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的一本书是《我唾弃你们的坟墓》,纯粹是为了书名而看的书,因为真的好奇,得有多大的恨,才会连人死了都还不解气,还要去唾弃他的坟墓。
书的语言或者说内容有些粗俗、稍微血腥,反正就不是那种文雅的内容或语言。
02
也许一个民族或者国家的文化对一个人的影响真的是那么地根深蒂固吧。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的时候,黑人和白人种族之间的不平等显而易见,白人永远高高在上而黑人只能屈于他们之下。甚至即使两人之前是有爱的,而当得知对方是黑人之后那份爱立马化为鄙夷,你能够想象那种感觉吗。
李.安德森是个黑人,但是从他的肤色上是看不出的,在没人认识的地方,其他人会以为他就是个白人。他在巴克屯自在地混迹于众多白人之中,跟着他们游戏参加他们的宴会活动。他身材健壮,有一副好嗓音,会弹吉他会跳舞,因此在那群人里,李还是最受欢迎最有威望的一个。
然而这毕竟从一开始就不是友情,李想做的,不过是复仇,为了被白人害死的弟弟“娃娃”,为了为人老实本分却还是被白人欺负的哥哥汤姆,为了他之前在“白人主人”家里所受到的那些屈辱……因此,李跟这些白人在一起不过是为了复仇。
但是,目前这些白人都太普通,还不够具有代表性。
直到阿斯吉斯姐妹出现,她们出身显贵、美貌出众,在白人中是备受瞩目的存在。李知道就是她们了。
擅于调情的李自然是用这一套了,姐姐简倒是很容易就彻底被李征服了。妹妹露虽然似乎一直都在抗拒着,不过也还是被他吸引着的吧,从那一晚她主动去李房间便知道了。当然这些都只是因为李自己本身就是情场老手,虽说姐妹两其实是被“骗”进这段感情里的,不过心动了就是心动了。
终于到了最终实施计划的时候,李算计着怎么把姐妹俩一起杀掉并且伪装成意外的样子。
露在跟李一同出去的之前就被告知了李是个黑人。得知这一点的露,立马就对李起了杀心。之前什么爱不爱的都不管了,单单知道你是个黑人,就攒够了杀你的理由……然而弱小的露最终也是没战胜高大的李……
简的死似乎更悲怆一些。在杀死前,李把自己是黑人以及刚刚把她妹妹露杀死的事情都告诉了简,还说“跟有色人种睡觉您的感觉始终是一样的吧?”得知一切的简内心是有多绝望,以致于在听完之后她一言不发,即使是被李掐脖子的时候也不曾有丝毫反抗,完全就像个木偶任他摆布。她肯定想着:太耻辱了,还不如死了呢……
03
看完之后觉得很无力吧,你觉得李这样做是不对的,可是你又找不到任何理由责备他。不是说他本分地做着黑人就会没事的,看看老实巴交的汤姆,他本分地从不与白人抗争,结果还不是被白人殴打驱赶被迫离开自己的家……
你也没法去责备白人,责备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黑人……其实他们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吧,只是那时候整个社会整个文化都是如此,所人有都在做的事,怎么会是不对的呢?
那是那个时代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错误,怪不得任何一个作为个体的人……
这么想来觉得马丁.路德金真的是大英雄,因为他为了纠正那个时代的错误而付出了那么巨大的努力,最重要的是他的努力有了效果……
我有一个梦想,人人平等,世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