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是去一个人信仰的圣地或其他重要地点的旅程。
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更像是主人公哈罗德,寻回本能和拾回记忆的灵魂之旅。
本能的事情其实做起来相当困难,比如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吃也一样,说话也是,爱也是。
哈罗德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站在人群中一点也不出彩。他害怕与人视线接触,害怕去麻烦别人,在妻子莫琳的眼中他是个窝囊废。
直到一封信改变了哈罗德的人生轨迹,他的挚友奎妮得了癌症,写信与哈罗德告别,哈罗德拿着要寄去的回信,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最终他决定徒步走去奎妮在的地方,以他的徒步之旅给奎妮活下去的勇气。
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并不是简单到一个念头就可以成行。从哈罗德所在的小镇一路走到奎妮在的疗养院,遥远到有627公里,几乎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些都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哈罗德首先得面对自己,他没有合适的装备,也没有受过任何训练,而且做着一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
他没有信心走这么远,他默默地承受着路人的讪笑和怀疑,并认为自己确实应该乖乖拿出零钱坐公交车回家。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有多少人讪笑和怀疑,就有更多的人关爱和鼓励,更多的人选择相信他,虽然他们都看到了他的帆布鞋,听过了他说的话,但他们却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证据,去期待一种比不言自明的现实更大、更疯狂,也更美好的可能性。
原野上孤独的行走,却让深处的记忆清晰起来,他想到了儿子戴维和妻子莫琳,想到了住在养老院的父亲,和抛弃他离家出走的母亲,想到了如果没有这封信,自己将一成不变的生活。
有时候世界所需要的,只是少一些理性,多一些信念。
加油站的女孩,失去孩子的母亲,银发绅士,等不到爱人的女子,一路上,哈罗德和一个又一个人相遇,他们回顾着自己的过去,也带给哈罗斯生活的启迪。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
“没人知道他们内心深处背着的包袱。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的稀松平常。那种不为人道的孤独感。”
一路走过去,哈罗德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渐渐地他走出了自卑和懦弱,他可以畅所欲言,也可以尽情倾听。他用馈赠的方式,去弥补着自己的错误,也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
他穿过一又一个人声鼎沸的城镇,走过一条又一条寂寥的公路,往事一幕幕在回忆中重现,他被迫成了一名观众,目睹一个个错误地发生,却又无可奈何。
与这627公里旅程一同开始的,是另一段旅程,那些不曾流连过的美景,那些深藏于心底褪色了的回忆,都是旅程中的一部分。
连妻子莫琳都惊讶于哈罗德的改变,“哈罗德没有长高或长胖,但看着这么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忽然觉得自己像一张白纸一样平淡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使他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为了早该成为的人。”
最终,87天后,哈罗德来到了奎妮的病床前,在哈罗德的心中曾无数次描绘过相遇的画面,奎妮坐在洒满阳光的院子里,手捧鲜花,温柔地对着他笑。
但,现实是奎妮已病入膏肓,还好她终于等到了哈罗德,在生命的最后一刻。
而现在的哈罗德终于可以直面自己的人生,即使惨淡,即使藏了这么多黑暗与磨难,他也能面对。
原来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信手拈来。
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看到哈罗德终于告别过去,找回自己的感觉,真好。
齐帆齐写作课&简书大学堂无戒90天挑战训练营第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