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起法律的羊头,兜售现实的狗肉
——当规则夭折在现实中,你怎么办?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72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而现实中呢,很多农村不满十二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为什么呢? 其实这个中原因是众所周知的。这到底法律的苍白呢,还是现实的无奈呢?
二:
而实际驾校在安排学习课时时一减再减,用刷课时代替实际操作,其中利益原因是不言而喻的。而学员们都无声地接受了这不公平的待遇。
相信每你在现实中,也会看到了很多扭曲了的规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