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讲到构思《Misery》这本书——女护士安妮囚禁她崇拜的男作家为她专门写一本书,她将把自己的宠物猪献祭,这部书将来只有一部绝版:一部猪皮封面的精装完整手稿。
“哈哈!”一阵爆发出的大笑横贯走廊,他笑着想,“哪个小护士把我绑架了,我愿意为她写一百本儿书,前提是她得符合男人们下流的胃口。”
哗啦啦的杨树占满了右边窗子,叶片刺眼,他回想起她,可只记得头像中她观察动物的神情,长短不一的语音条,尽是些没法点开的记忆中的空壳子。她和他一样,也喜欢小动物,不过她害怕蛇,“我讨厌软体爬行的,有一回梦到街上出现一条蜥蜴,把我吓醒了。”
她喜欢乌鸫。
“怎么有女生喜欢老娃子呢?太逗啦!”
“什么老娃子呀,是乌鸫,嘴和眼圈是黄色的,还能学别的小鸟叫呢,比乌鸦聪明多了。”
然后我收到了一篇pdf,名字是《看乌鸫的十三种方式》,我仔细看起来。
“人呢?”
“我在看你发的诗呀。”
“噗,我是让你看注释1 。”
注释1。乌鸫,鸫科鸫属的鸟类,体重55-126g,雄性除了黄色的眼圏和喙外,全身黑色。歌声嚎亮动听,善仿其他鸟鸣。
他想起她的样子,觉得小乌鸫可爱极了。
他爱她吗?是的,但不是那种想结婚的爱,也不是在一起共度良宵的爱,当然更不可能是纯洁的友谊之爱,这种爱过了幼稚园男女生共用洗手间的阶段就没再见过。
“我为什么这时候突然想起她呢。”他回过神,觉得情况有些不妙。小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有一种超能力,与其说是预知能力,不如说是能预先看到厄运对自己的审判,这审判还往往带有一种嘲讽的诗意。
上学时,他曾暗恋过一个女孩儿,可遗憾的是,她已经有男朋友了,于是他把对她的感情埋在心里。一个普通的晚上,他梦到自己在家中,女孩儿打电话给他,说她在北湖公园儿的老地方等他——那是他们常打羽毛球的一块儿草坪——“我只能等3分钟。”
他窜起来冲出门,胡乱拍了下电梯按钮,然后转身一步五凳飞身下楼,偏偏街上没有一辆车,他继续奔跑,不顾浑身酸痛缺氧,把一道道模糊的街景的甩在身后。
他没看表,却知道时间已经逼近了,就像一壶水快烧开了一样明确,他的心里也咕嘟嘟翻腾起来。
一个箭步跃过大门,眼前的草坪空空荡荡,只有一朵花在正中央,他慢慢走过去,跪下来伸出手指碰了碰,那花像蒲公英一般化作点点繁星散开来,向远处飘去了。
梦醒的当天,他发现女孩儿的座位是空的,直到下午才知道,女孩儿已经回老家准备出国留学去了。
他收回发愣的神经,眨了眨眼,赶忙抓过手机,点开她的微信对话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