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铁生,这个名字不可谓不熟悉,已然记不清在高中以及初中作文中,引用了多少次他的事例。然后,引用的仅仅是别人对他的描写,知道的也不过是他与地坛有着一种挥不去而又抹不掉的缕缕情愫。
直到前一周,在图书馆四楼搜罗书籍,对实用性书籍已经翻之乏味的我才想着看看名家作品,希望阅之沉心,来一次迷你“出轨”。便拾起了史铁生的《原罪》,然后,便一发不可收,kindle里面下载了史铁生几乎全部著作。不愧是走向世界的作家,写人写景,用词新颖,非常适合拆解学习;以事名理,深入浅出,调动情愫,阅后感叹。
看得早不如看得巧,即便我在初高中就阅读他的文章,也许,也不会有现在的感受,史铁生作品,值得一读。
读《原罪》里面的选文《宿命》,对现实的我们,也有深刻的意义。人的一生,真的就是注定的吗?所要经历的劫难,真的就不可避免吗?史铁生以自身的腿瘫为引子,编写了一个小故事:莫非(主人公名字)本已经办了护照,买好了机票要出国攻读教育学博士,但因为不早不晚的一秒钟,因为树影婆娑下的一个茄子,导致脊髓被车撞断,原本健壮的两条腿彻头彻尾的成了两件摆设,终身被种在了病床上,轮椅上。
看到树影婆娑,看到莫非的遭遇,也想起了前不久下过雨的一个夜晚,相似的道具,庆幸的结果。
下过雨,路有点儿滑,骑着电摩从鸟巢赶回本部查寝,来到和平楼那一地段,出现了作者所写的婆娑的树影,隐暗的路面,略快的速度,没注意到前方离我不远的狗狗,就在那一刹那,急刹车,人便飞出去了……好在只是裤子破了个洞,手擦伤了一点。
这是谁的错儿呢?
怪我视力太差,看不到那只狗吗?但当时夜色已晚路灯不亮,这是客观事实不能更改,应该可以理解。怪那只狗不懂避让,故意惊人?貌似也没有道理。那就是我活该倒霉,偏偏不早一秒或者晚一秒到达学校。
这也许真的就是命,但是,本人是无神论者,也不会相信所谓的命运,从此事中不应该是好了伤口忘了疼痛。以后不论白天还是夜晚,车速慢一点,注意力集中一些,因为每次驾车好比赌博投资,要懂得投资最重要的一个道理——不要全部押上(No all in)。否则,一旦失误,生死只有一次,注意安全,生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