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建议
中国林业碳汇产品的价值实现路径不断得到丰富,但受制于各种原因,很多价值实现路径仍停留于试点与探索层面。基于此,必须立足“双碳”目标,将目标实现与探索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结合起来,加强理论研究支持、完善机制设计、推动实践进展,以推进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
1、完善林业碳汇生态补偿制度
结合中国当前生态补偿忽视林业碳汇生态效益以及以纵向补偿为主的现状,建议从3个方面入手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一是拓宽森林生态补偿的范围及层次,对林业碳汇设立专项补偿资金,从而突出林业碳汇生态效益;二是规范林业碳汇生态效益补偿的理由、方式、程序等,对实际承担碳汇供给任务的区域或部门、主体及具体贡献者建立科学的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机制;三是健全不同地区间的横向补偿机制。基于中国国情,重点完善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林业碳汇产品消费区对碳汇生产区的横向补偿,进而逐渐在全国形成更好体现林业碳汇价值的补偿机制。
2、推进林业碳汇产品纳入国家统一的碳市场交易
当前国际林业碳汇市场主要由欧美等发达国家控制,碳汇认证不统一、碳汇价格波动大。虽然2021年《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中表明国家鼓励通过林业碳汇等项目实现温室气体排放的替代,但是由于CCER暂停等原因导致目前林业碳汇仍缺乏全国性的交易渠道。应尽快完善交易规则编制、天然林方法学开发等顶层设计工作,重启CCER市场,推进林业碳汇进入碳交易市场,鼓励控排企业认购林业碳汇;适当提高抵消比例限制,以扩大林业碳汇需求量;提高碳汇价格,使其充分反映林业碳汇产品的稀缺性;积极参与制定碳汇交易国际标准,在气候变化谈判中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3、强化林业碳汇金融路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一是加强林业碳汇金融路径的理论研究。除林业碳汇交易方面理论研究存在一定体系外,其他方面的林业碳汇金融路径学术研究甚少,有的甚至滞后于实践的发展,这阻碍了林业碳汇产品的价值实现。应结合林业碳汇的特征,加强林业碳汇领域不同金融工具的应用机制研究,包括总结现行林业碳汇质押贷款模式及其实践发展的制约因素、关注保险对碳汇价格波动的保障机制、设计林业碳汇储蓄存单等金融工具参与主体的利益分配机制等。二是从实践层面创新多元化融资模式,虽然目前中国林业碳汇绿色信贷、碳汇保险正在各地如火如荼开展,但是林业碳汇债券、林业碳汇PPP项目等仍是个例,甚至林业碳汇金融期货等在中国未有先例。建议探索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建立林业碳汇专项基金等多种金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林业碳汇领域,为碳汇林项目建设等提供更多的金融活水,促进林业碳汇产品实现价值转化;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林业碳汇领域建立合作,如通过林业碳汇保险为碳汇质押贷款增信,增强林产业融资力度;对开展林业碳汇金融业务量达到一定要求的金融机构采取税收优惠或准备金率优惠,以激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其中。
4、健全林业碳汇产业为核心的产业扶持政策
中国林业碳汇产业尚存在产业链不完整、产品整体附加值低、集约化经营程度低、区域特色缺乏、科技支持薄弱等问题,需要调整林业碳汇产业发展思路并健全相关扶持机制:一是促进经济林产业结构调整,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草局已发文明确油茶、橡胶等各类经济林依法纳入森林碳汇调查监测统计范围,应研究探索各类经济林方法学的制定,同时引导其积极参与经济林林业碳汇项目建设,挖掘林业经济新增长点;二是引导开发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资源。对于碳汇林达到一定规模的地区,允许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开发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碳汇生态教育、休闲度假等产业,打造富含林业碳汇生态价值的特色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品牌。
5、加强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保障机制建设
一要推进林业碳汇产权制度建设。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谁来具体负责林业碳汇产品的使用、管护并享有收益,尤其是注重收益权的分配问题。二要健全林业碳汇价值量化评估机制。科研人员要加快确定林业碳汇产品的价值核算方法和技术规范,为建立林业碳汇专项补偿等提供科学依据。随着中国碳汇监测进入天基遥感时代,要定期对外公布监测结果,及时反映各地林业碳汇产品数量和价值的变化,以确保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可持续性。三要完善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多元主体分工协作机制,组建林业碳汇产业化联合体,延伸产业链价值,强化各类林业经营主体间的互助和利益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