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知道,我怕黑,要命的怕,小时候父母忙,经常把我一个人留在黑夜里,以至于现在要命的怕黑。
几年前遇到A君,并且和他在一起,从此以后每每害怕的时候,都似乎多了种慰藉,即使和他不在一个城市,却也可以感受到来自手机那头的暖意。
然而,一年多后,他离开了,理由很简单:我不喜欢你了懂不懂,我不在乎你了懂不懂。我默默的说了一句:我懂。就这样自然的分开了。而后,每个黑夜孤独无眠时,便只剩下自己。
有次和朋友说:他是我黑夜里的一道光,失去了他,我怕。朋友告诉我:他带给你那么久的光明了,你该学着自己发光了。
渐渐的,我走出了A君的阴影,后来也知道了分开的真正原因,一个比我漂亮的多的姑娘喜欢他。当初跟他在一起,以为一开始就会到老,所以这也成了我不修边幅的借口,现在看看以前的照片,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从那次和朋友谈过以后,就开始了一个全新的我,每天除了学习,就是保养自己,现在的自己,至少不会像从前那样惨不忍睹,说起来也是很可笑,一个女孩子,竟然到了被人嫌弃的地步再努力。
现在的自己不再为了自己的不修边幅找借口;不再为了自己的白痴愚昧找借口,童话剧是骗人的。爱你的人,不会因为你的一无是处出现;你爱的人,更不会被你的努力所感动。别说看脸的人没品位,别说你内在有多美却没有懂你的人,你自己不会发光,又怎么有人愿意陪你点亮。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还不愿努力改变自己的姑娘们,首先要爱自己,然后才能被人爱,希望明天,你也是一个会闪闪发光的太阳,不再渴望被别人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