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小明!

吕康明来看我了,带着他肤白貌美如花似玉的女朋友。

时值国庆,归乡人一波接一波,这条往日宽裕的道路也变得狭窄起来。我在饭店门口张望着,希望早点见到小明的车子。可小明太自负了,我给了他定位他却不用导航,他自认为这条他走过两遍的路已经门儿清了,可他失误了。这和魔都横平竖直的路况不同,这条省道两边种满了杨树,隔几百米就是几户人家,若真是住惯城市,乍一开在这条路上还真分不清个一二三四来。

千呼万唤终于等来了小明,可他在饭店的拐角处用闪着灯光刺我的眼,我逆着光走到车前拍打着他的挡风玻璃。我给他们定了一个大灶台,炖了一个大鹅,我本来还犹豫着第一次见别人的女朋友,说话是不是得收着点,可小明女友的一句话让我有些得意忘形——“你比照片上帅多了!”我的天,还说啥,也甭管她说的是不是客套话,反正我今天就信她一次,侃就完事了。

去年的他们

由于有了他女朋友这个听众,我们在叙旧的时候格外开心,畅所欲言,毕竟今日所说之事皆是友谊所结之时,那可是我们的青春啊!

席间,我看小明只说话不动筷,亲自给他夹了一块鹅肉放在他碗里,可他倒是会做人,这鹅肉没在他碗里两秒,转脸他就夹给了他女朋友。然后两人相视幸福笑着,那种甜蜜感就像是如果此刻不是公共场所,指不定两人会干出什么……我们聊了很久,隔壁的餐桌已经换了两波客人,我们的灶台也重新加温两次。我买单时老板娘冷脸的看着我,那神情有些怨恨,她盯了我几秒,仿佛要将我的脸记住,然后差人画下来,将它贴在饭店的门口写上“李哲与狗不得入内”几个大字。我理解,毕竟生意好,等的客人多,我这屁股做的结实,多多少少影响了她的生意吧。

饭后,我送小明上车,看着他的车子启动,心中突然有些不舍,和之前无忧无虑侃大山完全是两个状态。小明车子行到拐角突然停下了。我疑惑的看着他从车上下来,小明边跑边张开双臂:“来拥抱下,不知道下次何时再见。”我愣了一下,旋即敷衍的配合着拥抱了一下。这可是大街上,两个男人抱来抱去的怪奇怪的,哦,不对,要是私下里我和他抱来抱去就更奇怪了。拥抱完毕,他又飞快的跑回车子,钻入了车流当中。直至消失,我才有怅然若失的感觉,有些后悔刚才的拥抱不够真诚。

这时天空开始飘起了极细腻的雨丝,这样的雨在这个季节倒是少见,打在身上似有若无的。我突然记起了韦应物的那句应景的诗:“相送情无限,沾襟比散丝。”我虽未沾襟,可这情无限确实此刻真实写照。我慢慢的挪回车里,点燃发动机,却迟迟不想启动,呆呆的坐在座位上看着挡风玻璃上密密麻麻的布满了雨丝。车机里想起了音乐,一首老歌《吻别》,心里一句国骂,这时候吻什么别啊,两个男人吻什么!虽然心里骂着,我的思绪却飘回了那个青春年华……


学生时代小明

我和小明相识于高四,一个难以启齿的学生时代。所谓的高四,就是那些高考不理想留下来复读一年的,要被时代遗忘一年的高中生。第一次见小明只觉得他很清秀,他不漏出两颗黄牙的话倒是挺符合我心中贾宝玉的形象的: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眉如墨画,睛若秋波。他很白,不夸张的讲,那皮肤让许多女生都羡慕。他的性格如同他的长相一样,平静如水,不紧不慢,波澜不惊的。一股子老衲看破红尘俗世,除了上课铃,没什么能让我着急的了感觉。

高四的学习生涯是我整个人生中最枯燥的一年。我由衷的敬佩那些三点一线认真学习的同学,我也想向他们学习,直到我在英语课上默10个单词画了8个圈被英语老师叫进办公室之后,我才发现我曾经挖的大坑不是三五个月能填平的。我既急又羞,可小明不。人家每天早上都是睡眼惺忪的走入教室,也不早读,趴在自己的桌子上倒头就睡。我当时还纳闷,这货怎么那么淡定,这都什么时候,还有心思睡觉。如此往复数日,我终究抵不过好奇心,凑到他身边问他为什么天天睡不醒。他揉了揉自己还没完全睁开的双眼,打了一个哈欠,突然觉得自己嘴角有些湿润,又用手抹去了嘴上口水,砸吧砸吧嘴风轻云淡的说道:“我晚上包夜上网去了。”好嘛,这家伙心也够大。“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不学习还有心思上网?”我反问道。“学什么学啊,学了不一定会。会了不一定考,考了不一定做得出来……”我认真地看了他的脸,确认他不是在看玩笑后,沉下心来思考良久,他说的有道理啊!这可能就是我考不上清华,跪倒在三本门前的原因了吧。


洋发型

小明很随性,他的随性倒是让他多了一股洒脱儿劲。

那天早上他迟到了,面部表情的走进教室不睡觉也不读书,就坐在那里发呆。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自行车放网吧门口被偷了。我心想,怪不得呢,车子丢了伤心呢。还没等我说什么安慰的话,小明一脸疑惑的摇摇头:“为什么?怎么可能?那车子那么破,偷了干啥?”我想都没想回了一句:“卖钱呗,不然呢?”小明更疑惑的望着我:“卖钱?能卖50不,那破车!”我以为他会为这辆破自行车伤心几天,可人家大课间就笑眯眯的问我去不去喝油茶。小明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那破车有啥好心疼的,丢了再难过也回不来,警察也不一定能找到贼,反而到学校里找我录一通笔录,那我不是暴露了?”好吧,言之有理,我无言以对。

我说了小明是个随性的人,做事如此,吃饭亦如此。我们学校附近有一家板面店,那是我们午餐常去的地方。店里不只有板面,还有一些煮的小菜。曾有一次小明点了一份板面配一个狮子头,大概是随性的瘾犯了吧, 他只觉得狮子头合口味,于是乎将那碗面搁置在一旁,径自跑到老板那里说了些什么,然后端了一个碗过来。他坐下我才瞧清楚,那碗里是五个狮子头。“这面我不吃了,我今天就吃这五个狮子头就行了。要不,这面给二哥吃了吧!”我心想这也忒随意了吧,我们那里可没有拿狮子头当主食的饮食习惯。和我不同的是,二哥嘴咧像裤腰一样,美滋滋的将碗端到了自己身边,乐呵呵的敞开嘴吃了起来。


看到没有,冒险岛绿帽子就是这么随性

一个林子长大的鸟儿也终有各自飞翔的日子。再后来,我去无锡上学,他到魔都上学。魔都倒也可以说是他的归宿,他的父母、亲戚、家里的企业都在魔都附近,就连房子都给小明买好了。见面的次数少丝毫不影响我们征战高四的友谊,所以在我毕业后跌进人生低谷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散心之地就是小明那里。来魔都之前,我特意剪了一个发型,虽然我不是一个仪式感的人,但我那时还挺寄希望于“改变从头开始”这句话的,我想告别所有的过去,所以我刮了一个板寸。剪完从镜子里看还好,可一拍照片我就后悔了,额头本来就突出,加上手机相机对物体刻画的弊端,把我的发际线足足往上提高了三公分。

我带着沉重的心情来到魔都,小明在高铁站旁的肯德基等了我好久,见我来了激动地话都不会说了,咧着嘴,漏出两颗黄牙:“你怎么?你怎么剃度了?”我跟着小明换乘了两次地铁,足足做了一个多小时才到了他的大house。他将我的行礼放家之后,两人顶着30多度的大太阳骑着公共自行车再次回到地铁站。刚把车子放稳,我们看到路边垃圾桶冒着烟,走近看发现垃圾桶里的纸正在燃烧着。小明说:“你在此地不要走动,我去要一杯水。”我只觉得这话好耳熟,一时间却想不起是哪里见到过的。妈的!这小子占我便宜!

等我想起来这是朱自清《背影》中他的父亲对他的说的话时,小明早已窜进了KFC店。我顶着大太阳站在垃圾桶旁边防止着火势进一步扩大,心里越来越焦急。小明再次从KFC出来时,手中多了一个水杯……垃圾桶的烟逐渐消退,小明将手里的杯子扔进了垃圾桶,我看着那个杯子心想,看在小明拯救世界的份上,就不追究他占我便宜的事了。

明明是发带,可为什么一股海滩内裤既视感

我愁,小明也愁。他当时在搞什么创业,进了几万块钱的货囤在了家中,很真诚的希望我留下来帮他。我自知自己当时没那么大能力,也没那么多精力,便拒绝了他。小明找了一个烧烤店,我们边吃边聊,这次的聊天可是满眼迷茫,满心惆怅。不过还好,接下来的几天小明带我逛遍了魔都著名的且不花钱的景点。尤其那天从外滩回来被大雨堵在地铁门口的场景让我记忆匪浅。

那雨太大了,时间也太晚了,地铁站的工作人也到了将站点关门的时候。我和小明还有其他乘客躲在那个仅有的10几公分长的走廊下。雨越下越大,那闪电一道接一道,仿佛要将数里之外的高楼击碎。等了许久,也来了几波赚巧钱的黑车司机,问了问价,要收我们一百大洋,权衡左右,牙一咬,心一横!

再等等吧……

雨终于小了些,我和小明冒着细雨朝他家步行而去。虽说是八月,可这刚下过雨,风也不温柔,刮在身上将我的鸡皮疙瘩吹出不少。历尽千辛,我们终于到了他小区楼下,我刚要上楼,小明却拉我去了小区里的小广场,这里摆放着单杠、转盘之类的老年健身工具,也有滑梯、跷跷板。小明和我一人坐在跷跷板的一端,两个人一上一下笑的仿佛智障。现在我在回忆这个场景……这真的是两个成年男人干的事?

“嘀嘀嘀!”一阵急促的车喇叭声将我从回忆中回魂:“兄弟,你走不走啊,我出车!”

“抱歉,马上走!”我启动车子,换了一首歌,跟着音乐哼了起来……

兄弟,祝你们早日成婚。


2018年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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