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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醒来,微信群里就炸开了锅,好朋友兴奋地说:“我家薛薛要复合了。你们都知道吗?”
随后群里飘过几十个:
“祝福+。”
“真爱+++……。”
手机屏幕上飘飘洒洒全是鲜艳的大红唇。
好吧,就让你们在我的小群里尽情放肆吧,隔着屏幕,那一张张春梦似的燥热的脸,扑腾扑腾的小红心,全被我一览无余,仿佛薛之谦要复合的那个人不是高磊鑫,而是她自己。
打开微博。
他说:我记得…你跟我时…我一无所有…
我不想再寻觅了…请让我给你所有…
反正我们也不再年轻了…
那就再爱一次吧…
她说:多少浅浅淡淡的转身,是旁人看不懂的情深…
那么,余生请对我好一点。
多会秀恩爱的一对,连标点符号都用的神似,把整个世界的单身狗一大早都喂饱了。
没有惊心动魄的誓言,没有甜腻肉麻的情话,一句:反正我们也不再年轻了,那就再爱一次吧。就暖了所有人的心,动了所有人的魂。
小梨在电话那头喊:“君,我好像又相信爱情了。”
我说:“那就跟我复合吧。”
她又喊:“滚犊子,合你妹。”
那个龇牙咧嘴,满口津味儿的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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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追星,对娱乐新闻提不起兴趣。对薛之谦的印象,也全赖于这个妹子的大力宣传。
薛之谦在上海开了场演唱会,我就在小梨的朋友圈看了场演唱会。
演唱会上,他小心翼翼,一字一句的说:“现场有一个人,她没有联系过我,但我觉得她应该来了,高磊鑫,我答应过会在演唱会上给你弹吉他。”
音乐未起,小梨就早已哭成了泪人儿。她在现场给我打电话,电话里,万人场上,没有喧哗,只有小声的抽泣和熟悉到只剩下催泪的音乐。
“是否说过要同去北方看雪景,
一晃如今已是十年前的约定,
我答应过会在演唱会上为你弹琴,
就让我的歌陪着你远行,一路让你听。”
歌曲结束时,她说:“君,我电话薄里再没有他的电话,我好想他。”说完,就挂了电话。
我知道,她忘不了,那个叫乐竹的男孩。
/ 3 /
小梨天生漂亮,身材高挑,一头飘逸的黑发,就足以吸引过路人的眼神。所以,他追她,几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只是没有想到,这追求似蓄谋已久的杀手,从高中一直尾随到大学,视线之坚定,心意之恒久,让我这个电灯泡都感动到恨不能短路。
乐竹说:“那时候,我坐在你的身后,你的一瞥一笑我比谁都明了,要不是这暗恋的强大动力,我可能都考不到这个大学。小梨,爱上你,是我一生做的最正确的事情。”
小梨说:“我是在大一就对乐竹动心了,但是没想到,他直到大二才来跟我告白,爱情的甜蜜呀,我竟错过了这么久……。”
我说:“得了,给你眼前的单身狗留条活路吧。咱们友尽,再见!”
从此,重色轻友的小梨就与他的白马王子,携手穿梭在校园的各个角落,自带遮掩效果,每一处都成了他们的私人空间。
他们含情脉脉的对视着,就一看就是3年,这一吻,就从校园,吻到了社会,吻到了那间只属于他们的出租房里。
毕业分手的魔咒对他们没有用,他们的心和眼睛一样小,再也装不下别人。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对人温柔,面如春风,嘴角永远上扬45度,她顾及别人的情绪,认真整理屋子,落落大方宛如名门闺秀。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注重健身、少了烟酒,推了应酬,加班奋斗。
我相信爱情真是伟大的,它让一个女人收住了高嗓门,大步子,海胃口,爆脾气。让一个男人,有了担当,懂了上进。这不只是改变,简直是新生。
小梨说:“我以为他会喜欢。我以为世界上的男人都喜欢温柔,他也一样。”
乐竹说:“你太累了,我也太累了,不是不爱,是真的想休息了。我们分手吧。”
他走的那天,把衣柜整理的干干净净,冰箱塞得满满的,暖瓶里打满了热水,化妆品都为她多备了一套。连分手都分的那么男人,那么有情有义。
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一个字、一双袜子、一个烟头、一张照片,全都没有,就好像他从不曾在这间房子里住过。
多么绝情的男人!多么用心的男人!他亲自把战场打扫干净,不留一丝气息,好让她能重新在这里迎接新的生命。
她恨他,有多爱就有多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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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个时候,她迷上了薛之谦。
她听薛的歌曲,看他的综艺,看他努力地收起眼泪,说逗比的段子。
他唱:
若越爱越被动 越要落落大方。
我还在逞强 说着谎
也没能力遮挡 你去的方向
至少分开的时候我落落大方。
分手没有使她变成一个一蹶不振、哭哭啼啼的姑娘,反而让她卸了伪装,做了自己。慢慢地也懂了他,懂了那段感情的断点——所谓的“累”。
我想,这正是偶像的力量。是他的态度、勇气、正义、深情,指引并影响着每一个爱他的歌迷。
小梨说:“分手的那段时间,是薛之谦陪她走出来的。”我想,或许这样的女生不止她一个。千千万万的歌迷中,就有千千万万个小梨。
从上海飞回来之后,小梨来我家蹭饭时,送了我一张薛之谦的海报,足足有一人多高,嘱咐我一定要挂在床头。
我说:“怎么舍得把你的男人送给我了?”
她说:“他是我的男神,但我有我的爱人。”
爱人?这个世界奇妙的地方的就是把两个莫不相干的人,拼成一个爱人。兜兜转转,走散了也不要紧,若是有情,还是会把两个人拼成一个爱人。这个世界真小。
在那场演唱会上,她不仅遇见了她的男神,她还遇见了她的爱人。
就在她输入十几个电话,号码依然不对的时候,就在她急的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的时候,她的电话就那么神奇般地响了,两个遥遥相望的人,一瞬间近在咫尺。
“快说快说,你们听完演唱会去干嘛了?住在哪个酒店?做了什么好事?姐以后也要去听薛之谦的演唱会。”我几乎跳起来,用手紧压着自己的胸口。
她一脸得意,张狂地说:“你激动什么,搞得像你晚上有男人约似的。”
我送了她一个此生最大的白眼,好吧,再见,友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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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半个月后,她还真的辞了工作,去了上海,她说喜欢那个城市,因为那里有她的竹。
哼,往日的重色轻友丝毫未改。
乐竹来接她。走的那天,我问他:“你不怕累了?”
他说:“累就累吧,我现在才知道,那是一种超甜蜜的负荷。没有她,我是轻松了,可是,轻松到生命都没了价值,没了意义。”
苦瓜虽苦,但最能泻火,爱情虽累,但即强身健体又催心智成熟。我不再担心,因为这一次,我相信他们比谁都认真。
有一天晚上 ,梦一场 ,
你白发苍苍 ,说带我流浪 。
我还是没犹豫 ,就随你去天堂 ,
不管能怎样 ,我能陪你到天亮。
我宁愿留在你方圆几里,
我的心要不回的就送你。
因为我爱你,和你没关系。
我的爱 扩散在方圆几里 ,
近的能 听见你的呼吸 。
只要你转身 我就在这里。
祝福你,和相爱的人,走过千山万水,依然能碰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