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日记小姐,都生活在笔尖上。总想留下最深刻的文字,却一不小心折断了自己。
第一眼的日记小姐,圆脸上顶着一头蓬松无度的泡面卷,瘦削的身体裹着素色花纹的过踝长裙。
那天我吃力地把小车推进客栈,卸下背包一身湿漉漉地倚在桌缘。边上一姑娘,正端坐写着什么。
四下没什么人,我便没了顾忌。脱了鞋袜,换上夹脚拖,把脚趾头拗成45度,散热,游丝状的热气从脚趾缝的死皮里钻出来。
姑娘很坚毅,被我熏了十多分钟,始终没抬眼。我也懒得搭话。
又过了十多分钟,姑娘突然停笔,不知从哪里抽出一大条毛巾“咻”地甩我肩上,接着继续奋笔疾书。动作之迅猛,我只注意到她那对突兀又不对称的大梨涡。
我轻声道谢,开始用毛巾擦头发。没多想,毕竟青旅里神经质的好心人也见过不少。
这时姑娘抬头,冷冷地说,“让你擦桌子,水滴到我本子上了。”
日记小姐从来就是这样说话,没心没肺,不留余地,但听的人却会上瘾。
那段日子,我住在客栈疗伤,每天做些不和情理的事,把身体累垮,好让思想停滞。情感泛滥的时候,顺手写几个稿子,勉强过活。
日记小姐住我隔壁,每天睡到自然醒,起来喝茶读书,偶尔执笔做几幅画,天色渐暗出去觅食,夜半回来静坐在门口的八仙桌上,写日记。
没说她来自哪里,没说她住这儿的原因,我也没心思过问,只是每晚默契地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她写她的日记,我赶我的稿子,很少对话。
“你写什么呢?”难得她开口问。
“一感情杂志的专栏,急着要。”
“几百字,怎么够你写!”,说着发出她标志性的笑声,沙哑又富弹性。
我幽怨地抬眼,“爱情也就那么回事,没什么特别的。”
“那是你还没深爱过,小朋友。”她把日记本一合,蜷在沙发上呆望天花板。
其实日记小姐就大我一岁,但不管从妆容、体态还是思想,都透着同龄人难以企及的轻熟感,至于那头蓬乱的卷发,据说是发型师的一个失误。
那晚我们顺势大聊情事,一起喝到微醺,一起笑着流泪。其实日记小姐身边不乏优质适婚男,只是她都无动于衷。说到底,还是为了日记里的那位先生。
他就在对面街角的餐厅驻唱,这就是每晚日记小姐7至11点都会准时消失的原因。
他们曾是恋人,家境优越的日记小姐不顾家人反对坚持了两年,等到的却是驻唱先生提出的分手。
日记小姐瞒着家人跟随驻唱先生来到这个小镇,每晚去听他的歌,回来再把他原封不动地写进日记本里。
“那你们现在…还好吧?”我小心地问。
“我听他的歌,他买我的画,很亲密的…陌生人。”沙哑声又泛起。
“为什么不重新开始,或者干脆离开这里?”
“从没想过重新开始,只是我还没准备好…离开…他…,”光晕下的日记小姐紧闭双眼,吐出几句迷糊的话,睡了过去。
看着日记小姐印着泪痕的侧脸,和始终不离手心的日记本。我点了根烟,在夜雨中写完了稿。
我的工作是把最普通的题材写得活色生香,而日记小姐却擅长把浓情写淡,把伏特加当白开水一口喝下,不皱眉头。
第二天一早我有急事飞回了上海,走之前给熟睡中的日记小姐留了张字条,
\ 就当是种惯性吧。
当爱情骤然结束时,飞奔中的我们不自主地往前多迈了几步。
但,总有停下来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