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读书,我记得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利尼纳》,是炎炎夏日中,打着手电筒在被窝中读完的,因为我母亲只允许我读课本,不允许读这些在她眼里看来不务正业的书籍,热的满头大汗,但却乐在其中。
临近大学毕业,我自己每天脑袋都被很多事情充斥着,烦躁,焦虑,失措,以至于无法静下心好好做一件事,生活处于一种失控的状态,不清楚自己个人定位,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要扮演什么角色,所以被外在的期待和内心的诉求撕扯,对未来的不确定感到恐惧,太害怕失去又茫然无措,焦虑如影随形,对生活失去了掌控感。
后来我逼着自己去读书,《追风筝的人》教会了我施善要及时,《悲惨世界》教会了我宽容;《巴黎圣母院》教会了我善良,《人世间》教会了我个体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乱世佳人》教会了我个人虽然会消逝于历史长河中,但庆幸所有人的 命运都是一样的,这样想时,似乎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小王子》教会我用孩子的视角去看大人的世界,发现真善美;《人类简史》以宏大的历史观,见微知著、以小写大,让人类重新审视自己;《文化苦旅》凭借山水风物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真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人格;梭罗的《瓦尔登湖》,抚平了我内心的焦虑。在阅读中跟着主人公经历命运的曲折坎坷和喜怒哀乐,在书中过完了上百种人生。读了很多书,那读书究竟给我带来了什么?
首先,读书让我获得了一股内心平静的力量,对生活多了一份掌控感。
其次,读书抚平了我身上的戾气,让我变得善良,变得情绪稳定。
再次,读书让我学会了反思,让我变得包容豁达谦逊。
最后的最后,我想给大家重点介绍一下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毛姆描述了一个原本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圆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
贫穷的纠缠,病魔的折磨他毫不在意,只是后悔从来没有光顾过他的意识。作品表现了天才、个性与物质文明以及现代婚姻、家庭生活之间的矛盾,有着广阔的生命视角,用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手术刀对皮囊包裹下的人性进行了犀利地解剖,混合着看客讪笑的幽默和残忍的目光。
这是我十分喜欢的一本书,也是对我影响十分深远的一本书。这本书告诉我一个拥有梦想的人可以闪闪发光,为了梦想不顾一切的Strikland虽然在世俗的眼中显得狼狈不堪,拼尽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可是于己,他为了梦想,为了艺术燃烧自己,一腔赤诚,求仁得仁,此生便已无憾。也是因为这本书,让我梦想的火苗熊熊燃起,坚定了信念,持续努力,不断精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