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纪委通报批评当地县一中24名教师的事在各媒体传的沸沸扬扬,甚至引起了新华社的关注。事情大概是教师节前一天,屯留一中高二年级的24名教师到当地一酒店AA制聚餐,总共花费若干,每人大约几十元。事后,当地纪委以违反“八项规定”“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给广大教师队伍摸了黑”等为理由,对涉事的24名教师约谈、通报批评。
从事发的9月9日到现在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这个时间里,网上舆论几乎是一边倒的质疑该县纪委的做法,指责其胡作非为的通报行为,也有人质疑其处理的法律依据究竟在哪里。对于这个社会事件,人们总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解读。有政治角度、法律角度、文化角度等等。我更愿意从教育的视角来看屯留事件。
从整个事件的报道来看,有纪委的通报、解释;有学者、专家的解读;有各种媒体的评论;也有全国各地教育界人士的一边倒的谴责。但是,不知是什么原因,我至今没有看到那24位涉事教师对于此事件的看法。从通报文件来判断,估计是已经向当地纪委承认错误,在全校大会上作“深刻的检讨”了事。如果事情的发展果真如此,那真是教育最大的悲哀,事情的后果已经不是恶化当地的“政治生态”了,而是直接恶化了全国的教育生态。
南师大附中吴非老师的观点是,教师“不跪着教书”。要想让学生站直了,教师就不能跪着。作为育人者的教师,须有独立的人格和批判的精神。这样,他才可能在他的教育行动中做出正确的选择、才能真正的去“教书育人”。我们的社会想让学生具有相应的素养,具备社会公民的法治精神,那么教师首先要具有法治思维和精神,不但要有相应的法律知识,还会用法律的手段去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教师连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没法维护,没有胆量去维护。还怎么教学生具有批判思维、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久前看到一名退休的将军批判中国的军事演习中,指战员们普遍思维僵化、缺乏灵活执行军事命令的思维能力和习惯。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教育上的一些问题——习惯于听话。我们的教师理应在面对这一切非难和指责的时候,理直气壮地做出自己的回应:酒店聚餐,何罪之有?,花自己的钱,吃自己的饭,关你何事?而不是唯唯诺诺,低头认罪,屈服于一些衙门的政治压力。如果我们的教师真的低头认错,那倒真是恶化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给教师群体抹了黑。作为“天底下最光辉职业”的教师,就应该堂堂正正吃饭、端端正正做事。不惧、不惑、不忧,过一种自由幸福、值得社会尊敬的的生活,而不是被人肆意丑化、妖魔化。
这一事件也再次警示我们,尊师重教,决不能只是一句漂亮的口号,仅仅是喊喊而已。对教师的尊重,其实是对社会教育的重视,是对国家和社会未来前途的重视。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就绝对不会发生这种找借口羞辱老师的事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