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纠结于一些事情,要不要继续,或者彻底的告别。
直到那天,读到了一段话~
有多少人敢对自己没那么喜欢的人说“其实我没有多喜欢你”?带着牺牲和委屈所维持的关系,一定是危机四伏的。
是的,因为有一些事,内心觉得不公平甚至被侮辱的感觉,哪怕这个关系能带来再大的好处,也不能忽略我内心的感受。是的,被冤枉后,因而受到各种“优待”~比如当众大声讨论能力不好,做事很差。知道前老板给不同的人说我的问题,还要别人附和,证明她如此对待我完全合理合法。
有时候,会怀疑自己没有反击,是太懦弱了吗?问问自己,觉得内心还有记得当时的初心,是奔着一份信任和相信老板的爱心而来,当我越来越成长,我依然对她心存感激,所以我做不出当众反击恩师,这种在我的概念里没教养的行为。
可是,我快乐吗?不,我不喜欢在她眼里的那个我,她所扭曲了的我,虽然和我无关,更多的是她的投射,但是,也依然不喜欢。谁会愿意被无端敌视当做假想敌呢?
纠结了很久,一方面放弃这种师生关系,也意味着放弃了一段自己曾经极为投入认为会从事余生的事业,因为那时候,我以为我想要的,是老板那样的生活。
可是后来,在她一次一次的针对,甚至发疯的冤枉之后,我发现我以前的好感完全是带着盲目的崇拜,我并不了解真正泡在那个行业多年的人,会是怎么样的生活状态。现在,我深刻的了解了。并且轻易的知道,我不喜欢,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和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