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澳洲的第一张床

5月底的清晨,微凉的天气,嘴巴里还留有飞机餐的味道。在站台等火车的时候我看看阳光,再看看手机,试着分辨东南西北。我把书包从后背卸下来放在行李箱上,深深吸一口气。国内才5点,等到旅店再告诉家人我已经到达了吧。

阳光非常美丽,空气非常干净,没有人声鼎沸,没有你推我挤。甚是温柔,甚是惬意。不过我却似乎因为之前在加拿大享受过同样的意境,不以为然了。我承认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变得负面悲观了。

是的,我没有带着期待和兴奋来澳洲。我只是计划找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安定下来,做一份普通的工作,然后练习英语、学习GMAT、交一两个朋友。我只不过是换一个地方生活罢了。

旅馆里大多数是台湾人。我本身就是因为微信群里一个台湾打工度假前辈的介绍而选择这一家青年旅舍的。人生第一次住青年旅舍。之前大概了解和想象过青年旅舍的样子,其实就类似大学的宿舍。

旅舍的白人老爷爷老板收了我的钱、开了收据给我之后,他的唯一的一个员工就开门让我进了我的房间。舍友们还在呼呼大睡。空气里飘散着男生宿舍特有的味道。我卸下背包,急忙去厨房吃点面包当早餐。是我熟悉的土司面包,加了盐和醋的,而非加了奶油和糖的甜面包。

睡在对面上铺的台湾小哥和我一样大。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是一样的装扮,背心、裤衩、人字拖。黄毛、刺青和耳钉让我想起初中班上的扛把子。他很喜欢聊天,并且似乎刻意想打破我的自我保护屏障,言语里透出对我缺乏热情的态度的小小不满。

他让我听李玉刚的“刚好遇见你”,说我应该很适合唱这首歌。他说现在台湾很多人都听大陆的歌,就像十年前大陆人都听台湾歌曲一样。他没有念大学,国中之后读了技校,然后就到社会上赚钱了。如今他在台南拥有自己的房子。他说很羡慕我读过那么多书,一身的知识分子气息。

在我要搬走的前一天晚上他很认真地对我说:“我如果是你的话会选择去农场锻炼一下自己,那样之后没有人会说你只能文不能武;如果别人觉得我哪方面不行,我就偏要证明给别人看我可以做到。”

说实话,直到那天我从来没考虑过要去农场工作,住在青年旅舍的那一个星期我每天早上起来洗衣服、吃早饭、背单词,然后就在网上投简历,银行、电信公司、客服、餐饮。。。下午和舍友Frank一起到市中心扫街投简历。

布里斯班市中心其实就是Queen's street周边,7-eleven,中餐馆、快餐店、老板看上去面善的咖啡店、气氛比较友善的电信公司营业厅。。。听到最多的回应就是We are not hiring at the moment, but you can definitely leave your resume here. 

其实大多数时候自己心里清楚把打印出来的简历投出去只是一种心里安慰,在询问对方目前招不招人的时候就大概知道结果了。

简历都递完之后Frank建议去钟楼看看,我们乘坐古老的电梯到钟楼的顶端,听解说员讲述钟楼的历史。Frank在国内是摄影师,他来澳洲有一项心愿就是能够环澳road trip,然后拍下一些不经意间发现的美丽景色。

来这之前他在附近的农场换宿了两周。他的朋友圈里有他在那边拍的照片。大概是夕阳时分,一颗大树下站着两个女子,她们身旁端坐着一张玻璃桌面的旧圆桌。在照片中,树的“高”显得十分突出,让人不禁想要去那个地方,站在树底下,仰望他茂密的枝叶。

不知道为什么Frank让我想到大学的一个同学,可能因为走路的姿势、说话时的手势比较像吧。每个人在这个世间流动的时候,都会散发出自己特有的气场和味道。清晰记得有一次因为一个职业规划比赛我需要采访朋友让他们对我做评价,他将我形容为“像铜钱一样外圆内方”。

当时没太在意,可这么多年来越发觉得自己的确如此 - 待人谦卑温柔,却始终紧闭心门,不轻易外泄其中的真实情感、不轻易接受外来的真挚热情。怕是并非只他一人对我存在这样的观点吧,如此的话,该有多少亲朋好友对我这样的脾性心存不满啊。

来澳洲之后就没有再午休了。一是因为从市中心回到旅店会浪费找工作的时间;二是因为舍友可能会进进出出,睡得不踏实。虽然如宿舍一样,但这里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是临时的落脚点,不同于大学的时候宿舍对每个人来说都像家一样,大家的作息习惯也基本上是相同的。

不睡午觉,还有一个好处是晚上会更加容易入睡。有时候即使台湾小哥和Frank聊两岸社会状态和政治聊得热火朝天,我也能不知不觉就开始做起梦来了。

即使床尾还放着电脑、拖线板、小说、充电宝,即使厕所的地上掉落了一卷纸、洗手台上被放了一卷快被浸湿的纸,即使厨房的水池里还有被遗忘的盘子和烧焦的平底锅、桌上的砧板上还有切好的没用完的洋葱丁。

原来很多时候,很多事情不会依自己所希望的样子存在。放下和接受,会让自己轻松很多。

每天,最享受的应该是吃完早饭站到晾衣服的绳子下面,带上hoodie的帽子,晒太阳的那段时间。云淡风轻。我会把晾着的衣服和放在围墙上的鞋子拍给妈妈看。这里的阳光甚好,最适合让她晒衣服、晒被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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