地躺下来,滴到甜甜的背上。粉色的漂亮公主裙湿掉了,连同小雅的心。我突然想起,那条裙子是程冬给甜甜的生日礼物,现在都开始显小了,宋小雅当时还格外开心地向我介绍这条裙子,大概是几个月之前的事吧。
打桩机重重地轰鸣起来,冲击声响把金陵城郊街道小雅明媚的笑容复刻下来。
“你知道吗,我好喜欢他。”宋小雅背着包,走在明丽的阳光下,城市玻璃窗户反射,把她笼罩在一层透明的亮色下面,她的整个身体好像都散发着某种跳脱的气味,不过我分辨不出那是什么,就这样走在她身旁,黯淡沉寂着。
程冬是我们班最吸引人的男孩子,他是看春风不喜,听秋蝉不烦的少年。他向总是蹲在花坛旁的小雅表了白。金童玉女、天造地设。
他们从十五岁的懵懂,走向了二十五岁的成熟,经历告白、形影不离、异地,他们决定结婚。
我站在小雅的身后,她的笑容很亮,好像是为了遮掩心里的东西那么亮,所有的一切就像投入井中的月亮,不过是幻象。那座海市蜃楼,从很早以前就被搭建起来,不知什么力量使它维持着驻于云端,挥散不去。
程冬在来宾的唆使下灌醉了自己,揽着新娘的胳膊,被她搀扶着离开会场。
酒席散去。小雅脱下婚服,带着宠溺的微笑看着早已昏睡不醒的丈夫,我磨磨蹭蹭地不离开,她就牵起我的手,说,再陪我聊聊天吧。我们就坐在她空旷的酒席餐桌上,磕着瓜子,聊着学生时代的风流韵事,聊着大学期间的追逐梦想,聊着受挫,聊到欢喜。
小雅说话时眼睛抬起来,睫毛微微闪动。纤细的手指不时揉搓着自己的便服,眼角的余光扫视闭着酒店电梯门,每次眼神转向我,就绽放甜甜的微笑,我欣赏着,脑海里出现一只警觉的兔子,立着身体,耳朵竖成天线。
“你知道吗,我好喜欢他。”宋小雅提起自己的时候,只说了这么一句话,很熟悉,熟悉到温暖的程度,天边开始露出鱼肚般专属清晨的冷气寒光,我们才发现已聊到日头升起。
烧烤店的宋小雅紧抱甜甜,眯缝着眼睛,嘴唇一开一闭,流着无声的眼泪,打桩机的巨大轰鸣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侵吞我的视觉、听觉和触觉,只留下轻微的颤栗。
4
宋小雅喜欢花草鱼虫,志愿填报翻了满书去寻植物学,阴差阳错地成了制药医师。她近日请了假,好像在谋划着什么,我就把书店二楼的一间小房给她暂住。
我靠在扶手椅上,感受暗淡的阳光从窗口倾泻。书店里十一正在书架间闷头看小说,刘沅沅在书店的休憩区一角,捧着上次借来的金庸武侠小说津津有味地看,也成了常客。窗外的热带植物菠萝仍然没有像我期盼的那样死去,甚至活得好好地。
天空积着厚厚的云层,天气变得极其闷热,正当我受不住困意,即将陷入小憩时,一个拿着公文包的男人迈步进了小院。我抬起头,睡意全无。
程冬径直推开书店的门,跨至前台。我斜靠在柜台后面的椅子上,看着他。
“宋甜甜呢?”他开口问道,我暗自好奇,为什么甜甜是跟着妈妈姓的。
我抬起眼睛,观摩着这个老同学。西装笔挺,公文包和皮鞋都黑得发亮,我使劲地找,却再也难找到昔日少年痕迹,“她在和妈妈玩捉迷藏呢,一找不到妈妈就激动地哭着喊人,怎么都哄不起来呢。”
“我想和小雅说几句。”
“我说了她在和甜甜玩捉迷藏,没空见你,”我拿起桌上的茶杯,轻轻抿了一口,咂咂嘴,然后眨着眼睛看程冬。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暴起青筋,半倾身体,压低声音冲我说道,“李书夏,你一直都觉得自己什么都知道。但是这些年来,宋小雅受的那些苦,她心里想什么,最清楚的是我,不是你。”
我放下茶杯,抬头对上他的眼睛,知道气势上绝不能输:“程冬,小雅的事情,我确实没你了解的多,但一点就够了,甜甜是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东西。”程冬的表情在一瞬间变得很沉很沉,然后又恢复过来。他嘴角上扬,笑了起来,我却觉一阵心悸。
“姐姐...姐姐...”清脆又带着些微怯怯的声音逐渐清晰,当我终于听到十一的声音,他正攀在前台的侧边,踮着脚尖冲我喊着。
“怎么了?”我把程冬晾在一边问十一。
“二楼有奇怪的味道飘下来,很不好的东西。”十一说,他的眼睛抬着,接触到我的目光,不知为何,脑海突然冲入一阵摆脱不掉的失衡感。程冬在我反应过来之前,就向书店的深处冲去。
“你等等。”我站起来往前冲去,心里有一道声音在说,我不仅仅是在阻止程冬。
楼梯吱呀作响,紧闭的房门杳无声息,我掏出钥匙插入锁孔,齿轮绞合的凝滞感让我的心也凝固起来。我开始拍门,并喊着宋小雅的名字。程冬扔下公文包,把我生硬地扯到一边,然后开始撞门。
我扭头往下跑,经过楼梯的底端,看到十一倚在栏杆上,静静地站着。他的眼睛里盛满我要的答案。我奔向院子,从二楼窗边的一棵树底部开始往上攀爬,睡裙绊着腿脚,汗水糊了我的眼睛。
攀到最高的一节树枝,我在窗台上坐了下来,窗玻璃内部,如同幻象一般,宋小雅头朝下趴在房间中央,一动不动。
我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但是好像发生了许多事情,我头晕目眩,看不清周围发生的事情,也无法加工过于剧烈的情绪。
程冬在院子中央喊我的名字,手上抱着一个穿粉色连衣裙的女孩。院子里聚了不少的一群人,我坐在二楼窗台上,看着日落渲染的血色风光。“快下来啊...”“危险...”“才去了一个...”隐隐绰绰的人声在耳畔喧闹,我觉得甚是嘈杂,便冲他们大喊:“书店休业了!该散的都散了!”
人群被我扭曲的音调吓了一跳,纷纷往外退开,我抓住树枝,几乎是从上面滑落到地上,然后径直走到院门外,把牌子从营业换到休业的那一面。
一个女生红着眼眶朝我这边走过来,好像怕惊动什么一般轻轻地问道:“姐姐,书店还开门吗?”这女孩好像叫刘沅沅,我在哪里见过她的。
“明天当然还营业啊。”我扭头冲那女生一笑,她没有回我一个微笑,而是愣愣地呆在原地。一个穿西装拿着公文包的男人,牵着一个东张西望的三岁小女孩的手,走出院门。然后人群散去,夕阳的血色浸染了院子的角角落落。
院子里一株菠萝正开得青翠欲滴,直指苍穹的金色果实,跃然跳入我的视野。
然后我想起一张脸,一张让我的心紧缩起来的脸,她露出了亮闪闪的门牙,眉毛左高右低地做着鬼脸,“书夏,我买点化肥农药,给它施肥除虫。”
然后流失的记忆突然大段大段地侵吞了我的大脑,一声清冷的宣告冲破鼓膜,那是我从窗户外跳入房间开门时,一个穿白衣服的人说的,“服了过量农药。”纯粹的白色,往曾跃动清丽的脸上盖去,如今那脸颊只现出苍白,嘴唇泛着青紫,不详的颜色。一个一身黑衣的男人似乎颤抖着身体,跪在柔软的躯体身侧,窗外,一个女孩从院子的一角冲出来,捂着眼睛的双手伸开抓着空气,“妈妈...捉...捉迷藏~”
我睁开眼睛,重新看到空无一人的书店小院,夕阳光辉无孔不入地侵入角落缝隙,在橘光笼罩下,那株菠萝显得比以往更加突兀显眼了。视野中出现一抹奇异的颜色,我蹲下身,眨着模糊的眼睛往土上看去,一株嫩绿的新芽,从菠萝本体的身侧破土而出。小叶子带着还没有任何威慑力的刺,在风中轻轻摇曳。
小芽染上一滴露水,然后又是一滴,我抬手伸上脸颊抹着,不让眼泪把它淹没。
5
父亲走后,是母亲独自把我抚养长大。期间许多男人来过,母亲和他们交谈,让我叫他们爸爸,然后叔叔离开不再上门,母亲怕我受委屈,而他们或多或少看中的是母亲的拆迁户身份。我从小安静,不喜欢说话,也没什么朋友。花草树木成了上学期间唯一的玩伴,万物有灵。母亲想让我像正常的孩子一样长大,富足而充盈,她努力工作,我也从未缺少什么。我曾对你说过,这辈子我不会嫁人,是因为母亲一直告诉我男人喜新厌旧,朝三暮四,她说向女孩示好的男人都有隐秘的私欲,要我时刻当心。所以我抵制男人,又因为幼年的缺乏触碰,我害怕也期待着了解他们。我以为我会在排斥男人的心态里这样过一辈子。
高中程冬出现时,好像整个世界都变成彩色。我偷偷地喜欢上了这个一身少年气的男孩,笑起来露出的虎牙甜得要人命,我想一辈子默默喜欢,足矣。我们在一起后,连我也想不到,我怕男人,又是多么想得到稳固和踏实的安全感,我想24小时呆在他身边。可是我又觉得对不起母亲,是她抚养我长大,她反感我身边的任何异性。我不能告诉母亲我恋爱了,我也不能告诉程冬,我是多么想让他永远待在我身边,矛盾日夜撕扯,我不知道找人诉说。
没有人在身边时,我常常哭泣,也许对着花草树木,也许是对着你。你以为是程冬对我不好,但不是的。我从没有告诉过你,每次接近他,我的内心就止不住颤栗,每次远离,内心缺失感无从填补,每次回家,看到母亲我总一阵阵愧疚。我整日活在痛苦中,成绩下滑,勉强考上本科。想做生物学家的梦想也破灭了。
程冬是一个那么好的男人,甚至我拉着让他尽快和我结婚时,都没有犹豫。但是我依然不能接受,母亲在我心目中灌输的男性形象,我相信有一天程冬也会离我远去,不是今时,便是明朝。在我把恋爱关系昭示天下后,母亲也常劝我,要我时刻当心,做好他离开的心理准备。我待人一直谦和,但面对程冬,我总是发脾气,每时每刻不在痛苦和纠结着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母亲参加了我的婚礼,她头发已花白,眼睛却因为我的幸福流出了泪。愧疚感侵蚀了我全身,感觉像是我夺走了母亲的幸福,让她一生耗在我身上,失了流年和青春。
第一次圆房,痛得撕心裂肺。害怕和恐惧指数级增长,那次过后,我再也不愿让程冬靠近我一次,甜甜也是那时候有的。生下她后,医生说我得了产后抑郁症,程冬被我折磨地不像人样,黑眼圈深得像吸了毒,身形也日益瘦削。结果他只对我说,说要一辈子陪着我,让我什么都不要忧虑。母亲赶到我的身边,和程冬一起,在病房陪我。
我看着这一辈子我觉得最对不起的人,我想起了你。我们互不亏欠,你抱怨我做无聊的事,我责备你老是不守规矩。我喜欢那种感觉,我不想要一直在愧疚中度过终生,只要想想都觉得未来的日子黯淡无光。
然后我就带着包裹来找你了,我们互相不追问对方的私事,只是闲聊,只有和你,我才感到真正的轻松。开店的小镇离程冬的老家很近,我和程冬双方去城市上班,把甜甜寄托在他老家,我一周来看她一次,也借着机会来见你。
甜甜两岁那年,医院诊断我的病症加重。我主动提了离婚,知道自己只会拖累程冬。我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写下这封信,但一想起那段日子,我的眼泪总是止不住的掉,让我没办法再打出一个字,只是那一刻我才知道,我有多么多么喜欢程冬,不仅仅是我屡次向你提起的喜欢,我还深爱着他。他接受了,抱着我的力道几乎要让我窒息,我不忍心再看他一眼就离开,他的痛苦是我更加不能承受的。日后我开始以泪洗面,大家包括母亲都以为是程冬不要的我,母亲在家中继续对我说男人有多么不堪,我竟觉得这是她一直想要看到的结果,第一次和她大吵了一架,离开家门,一人独自租住了一间小屋,用的是程冬硬塞给我的生活费。
我舍不得甜甜,但是我不想让她在一个没有父亲的家庭里长大。离婚后,鉴于我的疾病,程冬会作为监护人继续履行父亲的职责,他会找到一个善良的女孩,和甜甜一起组建起一个幸福的家,他不会亏待甜甜的。我最后的愿望是在生命的最后一程,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好好地活一遭,我在所有人面前装作开心,包括你。书夏,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好像在你面前,构造一个虚假的谎言很简单。
每天夜里,我都会在梦中惊醒,自从那次吵架,我没再回家看过母亲;我也常常梦见和程冬往日的幸福时光,他举着两根冰淇淋向我跑来的模样,他隔老远就冲我招手的样子,他低头拨弄我额角发梢的仔细神情,都深深地刻在我的潜意识里。我好想他,也想母亲,每逢这个时刻,我只能吃药抑制住病情发作。我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心中暗下的决心,我没给任何人知道。
我在你的院子里种了很多花,这次是一株菠萝,我从小很少求人,只是这次求求你,好好照顾那些花儿。对不起,原谅我之前一直瞒着你,可是一旦离开你的小院,我就再也没有勇气离开了。这一次,是我做不守规矩的事情,原谅我最后一次任性吧。如果可以,代我向阿冬、妈妈问个安。告诉他们我爱他们,只是要下一辈子再好好陪伴他们了。至于甜甜,父亲走的时候,我对他没有什么记忆,不觉得缺失了什么,希望甜甜也是如此,快乐地长大,忘记我这个不负责任的母亲吧。
宋小雅
PS:也别忘了,你是甜甜的干娘,要监督程冬,代我看着她长大。甜甜虽然怕生,可是可喜欢你了。
我关掉了定时邮箱,倚在摇椅上,看着菠萝带刺的树叶指向天空。今天书店休业,小院的门扉紧闭,二楼的居室只有小雅妈、程冬和一个丧葬员,他们要商量小雅的丧事。程冬似乎一直被错怪着,悲伤至极的小雅妈把怒火洒在程冬头上,紧揪起来的皱纹在花白的头发下糊满污垢。程冬默默地不说一句顶嘴的话,只是眼里的黯淡遮不住,两个人都在共享同一种悲伤。而我心里被骗的恼怒也化成同一种味道的悲伤。
宋甜甜举着粉色的小铲子,摇摇晃晃地走到庭院里,对着我笑,嘴里喊着什么,然后趴到她曾经毫不感兴趣的菠萝旁,用铲子拨弄着泥土。我走到她身边蹲下来。
甜甜用铲子给那颗菠萝新出的小芽松土。我终于听清她口中絮叨的话语,她喊着,干娘,干娘。
我摸着她的头,对她说以后要听爸爸的话。
贰 十一
1
我早就有了预感,十一这个孩子命运不好。
秋天的第一片叶子落下来,大片大片的落叶林就变成红色。
我在工地上看见他,瘦小的身躯,佝偻着背硕大的泥土黑瓦袋子。按理说,机械化的时代早已不是人工做搬运活计的时候了,更别提童工,而穷山僻壤,不雇佣这些孩子,他们就没有补生计的来源,跑码头、搬砖块已是家常便饭。所以十一周末不来书店,是要去工地做工的。
工作日借着学习的缘由,他可以在书店泡到月上柳梢头。在柜台后面看着《夏摩山谷》,偶尔瞥见十一的时候,我会想到一株稻草,在风中摇摆,然后结满果实就垂下头颅的那一种,如果把它晾在远处,也不会自己枯死。
看到十一的家人,是在小雅死的几周后,那时候叶子开始下落,学校开学,秋天的街道上能闻到霜露的气息。
很久都闭门在家,所以晴好又不湿热的黄昏,我在院门间犹豫很久,还是换上“休业中”的牌子,沿着芦苇荡包围的小径,向前走去,脚步比往日更要凝滞,黄昏的太阳也刺得我睁不开眼。翻涌的人潮淹没我时,发现自己已停驻在一家嘈杂喧嚷的小酒馆旁。心头悸动,眩晕侵袭,我不得已进入哄吵的空气中,随意地把上身瘫在吧台后面的台面上。
男人粗声骂着什么。湿热黏虫一样的酒气侵入五脏六腑,反而让大脑更加鲜明,模糊的视线在汗水浸染之下逐渐模糊,声音却传进我耳中。
畜生,我养你有什么用?啊?
你来干什么?滚!
“爸,求你了,回家吧。”我彻底清醒过来,看到熟悉的清瘦男孩,一袭简单布衫,沾满了泥土是做工模样,胳膊上的划痕浸出鲜血,正拼尽全力拉着喝醉酒的男人。
众人尖叫,男人手中的酒瓶在幼女的脚边炸裂,碎片划上幼女的脸颊,鲜血顺着耳际流淌。一时间,酒馆没了声息,十一的手松开了男人的衣角,却保持着抓衣角的手势,嘴唇剧烈地颤抖,紧紧地盯着幼女的脸。
幼女把大拇指放在嘴中,一只苍蝇嗡嗡地飞来,便撒开双手去追,脸上还挂着鲜血,情境荒唐。“妹!”十一叫道。
智力发育迟缓,认知功能障碍。我早就有了预感,十一这个孩子命运不好。
最后一丝意识残存在世界颠倒,人们惊呼着向我奔来的画面。
意识再次出现时,手机正在剧烈地震动。
“闺女啊,怎么低血糖晕倒了呢,还好医生打给我了,又不好好吃饭了吧,我说你多少次了,要好好吃饭,你就是不听。还有你那被子,几个月没晒了?没事就拿出去洗洗晒了,睡着舒服,大夏天的,别老开着空调盖被子,多出去锻炼锻炼,还有今年暑假又不回来,赶明儿春节该回来了吧。”
“啊...你爸...他还睡着呢,不是没原谅你...宝宝啊,一个人在外面好好吃饭,多喝水,马上又要来姨妈,又要流那么多血,真是作孽得很,还好医生说没事,补点糖分就好,我给你买了巧克力,你最喜欢吃的那个黄色的圆球的,快递到了记得去拿,放开吃。”
“嗯嗯,好了,妈知道了。早些休息,我就不打扰你了。”
眼睛可能是太久没休息,这时酸涩极了,我对着镜子狠狠地眨,眨出一点泪花来,然后咧嘴笑,摆出一副一言难尽的表情。
全身的无力感渐渐消失,力气从口腔蔓延到四肢,葡萄糖点滴,裹挟着时间缓缓下落,钻进我的血脉,融进我的骨髓。
我闭上眼睛,感受夏夜沁凉的温度。酒馆素不相识的大家,能做到送我来医院这份上,已然足够。一头暗兽匍匐在地,轻抬起爪子,潜伏过镇医院的后院,顺着夜色悄悄流进我的床畔,爬上床头,侵入我的胸腹。无神离散的双眼,扑倒在苍蝇的正左方十步之远,一脸鲜血淋漓的女孩图像,闪电一样模糊不清地显现在眼前,像一件遗失很久又找不到的老物件,突然在橱柜里显示出一角,昭示自己的存在。冷汗渗出额角,我睁开眼睛,看着夜色中闪烁水光的葡萄糖液滴,它载着时间,也流入我胸腹,和暗兽做着殊死搏斗。
心里的天平不偏向任何一方,此刻期待暗兽落败的心愿强大起来。
在我昏睡时,十一潜伏到医院前门台阶的侧边,蜷缩着身体,看着月亮下山,困意侵扰也不打盹,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看到他的时候,已是第二天的上午。好像破碎了重要的东西一般,他冲着我滔滔不绝地诉说起来,混乱的思绪,杂乱的言语。
他说他在等他的妹妹,爸爸晚上就把她送进了医院。
从十一口中得知,那个痴呆的幼女原来也有了七八岁的年纪。
他还说,爸爸带着妹妹去医院里面包扎伤口,他只有在这里等待,才能让妹妹有片刻安稳,度过和父亲在一起的温馨时光。
他说爸爸不喝酒的时候,可喜欢妹妹了,会拿胡渣去蹭女儿幼嫩的脸蛋,说笑话逗小妹笑,即使她从来不作反映,可爸爸相信有一天小妹也会和普通女孩一样,会哭会笑,会跑会跳。他习惯躲在一边看,因为靠近妹妹,便会被父亲呵斥,愤怒的喊声会破坏妹妹的短暂温馨。他知道小妹享受父爱为之不易,酒醉的父亲又会骂出不堪入耳的脏话,每一句攻击妹妹的话语,都像利剑一样,一下下刺入十一的心里,有时候他甚至庆幸,小妹听不懂那些话语。说到此处,他突然表现得似是不解,咬着嘴唇,环抱双膝,沉默不语。
还要过很多年,十一才会告诉我一个秘密,他心里一直对妹妹怀有歉疚。七岁那年,他在院子里玩着自制的弹弓,弹丸飞跃,砸中了小蝶的头,他当即拉着小蝶飞快地跑,飞快地跑,离家远远地跑到镇头的河畔,顺着河沿翻上嶙峋的山丘,这样小妹的哭声就不会被父母听到,他就不会遭到父亲的一顿毒打。
小妹坐在层林掩映的树丛间,双唇被十一紧紧捂住,似是害怕她发出哭声。惊恐万状的男孩举起手来,以为那湿润的触感都是小妹的泪水,却被鲜红的颜色刺痛了眼睛。
血。
他到河边清洗着小妹的额头,用树叶擦掉血迹,奇迹真的发生,小妹不哭,也不再流血了。于是他怀着兴高采烈的心情,把小妹拉下山丘,穿过河畔,蹦蹦跳跳,哼着歌谣,满心欢喜自己用聪慧免去了一顿毒打。在那之后,他不明白为何父亲还是打了他,而且再也不轻易让他靠近妹妹了,父亲当时说了些他听不懂的话,“你也跟外面的人一样,是吧。”
他没仔细看过妹妹的双眼,偶尔瞥见时,心神都为之一动,空洞的神色,好像能将光明之物尽数吸纳。他已经记不清,那样的目光是在他伤害妹妹之前,还是之后都存在的。童年的记忆,模糊地看不清幻影,唯有鲜艳的红,是他无法忘记的震颤。做哥哥的心里,从此蛰伏了一条暗兽。而这样的十一不过是个孩子。
“对了,”我突然说起来,“书店里刚进了《狮子王》的第二册,要不要去看看?”
男孩抬起头,苍白的脸颊和嘴唇之上,眼睛亮晶晶的。
2
我沉默着,看着书店人来人往,售出一些书,也收回一些借阅的书籍。刘沅沅最近话很少,成天泡在书店席卷金庸全集,还用笔写着什么,似在做笔记的样子。
十一坐在图书室的座椅上,似乎躁动不安,直到进入书的世界里,才拥有片刻的安稳。一个背着书包的男子,兜兜转转,似在寻找着什么,脚底的运动鞋在书店回荡着咚咚的声响。
五个小学生嘻嘻哈哈地涌进店来,大概是周末补习班下课,两名女生摆出嫌弃的表情,远离男生,结伴往童话区走去,三个男生互相比着嘘声,提醒着对方保持安静,他们往教材区走,眼睛却瞟着故事书。
他们中的一个,单肩背着书包,一副不可一世的神采;另一个头发微卷,眼下有淡淡的青色,低头看着脚尖走路;最后一位运动衫裤,四处张望,眼睛神采飞扬地跳动。我饶有兴趣地打量着,一边盘算着这一周的收入。
“哟,这不洛小清嘛!”运动男孩指着十一在的位置,夸张地叫道,“你们看洛小清,没在工地!”两个刚开始看童话书的女孩同时抬起头,惊惶地看着吵闹发生的方向。
单肩包男孩于是大摇大摆走了上去,坐在十一的对面,边冲周边的同伙说道,“喂,你们还别说,我们小清同学就是不一样,大周末的还在书店学习。是不是?”
我这时看到十一放下书,往后倚在座位上,抬起眼睛来,举起右手似在观察掌心的纹路,“不像有人补习班报那么多可分数还是提不上去。”
“你说谁呢?”运动男生将要上前,被单肩包男生拉住。
“我又没说是你,不要对号入座咯。”十一站了起来,把书本小心地放回原处。
单肩包男生这时发出一声嗤笑,“毕竟妹妹是个智障...”
“滚。”十一的背影闷声不响,但从喉咙深处发出低颤,从容的保护障,因为精准攻击到了弱点,倾倒消失地无影无踪。
卷发男生伸手拉了单肩包男生一把,马上受到单肩包男生的嘲讽,“干嘛,进医院还不能说说了。”
“你们当这里什么地方?”看着童话书的马尾女孩,却是穿着T恤短裤,一副凌厉模样,此时钻出来冲男生们叫道,“这里是图书馆,要闹出去闹去!”
“嘁,多管闲事。”运动男生说道,把头扭向了一边。
“哎哎,班长大人都发话了,但是你骂我这件事,是不是得清算清算,洛小清,出去谈谈吧。”说着,单肩包和运动男生站起来抓住洛小清的手臂。
短发女生此时走到马尾女生身边,涨红了脸,要说话的样子,最终还是憋了回去。
“放开,我自己会走。”十一的话音微微颤抖,但身子依旧站得笔直。他瘦弱的身子在三个男生面前,显得更加弱不禁风。
短发女生似乎没见过此种阵仗,哭了起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眼泪掉到衣领上。马尾女生此时一脸愤恨地跺脚,“欺负同学,我要告诉老师!”
“死女人,闭嘴。”运动男边拽着十一的胳膊,边喊道。
我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干什么!”
话未说完,运动男生就尖叫起来,撒开了十一的手臂,那个背着书包在书架间闲逛的男子一脚踢上运动男生的大股,此时正居高临下地看着倒在地上喊疼的男生,单肩包男生此时也审时度势地放开了十一。“大家注意一点,不要那么粗暴哈。”男子戴着眼镜,此时收回了腿,挠了挠头。
单肩包男生冲运动男生踹了一脚,“丢人现眼,快起来。”转头又向十一喊着:“洛小清,你等着,明天放学别走。”
三个男生风卷残云一般地离开了书店。
马尾女生此时搭着哭泣的短发女生的肩膀,走到柜台来,“麻烦,请给我们结账一下这本书。”我瞅了十一一眼,见他左手正握着被运动男生捏的泛红的手臂,失神地望着门外的离去的硝烟。
马尾女孩拿书凑到短发女孩的跟前,边絮絮叨叨地说着安慰的话语,边离开了店门。此时店里只剩下好像浑然不知外部情况疯狂奋笔疾书的刘沅沅,那个戴着眼镜的男子和十一了。
“小朋友,你没事吧。下次别惹到...”大概二十五上下的男子背着双肩包俯身,冲着十一说话。
“我自己能解决。”十一颤抖着嘴唇说道,胸膛仍在剧烈地起起伏伏。
“我知道,你已经是个小男子汉了,懂得保护自己的妹妹了。”男子说着,用骨节分明的大手抚上男孩的头发。
十一的双唇此时颤抖地越发厉害,握在手臂上的手也无处安放一般似的。可能一生里再没有这样的时刻,受到别人的夸奖吧。
我走到男子身边,轻轻地碰了碰他的背,“喂,店内暴力,留一下姓名。”
男子站起身,依然是伸手挠了挠头,“会追究我的责任吗?”
我看了十一一眼,他正心急火燎地望进我的双眼,我努力搜寻祈求的含义,却没有找到一丝。于是我点了点头,“你也听到了,如果这个孩子明天留在了学校,发生些状况,不能来店里了,我就损失了一个顾客,这责任得你来承担。”
“你放心,这包在我身上!”男子拍了拍胸脯,镜片后的眼光透出些我难以辨识的情绪。
十一又说了一声“我自己能解决。”声音浅浅的,细若游蚊。
男子拍了拍十一的后背,“别想啦,去接着看书吧。”
然后他跟着我走到柜台,手上抓着一套《尘埃落定》。
郭奕详细地告知了自己的姓名和来小镇的目的,他说是假期来小镇体验生活的,而且似乎自作主张地下了某种决心,插手孩子们的事情之中。
“我说,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陌生人,你是不是过于多管闲事了?”实在忍不住,我还是问了出来。
郭奕又伸手挠了挠头,眼光透过镜片的折射,精准地落到我的视网膜上,“你不知道,看着那个孩子,就像看着我自己小时候一样。再说,那些男生做得太过分,是该好好教训一下!”
3
蓝天小学的周一,还未放学,米日图娜就把十一叫去了办公室。我在郭奕绘声绘色的演绎中得知了事件的始末。
十一告诉我,他在学校最愿意听她说话的,就是这位苗族老师,米日图娜脸上棱角分明,有着少数民族典型的风味,大而深邃的双眼,高挺的鼻梁,脸颊清瘦,嘴唇微厚,唇角有一颗灰痣,脖颈修长,身形清丽。她时常把长发束起,低低地扎在脑后,孩子们都习惯自己的老师白衬衫与七分牛仔裤的模样,此时她正踏着运动鞋往办公室走,十一跟在她身后,出神地望着老师背后一会向左,一会又向右摇着的发梢。
等在教室外面的几个男生,有昨天进了书店的,也有一些其他的孩子,故作轻松地哼着歌曲,踢着石块,眼睛眨都不眨地盯着十一的动向,不知在办公室呆了多久,他们才发现了一个男子领着十一,笑颜如花地和办公室里的米日图娜招手告别,然后搭着十一的肩膀走了出来。
那男子眉目清秀,戴着黑框眼镜,一副文质彬彬,他的头发蜷曲,习惯性地就抬起一边的唇角。简单的T恤短裤和双肩包,却是用一边肩膀提溜着,大步地迈,边拖着十一往前走。三个男生想起这个男子就是那时阻碍了他们英雄壮举的人,男子也注意到他们,不忘吹了声口哨视作招呼。十一低头看着脚尖,像个木偶被提走。
我听着郭奕添油加醋地讲着周一自己的英雄壮举,脑海中已然勾勒出一个成年男子仗势威慑小学生的画面。
“我可没欺负小朋友。”郭奕似乎知道我心中想着什么,嘟着嘴辩解了一声。
“周一是过去了,那周二,周三,周四呢,你总不能一直充当他的保护伞吧。”我坐在前台的椅子里,捧着刚沏开的茶水,饶有兴致地喝了一口。
“他们老师真的就这么允许一个陌生人把孩子接走了?”我打开电脑,点开图书进购信息,开始核对图书编号。
“不得不说,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而且从窗外能看到那帮小鬼头一身歪气,再说,他们老师不是什么不通情达理的人。后来还把那些孩子都叫过去询问了一通。”
我点了点头,“那他们应该不会再为难十一了。”
“啥,十一是谁?”
“我说...洛小清...”
郭奕点了点头,和我招呼了一声就溜出了店外,我抬眼瞥着,却发现店里已经没有了十一的身影。
书店一下子又变得空空荡荡,看到窗外的菠萝在阳光的充足照射下伸展着枝叶,我突然想到宋甜甜和她的红色小铲子来。联想会这样戏弄人,看见一件旧物,回想起曾经与某人共用的情景,该是一件令人开心的回忆,而一个疏忽就会让悲伤的回忆喷涌而出,然后物是人非的悲凉充塞整个心尖。
我再次见到十一,是当晚他挂着彩,逆着夕阳踏进书店的门槛,像个凯旋归来的英雄,不顾脸上的伤疤,腿上的鲜血,蜷缩在书店的角落就开始看狮子王。
郭奕急匆匆跑进来的时候,我才知晓十一去干什么了。
“管不住啊,我前脚刚离开,他后脚就去找那群小臭东西,打了一架。”
我想起昨天十一颤抖着说出的那句话,“我自己能解决。”
于是明白十一不时地挂彩,简单的包扎粗糙没有水准,并不完全是因为在工地上干活受的。
我只是抬起眼睛,扬起嘴角冲着郭奕幸灾乐祸:“你看,我都说你多管闲事了吧。他们有他们自己的解决方法。”
“可是,他只是个孩子啊。”郭奕的眼神中透射出惊惶,不知为何,我从他眼里看见了涌流的忧郁,深压在心底的静湖,往外喷射出源源不断的伤悲。
4
“洛小清,我问你,你想接着上学吗?”
“想。”十一坐在我对面,郭奕站在我身旁,两眼望着天花板。
“你想周末不做工,也在这看书吗?”
“...不行。”
“想不想?”
“爸爸说学费要自己挣,要自食其力...”
“想不想?”
“想。”
巨大的轰鸣机在耳畔发出深沉的呼啸,在几乎要刺破耳膜的噪声中,十一搬着水泥砖瓦,汇入浩荡的工人潮流。和他年龄相仿的小镇孩子,抱怨补习班留的题目太多,抱怨学校作业太难,期待着新的电影和游戏,这时候正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回家。
工地背后是一座码头,十一的父亲就在那里打工。他钻在航船底下,检查着发动机是否正常,身上被涂满机油的黑色和污垢,他站起来时,坚硬的腰背微微佝偻出角度,杂乱的头发互相缠绕,络腮胡很久没有剃过,汗水跨过坚硬的颧骨留下脖颈,十一的父亲不喝酒时,是个典型的为家庭生计奔波操劳了半生的男人。
他此刻坐在我的斜对面,两手不断地搓着,不知要放在何处,似乎是为当初在酒馆时控的自己而羞愧着。
“最近店里比较缺人手,我想找个安静可靠的人帮我看店,每周末出勤就好,我了解过洛小清的在工地上是每天一百吧,我出双倍,你看,你儿子是该换个工作了吧。”
仰天望着天花板的郭奕回过神来,转头看着我,又回头去看十一的父亲,后者正摸着鼻头,然后一手拍上儿子的后脑勺,“嗬,就我这龟儿还能这?要是他干不来,你尽管辞退他,我教训他。”
十一的眼睛清亮清亮地,看着我,也看着他父亲。
“哦对了,小清,你可以把妹妹也带过来,院子里有让孩子玩的地方。”郭奕突然说道。
父子俩看着我,我咬着牙点了点头。郭奕像得胜一般,笑得筋骨都凸了出来。
后来郭奕告诉我,他偷偷去了十一家里观望,一直居于家中的洛小蝶只能一小时又一小时,在封闭的大门门缝中,看到一点光线射到粗糙不平的水泥面,口水流了满地,也无人照料,没有学校愿意接收她,她无处可去,似乎注定了被尘封腐朽的命运。
我突然想到,酒馆那一天,不知是什么力量驱使着小妹,脑海混沌未开的孩子,一步步走向了父亲和哥哥所在的地方。
“不知道兄妹俩的妈去哪里了。”郭奕说。
我冲他翻了个白眼,“偷窥狂。”
十一很聪明,很快就把工作的流程记在大脑里,已经能够独当一面地帮我看店了,窗外,洛小蝶坐在院子里,长时间地呆呆地望着突兀的菠萝植株。
男孩子们也有找茬的时候,看到洛小蝶本人更是气势嚣张地冲她喊叫,洛小清抓着扫帚冲出来,不要命地赶了他们几次,再加上书店虽然冷清,也总有大人在的,那些男孩也便渐渐收敛了辱骂,转而寻求下一个目标去了。
十一叹了口气,看着自己的小妹,却只远远地站着,习惯使然,依旧不敢上前触碰,经常性地,小妹凝望着菠萝的时候,十一在窗内也凝望着小妹蹲伏的身影。
有一次我在二楼的窗口向下张望,看到十一举着扫把和找茬的男孩子对峙,双方喷吐着不雅的话语,然后男孩子们大摇大摆地退散开去,十一把扫把扔起来,却没有像想象中腾空抓住,而是眼睁睁看着扫把顺着轨迹砸到自己的头和肩膀,疼得大叫一声,人和扫把一同落地。
我看到凝望着菠萝的小蝶眼神一动,嘴角上扬,似乎是在笑的模样。
洛父下班,有时不喝酒就来接小蝶,十一会出神地看着父女俩离开的身影,正做着的工作停下来,小蝶跨在爸爸的肩头,表情凝滞地盯着远方,父女俩交叠的影子慢慢地消失在小路的转角。顾客的声音或是书籍的响动,会在片刻之间把十一的注意力吸引回来,他就回过神来,为顾客结账,清理货架,整理书籍,或是把视线落在纸页上,沉浸在故事书里。
然后十一会踏着月色回家,跳起来一脚踩一片树叶的影子。
5
我躺在院子里的摇椅上,翻着一本散文诗集,心思却完全不在书上。慵懒的阳光照在白木茶几上,这个晴朗的周六的午后,我的目光是无法从她身上移开了。
发被分股束起,腰间垂下多股辫绳,布长裙上,绣着牛羊的图腾和草原的刺绣,手上摇着银环,发出轻微的叮当声响,布鞋扫过泥土的碎屑,米日图娜抬头看着迟燕书店的牌匾,仰起的清瘦侧脸在阳光下映照出清浅的绒毛。然后她展开笑脸冲着身后的人说,“我好久都没来这买教材了。”
郭奕挠了挠头,宽袖衣衫,宽牛仔裤和刺眼雪白的运动鞋,一双新鞋,一副阳光大男生的装束,“我跟你说小清工作的地方,就是这啦。”
“那这个就是小蝶了吧。”米日图娜注意到在院子里旁若无人地打滚的小蝶,于是走上前去蹲到她的面前。
我轻轻地挪到郭奕的身旁,压低了声音问他:“怎么回事?”
郭奕眼睛望着米日图娜和小蝶的方向,把脑袋偏向我,也轻轻地说道,“你知道,我最近啊,除了四处旅游,为了小清的事情,也和他老师谈过许多次,得知小清有了在图书馆的工作,我们可松了一口气呢。”
我突然觉得心头什么东西被人攫取了一般,从鼻子里哼了几口气,“要我说,作为老师,不会连学生的情况都不知道吧,现在这个政策下面,还有这样的孩子,甚而无人帮扶,简直叫人大跌眼镜了。”
“洛小清这嘴,严啊。”郭奕说。
然后在他的徐徐话语中,我看到一个倔强的孩子,满身伤痕地站在老师们面前,与他一起的还有其他挂了彩的孩子,但伤势都无甚严重。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十一是他们的朋友,他们只是在闹着玩。十一点点头,说自己是他们的朋友;我看到十一拿了第一的卷子被教室里的孩子们嬉笑传看,绕了一圈之后回到他的手中,已然破烂不堪,缺东少西,老师披头怒骂说,卷子怎么回事,为试卷残破贡献力量的同学噤了声,发了抖,十一只是清清楚楚地说道,已经考了第一,没必要再看试卷,因这一句话,数学课教室外的走廊上,就多了一个罚站的男孩;我看到十一和班主任米日图娜谈心时,对老师说自己的家庭很好,有一个爱自己的父亲,温柔贤惠的母亲,还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妹妹,班主任把手中申请资助孩子的表格叠好,丝毫未想过这个每年都如数上交学费,喜欢打架经常惹事,总是考年级第一的孩子,日日被暗兽烦扰,在绝境中扑腾找寻光路。
我敲了敲额头,姐姐,我闻到不好的气味。脸颊苍白,眼神哀凉,在宋小雅死的那一天,这样的十一浮现在我的面前。
“我一直觉得,他把自己封闭得太紧了。”郭奕说。
医院门口颤抖着蜷缩起来,在混乱思绪下絮絮叨叨的十一,他说着话,语速飞快,双眼迷离。
我没有应声,看向米日图娜的方向,她双腿盘起,坐在草地上,正抓着洛小蝶的手,向左挥动,再向右挥动,口中哼着轻轻的歌谣,洛小蝶凝视着与米日图娜毫不相关的地方,在米日图娜的节奏中慢慢地流下一串晶亮的口水。
十一走了出来,捧着一本图画书,小鹿斑比则被夹在腋下,他目光轻轻地扫试过我和郭奕,然后走向草地上的米日图娜和洛小蝶。米日图娜冲着十一点了点头,十一便坐在小蝶的一侧,米日图娜坐在另一侧,垂落耳际的秀发轻轻扫过图画书的扉页,然后翻开的纸页在突破树影枝丫洒在三人身上的阳光下发出反光。十一本在一旁翻开了自己的书,随之也把目光转向图画书,跟着米日图娜纤细的手指慢慢地浏览,米日图娜讲得很慢很慢,洛小蝶听得很茫然,十一听得很认真,身旁的书页,被风轻轻地吹过,翻了几页,也没有人发觉。
“你看,要是早说出来,就好了。”郭奕轻轻地说道。
我点了点头,然后转身整理好自己的物品,回过身去坐回后台,以后,洛小蝶也有人教她读书认字了。米日图娜把自己休息的时间挤出一部分,用来和兄妹俩读绘本故事。
慢慢地,更多的小学生加入进来,有的不知道洛小蝶的病情,有的只是单纯被故事吸引,一听就是一个下午,父母怎么催都不愿意离开。再后来,每周迟燕书店的院子里,都会举办绘本故事讲解会,孩子们围坐小凳,听米日图娜在天空和大地的画板中倾吐故事,交流想法,在故事的后续中做着游戏。而座上宾,自然雷打不动的是图书馆工作人员十一以及他的亲属小妹了。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5
十一帮我看店,我更多时间花在看自己的书和四处游荡上,才猛然意识到,自己还没好好照拂过这个店呢,林立的木质书架某处积了灰尘,结了蛛网,我盯着晃神,也没想到要清理干净。那个背着书包就甩下个烂摊子的人,也不知道现在到了何处。
闲逛到休息区的某个座位,捡起一张遗落的纸章,看到密密麻麻写满了小字,开头一个大大的《第十一章》勾起了我的注意,这纸条上是个故事,大抵是男子和女子打架,最后仇化作情,情化作悔,造成无可挽悲惨结局的故事。
最后的结尾那一段,被红色签字笔打上大大的叉。然后我听到刺耳的哭声从院子的角落传来,不禁心里一抖,我把似乎是稿件的纸页攥在手心,随手压在前台的文件底下,便向窗外望去。
读完《海的女儿》后,洛小蝶突然抓狂地大哭大闹起来,米日图娜安抚也不见效,十一在旁呆呆地望着自己的小妹,嚎啕的声音对他而言,不知道心里是何滋味,大概会有心疼,还有妹妹终于有了哭的表达而雀跃吧。
十一很快醒悟过来,冲回书店,在我的面前不管不顾地翻箱倒柜,然后拿出一叠白纸,又翻箱倒柜地从抽屉的缝隙掏出几支笔,就开始捣鼓起来。我抬眼望去,看到海洋的泡沫,看到头上顶着皇冠的人形,看到铺天盖地的沙子和波浪,全都在纸上成型。
哭声响了一刻钟,他也就捣鼓了一刻钟,然后把一张张画纸叠好,冲回院子交给焦头烂额,可怜兮兮的米日图娜。后者抬头,睁着疑惑的眼神望向十一,十一只是重重地点头。
我走出去,听到米日图娜悦耳的声音像流泻的清泉抚平小蝶刺耳的哭声。
“传说,当小人鱼变成泡沫之后,王子也一并消失了。”画面上,呈现着空荡荡的城堡和飞扬的泡沫。
翻开另一张纸,“王子新婚妻子焦急地寻找,却在哪儿都无法找到。”画面上,是顶替小人鱼说自己是王子救命恩人的邻国公主。
“有一天城堡外很远地方的乡村,一个渔夫看到吊杆下面呈现晶莹的泡沫,意识到有鱼上钩,便抬起了吊杆。”画面是一个满头大汗的渔夫,努力地抬起吊杆。
“吊杆下面,是一只巨大的蚌壳。”画面是一只比渔夫本人都要大的蚌壳,静静地在河边的草地上沉静着。
“蚌壳打开,渔夫惊讶地叫了出来。”此时,小蝶看着画上的内容,慢慢的止住了哭泣。原来画的是王子和小人鱼的雕塑,在蚌壳里互相依偎着。
“有一张防水的漂流瓶,从蚌壳中掉了出来,渔夫打开,情不自禁地留下了眼泪。”画面是漂流瓶和在里头存放的一张纸。
“里面是王子给小人鱼的一封信。”米日图娜轻轻地读着,随着嘴角微微扬起的笑容,十一在一旁从容地闭着眼睛倾听,洛小蝶抬起头来开始看天上的云朵。
“信中写道,一开始我就知道是你救了我。化为泡沫是你此生宿命,我也决定按照宿命,和邻国公主结婚,看着你用双腿,好像在刀尖上行走,你疼在身上,而我疼在心里,疼一百倍。在你按照宿命化为泡沫之后,我也将就此结束自己的生命,故事到这里会结束,所以我的行为符合了宿命。我会在下一世找你。”
“于是王子消失了,他的身体沉入水中化为雕塑,和小人鱼的泡沫凝固而成的塑像交融起来,躲进了这个蚌壳。他们的精魄此时,正在另一片大陆延续着未尽的,遗憾的爱。”米日图娜说道,冲着洛小蝶说,“下一周我们读灰姑娘的故事。”
洛小蝶躺在草地上,把手伸向天空,似乎是想要摸一下云的形状,她的嘴角扬起,实实在在地微笑起来。
十一转过头来时,我冲着他比大拇指,然后我第一次看到十一笑,眉毛和眼睛、嘴巴和鼻子、甚而耳朵与头发都带着笑意,虎牙露出两颗尖角,一阵泥土芳香扑鼻的气味直冲鼻腔,伴着少年纯瑕的笑容,带着秋天最后的一丝暖意充盈心头。
郭奕背着双肩包在我身旁,说秋天就要过去,他要回家一趟了。
“谢谢你。”我说,他突然震惊地往后退了三步,夸张地问我:“你也会笑?”
我这才意识到嘴角牵动的弧度,肌肉紧缩着上提,把眼睛挤得眯成弯月状,这是小雅死后我的第一个笑,就这样献给了一个短暂停留的匆匆游客。
“我还会回来的。”他说。
我抬头看到郭奕的侧脸,他出神地看着院子里发出笑容的米日图娜,后者手环的银铃叮叮咚咚地响在秋天的最后一抹鲜红里。
叁 火车
1
隆冬的第一场雪落下时,我听见火车穿过隧道的声音。深深地吐一口气,眼前就会出现雪白的薄雾,在朦胧的夜色中,黑暗的庞大巨兽哐当哐当地穿行而过。
我在地上堆了一个很大的雪球,它摆着奇怪的姿势站在院子门口,在飘雪中显出脸上奇异的裂痕,那是用和伸向天空臂膀一样的材质,路旁掩埋在雪中的树枝做成的笑脸。
在房子里光着脚丫乱跑,找机会来到窗边,在玻璃上哈气,写上字迹,以为这样雪人就能接收到我的讯息。直到春回大地时,我脱下将自己裹成球状的冬衣,雪人慢慢坍圮了身体,化成一汪水渍。冬天等待着嬉戏的孩子,迎着春天的第一场风跑了出去,陪伴她度过漫长寒冷时光的雪人就被抛到记忆搜索不到的深处。
春水抹去了它存在的足迹,雪人在失去形体的同时,也丢失了记忆。
越来越多想起小时候堆雪人的场景了,我清扫了书店里积累的蛛网和灰尘,便无事可做地望着窗外,天已经很冷了,可还没有要下雪的迹象。
十一踏着寒冷的空气迈入书店,我打起精神冲他寒暄道,“要放假了吧?”
“嗯。”简单的回应,他看了我一眼,坐到书店后面去看书。
我撑着脑袋,看着空荡荡的庭院,那株惹人耳目的菠萝叶子耷拉下去,看样子活不成了。天开始变冷以后,洛小蝶就不再到书店来,听说洛父在米日图娜老师的介绍之下,把洛小蝶托付给了镇外的一家特殊学校,还得到了资助,而十一却日益沉默起来,除了画画再少说话了,好像暗兽又开始在他心里翻腾似的。
刘沅沅来的时间变得规律了很多,几乎能和十一前脚后脚地到。她埋在了教材区,老是在纸上写写画画。秋天我从书店捡到一张写武侠小说的稿纸,现在还缩在抽屉的一角,我已隐隐猜到这是谁写的了。
“这家店真清净呢。”客人说。
“是呀,毕竟是死过人的地方,欢迎以后常来。”我笑着给他把书递了过去。那客人的表情微变,讪讪地拿起书,出门的时候还撞到了门框。
客人离开店门的时候,耳畔传来隐约的火车声响。我竖起耳朵倾听,乡愁便一浪一浪地涌上心头。
人是不可以在一个地方久待的,在家待久了就会憧憬远方,在外漂泊多了就会怀念家乡。我打开手机翻着日历,翻到除夕的那一天,再翻回到今天的日期,计算着两者相隔的时间。
手机屏幕顶端跳出高中班级群的消息。
“过年回家!”
“车票抢不到啊。”
“帮我点点抢票吧。”
“还有我。”
“今年有吗?”
“什么啊?”
“聚会!”
“那是自然。”班长周洋回答。
高中的岁月骤然间被拉到跟前。一个女孩蹲在花坛旁边小小的背影在视野中央逐渐浮现,画面撕开以后,宋甜甜在夏天的灼热阳光和阵阵蝉鸣声中,举着双手向我奔过来。
“程冬,你来不来?”
不知有谁突然说了那么一句,群里骤然间陷入沉默。我扭过头望向窗外,菠萝在寒冷中垂下了头颅,仿佛在啜泣一般。
叮咚。“来,能带家属就行。”程冬回复道。
我盯着程冬的头像,小女孩粉色的蓬蓬裙上方,圆圆的脑袋上绽放着和太阳一样绚烂夺目的笑容。
我小心翼翼地切入程冬的私聊窗口,“甜甜怎么样了?”
“跑得很快,还会打人。你可以来聚会看看她。笑脸.jpg”
一阵阴影笼罩到我头上,“我从来没去过。”
“就当为她破例。”
程冬说话时的语气,从小到大都没有改变。也只有特别的人才能让他说出和平常不同的语调来。
打出字,又删掉。迟迟没有点击发送键。
“那个...”听到声音的时候我抬起头来,刘沅沅站在我的面前,手里托着一堆小学教科书,一双丹凤眼里闪出好奇和疑问的目光。
“抱歉。”我说,随之把手机暗灭扣在一边,“这些都是要买的?”
“啊,给我的学生...”刘沅沅说,声音细细的。
“学生?”我看着这个看上去不大的少女,倍感不可思议。
“其实我现在是蓝天小学的老师,教英语。”于是我就明白为什么入秋开学之后,刘沅沅就开始和十一前脚后脚到了。
“我...”刘沅沅还想说什么,满脸憋得通红,我趁此机会接过她手头的教材,一本本地扫过电脑,核清了账目,并微笑着说道,“一共198。”
“好的,谢谢。”刘沅沅拿着手机拨弄,不时地挤出抱歉的微笑,扫完付款码,我以为她要匆匆地逃跑一般地离开,谁知竟是站在柜台前面感叹,“这家书店真好啊老板。”
“我可不是老板”我说道,“我只是个打工的。”
“真...真的吗?”
“是的,老板是个络腮胡的大叔,酗酒成性。”
“啊...那个...”
“不好意思,开个玩笑哈哈,这是你的吧?”我把抽屉里的那张小说稿纸抽了出来递给刘沅沅,看清这是什么东西以后,这女孩一瞬间整个脸都红了起来,似乎已经羞得无地自容,“啊,谢谢谢谢,谢谢老板。我先走了...”
“写得很好!”我大喊一句,她的脚步更显慌乱“谢谢...”然后门口的铃铛响起来响起,她打开书店门钻了出去。
刘沅沅这一招呼,让我想起当初窝在书店柜台后面酩酊大醉的人,“姑娘,我看你一直赖这,要不做店里的员工得了。”那个人对我说。
我端起水杯把茶水囫囵地咽下肚,然后从电脑键盘下面拽出了借书登记簿,翻到了刘沅沅的身份证信息,原来已经二十二岁,这个年纪大概是大学毕业,跟着研支团出来做支教的学生。我冲自己点了点头,搞清楚了自己店里老顾客的信息有一种自豪感,算了,不如承认这是纯粹的八卦欲。
翻开手机,同学群里的消息便一条条地跳出来,人为什么有如此热情,能够顾及自己生活的柴米油盐,又将自己生活之外的琐事拉到眼前来,兴高采烈地布置。不过想来,人毕竟是不能离开群体独自生活的。
我起身洗了把脸,空气的流动都变得清凉,然后我拿起手机给程冬发消息:那我来。
临走前,我给十一留下了一堆童话书,让他有时间就给妹妹念几本儿,书店的阶前清淡没有生气,有一天我拿起水壶,给花草浇水,发现菠萝在深夜的霜重下冻死了。
我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半边脸埋在粉蓝色的围巾下面,手缩进长出来的羽绒服袖子里,拖拽着一个行李箱,就当是做好了回家的准备。我踮起脚尖,把冷气呼出胸腔。
“你裹得跟球一样。”宋小雅伸出手,作势要拍我的头。
“就算是球也比你高。”我踮起脚尖,看着嘴唇上沿的雾气遮住视线。
“才不,我更高。”宋小雅也踮起脚尖。
“我妈说我能长到25岁。”
“做什么梦呢哈哈。”
女孩子们嬉笑着倒进雪堆里,年级主任马老师踩着高跟鞋往操场上来,隔得老远就开始叫喊,“喂,是高三的吧?”
宋小雅扭头张望,偌大的操场上只剩下我和她两个人,天上的云顿时就不香了。
“书夏,快跑!”宋小雅拉着我的手跑起来,雪地上曲曲绕绕地蔓延一排脚印。
我抑制住笑声,擦去眼角笑出来的泪珠,合上最后一道大锁,便转身朝火车站走去,身后没有脚印。
人流逐渐增多,我看到穿着风衣的女人弯腰听十一说着话,沉默的十一罕见地发出笑容,洛父枕着门框抽烟;我看着米日图娜送走从学校回家的最后一个孩子,从一个男老师手中接过自己的行李箱;我看到商业街的工程竣工,机器一连串地撤走,工人们三三两两地互相搀扶着从彻夜大醉的酒馆中晃出来;我看见商贩们推着小车,挂着铃铛、布匹、玩具的小玩意从路边收摊,四散回家过除夕。
这座小镇就将以这样的姿态迈向新的年份,我低下头拖着脚步走路,不知为何心头竟压着沉甸甸的分量。
通过检票口,我把行李箱当做椅子,跨坐其上,仔细倾听火车驶来的声音,用远走的方式来为过去的一年送别,就像许许多多个年份一样。
人群突然发出喊声,向着天空看去,下雪了。
纷纷扬扬的雪花用肉眼能清晰地看见,很多人举起手机拍下这个小城冬天的第一场雪,举起电话放在耳边,兴高采烈地向着电磁波另一头的人倾吐着自己的幸运,没想到真的等来了,有人冲着手机喊着。
我想我也是幸运的,只是不能举起手抓住转瞬而逝的精灵。远方传来巨响,火车呜呜地开进站台,我混在人流之中,拖着行李箱急匆匆地钻进去,等它再次启动,我已经坐稳,在窗边看着这个小城今年最后的风貌。
呼啦。
火车驶进漫长的隧道,我把耳机塞进耳朵,闭上了眼睛。
2
从火车过渡到地铁,然后从农眠大道站钻出来,我顺着稀疏的梧桐树影往前走,天气冷了,叶子都变得垂头丧脑,我低头看着脚尖,不去看这条曾走过无数次的道路,但熟悉的回忆还是伴着桂花的香气弥漫开来了。
明明已是隆冬,又是哪儿来的桂花呢。
初中的校门在冬天明亮的阳光底下闪着光,旁边就是我的小学,在那里我喜欢上第一个男孩。学校外面常常会有商贩叫卖炸串和炸年糕,我却喜欢和同学钻到对面的校区楼道下面租书看,这一片阴影我曾停着自行车和小伙伴边聊八卦边吸溜辣条,那片十字路口我曾闯过一次没有车的红灯,这条路我哭着走过一次,因为丢失了心爱的外套。小区门口的洞因为疫情封了起来,我还记得冬天下雪和邻居家的孩子在那片被封住的墙后堆雪人。熟悉的小区街道,刚搬来时走失,我边哭便看着楼房边上的楼号,摸索着按家里的地址敲开了房门。
幼时觉得如此高大的建筑,如今看来不过是六层高的小楼房。我没怎么思考该往哪里转弯,双腿就带着我爬上了曾在墙上涂抹乱画的楼道,六楼的高度我曾因为爬不动而放声哭泣,刚搬来那会,我五岁,丢失了先前的记忆,往未来爬行。二十三年过去,这里仍承载了过去的光阴,没有变化。
“妈。”门被打开的那一刻,妈的嘴角就咧开,好像手足无措般地拿手抹着身上的围裙,围裙就变得白花花一片,她喃喃念道,“闺女回来啦。”
“爸呢?”我边换鞋,边把为数不多的行李靠在墙边,妈顿了顿解释道,“他啊,社区那边突然有事,去忙了。”
我淡淡地应了一声。
“店怎么样啦?”
“嗯,挺好的。”
“哦哦,瞧我这记性,刚妈在包饺子呢,等包好了煮饺子吃中饭。”妈把我的东西拎进房间,走之前还频频回顾,好像怕忘了什么似的,不出意外地,我看到岁月的银丝在她头上生长。
我看了一眼手机,早上十点半,便喊道:“我也来吧。”
她忙不迭地嗯了好几声。
我脱下羽绒服和围巾,站到厨房里去,捋起袖子大干起来。
“对了妈,我过几天要出去一趟。”
“大过年的,去哪儿啊?”
“同学聚会。”
“奥奥,想起来不少同学都留在南京工作的吧,明明毕业的时候,你也能在南京...”
“妈...”
妈突然锤了我一把,“你看看你包的东西,是什么样子?”
“啊?”我举起手上在我看来有着特立独行风范的饺子,百思不得其解,“这不是挺好看的吗?”
“你看看。”妈伸出沾满白面的手指,指着托盘里一个个紧挨着的整整齐齐的饺子,我看了一眼托盘里妈包的成品,再看了看自己手中膨胀的怪物饺子,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可是我从小到大都是这么包的呀。你还说好看极了,很独特。”我说。
“哪儿能啊,你那时候还小,可不得给点儿鼓励吗?”
回忆中腰板笔直的母亲,胸廓挺拔的父亲,一左一右地包着饺子,我站在他们中间,踮脚够着桌台,捏出一个奇形怪状的面饼。“这是什么鬼?”爸爸噗嗤一声笑道。“你懂啥呀,咱闺女包的独树一帜,这可可爱了。”妈妈举起我的面饼往爸爸眼前凑,爸爸微微向前倾身,脸上就变得白花花一片,我在一家人的笑声里兴冲冲地举起第二张面皮。
再后来就没和一家人包过饺子,印象中我总是边看书,边囫囵地咽下几口,为中考,高考做准备,再后来,我就离开了家。
爸回来时,妈已经在桌上摆满了热腾腾的饺子,我缩在桌子的一角,拿着筷子,把眼睛埋在面前的莹白碗碟里。看到我时,爸明显地愣了一下,然后粗嗓门冒了出来:“小兔崽子还知道回来。”
我局促不安地站了起来,手上还是筷子,不知道往哪放才好,却看到短短三年,爸满头的青丝像覆了雪花一般,片片伏贴在头顶,“爸。”
“坐下吃饭。”爸大手一挥,按着妈的肩膀坐了下来。坐在对面的爸一把拿饺子放进口中,烫到哈着嘴吹气。
三年前我没和任何人说,独自去远方,前腿刚参加完朋友的婚礼,后腿就踏上了不复返的道路,我去寻找内心缺失的东西,却不自觉地把某些宝贵之物抛在了旅途的原点。爸打电话,气急攻心,说不回来就不认我,三年我便硬生生没回去一次。
饺子的热乎劲儿还像从前一模一样,妈把奇形怪状的饺子挑出来,放进爸的碗碟里,“这可是闺女亲手包的。”爸不做回应,我偷偷抬眼,却见他一口吞进,大口大口地嚼着,含含糊糊地说道,“还行。”
我的胸口一阵隐隐作痛,看到爸进门时放在客厅茶几上袋子,粉色丝带露出袋口。他不说,我也知道那是一件礼物;妈也不说,但床头置物架上的白色药片,是之前我从未见她吃过的。爸妈都不提起从前,也不提起这三年他们如何忧虑地思念执念缠身的孩子,只是默契地把整个日常重新在我眼前搭建起来。不忍打破细碎的幻影,我把饺子大口大口地吞到胃里,盼望能减轻一些难言的苦楚。
爸带来的礼物是一盆多肉,我把它放在卧室的窗台上,看着它粉色的心形叶片鼓鼓囊囊地向外展开,莹白装饰物石头堆在它脚底,蓄水盆的底部装满自来水。“丘比特。”我念叨出来。“不对,是雪精灵。”心里又一个声音说。我倾过头,看着多肉盆底的标签,果然是“雪精灵”。
还在上大学时宋小雅就喜欢在宿舍里摆满盆栽,经常发消息分享给我,“这是杀手,专门吃小虫子。”“这是奥普菲娜,一款紫色多肉,名字很优雅吧。”“这是水藻球,可爱吗?”“蓝镜楼兰,好看不。”“雪精灵,叶片是粉色,并且长成爱心形状的,啊不对,丘比特比它更厚,更爱心。”我便不知不觉地记下了。
从窗户看出去,小区的街道冷冷清清,树叶都带着点儿蓝色的悲伤调调,小时候的冬天我哈气,然后在玻璃上画起爱心,看着它慢慢消失,好像从未来过。常看到道路上歪歪扭扭走过来一个男人,腋下夹着公文包,瘸了的腿悬挂在身体的一侧,一低一高地早上出去,黄昏回来。很努力,我心里总那么说,愣怔怔地看着他一瘸一拐地走进楼道的黑影中,看不见了。
爸出门去社区帮忙,妈去买菜,我没什么事做,就扑到床上翻起了手机。
“你好,我是书店的客人。”我同意了朋友申请,然后微信叮叮咚咚地响起来。
“你好,是老板吗?”
“书店休业了,不好意思,可以过完年春天再来。”我回复道。
“啊,不是的,我有个东西想要让你看看。”附上一个眨巴着眼睛的小熊表情包。
“什么?”我问道。一个文件就传了过来。
“故事?”
“嗯,可以算是故事。”对面发来消息。
“刘沅沅?”我继续追问。
“啊,你...你怎么知道?”对面的语气明显惊慌起来。
“和上次捡到的纸文风颇为类似。”我随便扯谎道。
“其实,我每天晚上都会做奇怪的梦,扑朔迷离的,完全脱离现实的虚幻的梦,但是它们有自己的背景,有世界观,有角色,有事件,只是第二天我会忘了,觉得很可惜,就把它们写了下来,又觉得缺少点什么,才发现是读者。”
“不给你的朋友家人先看看嘛?”
“不知道,总觉得给陌生人看,会更好,不然怕他们叫我疯子呢。”一个捂着脸的害羞小熊表情包。
我回想起那个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的女生,不禁为对面那个刘沅沅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她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一条条消息发得飞快。我出于好奇打开文档匆匆地扫了一眼,然后回到开头重新读了一遍,一只没有翅膀的小龙和一只失明的天使的故事。光怪陆离,但确实很吸引人,我看到梦里的少女在床上翻身,眉毛时皱时舒,不一会脸颊又漾开笑容。
我翻了个身,把手机举到身体上方打字:“你可以多发点,我很喜欢看的,还可以给洛小清画成画,读给她妹妹听,还可以给你的学生讲故事听。”
“真的吗?”
“是的,造梦师小姐。”我看着刘沅沅连声点头加害羞的表情包,然后我垂手,手机的一角顺着重力从我脸颊划过,顿时浑身一个激灵。定睛看着天花板悬挂的月牙形灯,总共有三个灯座,其中两个上的灯泡被爸卸了下来,妈说这样光不刺眼,还省电,月牙形吊灯在太阳光的直射中没有发光。
我没有错,从头到尾,就算是陷阱,也跳的那么过瘾啊。我想道。
3
“干杯!”我不会喝酒,所以在同学聚会上罕见地喝了几大杯酒。程冬早就带着甜甜离席了,我就是看到甜甜的那一刻开始喝的。
去那座偏远的小城,拿着奖学金做盘缠,我是想找一个人。人没找到,被书店老板扣在书店里,作为员工剥削到今天。但是利润越高,能收进我自己口袋的钱也越多。毕竟书店老板丢下一句要浪迹天涯就失踪了。
大家都变了。不笑了,我指的是那种大脑一片空白的笑。而不是现在这样,虚与委蛇的笑。同学之间怎么会虚与委蛇呢,只是以前的感觉早已不见了。其实以前只要谈谈游戏的剧情,大家就能笑成一片,现在得讲同事的糗事。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回忆以前,回忆高考前的艰辛岁月。没有那些煽情的桥段,所拥有的是现在自己的生活姿态。每一个人想把自己的影子塞到其他同学的脑海中,每一个人不再想接受别人的影像。他们都笑,都喝,都勉强。我喝着酒,想着曾经自己的选择是多么正确。
酒到憨处,我给每一个喝得晕头转向的同学发了迟燕书店的名片。
然后唱着歌走了。
以前,我发疯般想找到一个人,抛弃了一切,割断了从前。直到现在,我想找一个人,但是我知道再也找不到她了。放弃寻找的理由,就是阴阳相隔。
从前的丝线早已断却,就算老板也无法摆脱自己的弱点,变得渺小无踪。
菠萝在寒冬中死去,而我的心仿佛第一次呼吸道春天的味道。
很多人的面庞在我脑海回荡,他们存在于火车的玻璃窗外面,在一马平川和起伏山川的映衬下流离辗转。
从黑夜写到破晓,紧紧抓住未来得及流逝的回响,头顶的天穹,脚下的土地,都在氤氲着时间和纸张的气味。未来某一天,纸页泛黄,装订线脱落,翻开时哗哗作响,记忆如潮水般漫延,真正意义上的和解就达成了。
春假度过之后,迟燕书店也要翻新了。给老板存着资金的钱夹,我已决定不顾他人的议论,尽数花掉。
我就自封迟燕书店的老板好了,毕竟,再没有这样一个比之外围,无比幸福的世外桃源了。
想回去,真的超想回去。洛小清,洛小蝶,米日图娜,过客郭奕,造梦家刘沅沅,小雅死去的菠萝。他们都等着书店重新开门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