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去看电影,想邀我一起,因为之前被国产电影伤透了心,便果断拒绝了。早上一觉醒来刷朋友圈时,竟然发现有不下十个人发了和《我不是药神》电影相关的状态或者转发的影评,大家对这部电影评价甚高,而昨天看过的朋友也是强烈推荐,于是今天下班便迫不及待地去一睹风采。
整个电影的前半部分,徐峥饰演的一个卖印度神油的失败商人程勇,穷困潦倒入不敷出,因为父亲重病做手术需要钱,便答应白血病患者吕受益从印度走私仿制药赚取差价。随后拉来了女儿患白血病的舞女刘思慧、因患白血病从农村离家出走的黄毛以及白血病患者刘牧师。几个人合伙贩卖印度仿制药,因为价格远低于正版药品,得到了广大患者的拥戴。但后来程勇因为担心坐牢,便把药品的代理权卖给了假药贩子,解散了团队。
这一部分的故事和情节都比较平常,看着并无太大的感触。由于受朋友圈的影响,我觉得后面的故事肯定会有很大的转折。果然,时间拉到了1年以后,此时程勇已经成为一家纺织厂的老板,在带客户参观厂房的时候,被白血病患者吕受益的妻子找到,希望他能够继续贩卖印度仿制药,因为假药贩子不断提高药品价格被人举报,已被警方通缉。此时,很多白血病患者因为买不起正版药而陷入困境。吕受益也因此割腕自杀,躺在医院命在旦夕。
后来吕受益因没有药物的及时治疗病情恶化生命无望而自杀,程勇内心受到了极大的触动,重新开始走私仿制药,为白血病患者提供活下去的希望。影片到此,实现了一个巨大的转折。程勇从一开始的“卖药赚钱”变成了冒着风险“送药救人”,这是人性中善良光辉的闪现。
随后的情节,是一场情与法的较量。卖正版药的公司因为仿制药极大地侵害了他们公司的利益,于是联合警方大力打击贩卖仿制药。而程勇依然冒着风险坚持为白血病患者走私仿制药,后来甚至自己贴钱买药。他的帮手白血病患者“黄毛”为了救他,在警察的追捕中因车祸去世。随后程勇也被警察逮捕,因贩卖假药罪与走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最后,因为其行为是为救人而非牟利,被减刑提前释放。
整部电影的后半段,让人触动不已,同时一个个疑问和不解也不断在脑海中盘旋,引人深思。程勇真的做错了吗?错在哪里?如果没错为什么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他是对的,那么这样的法律到底合理吗?情和法到底那个更重要?我们应该做一个“有情”的人还是做一个“守法”的人呢?
程勇的做法到底对不对呢?从白血病患者的角度来讲,他为他们提供低价的仿制药,给了他们活下去的希望,而他也没有通过这个行为来牟利,他并没有做错,反而值得尊敬和赞扬。但是从正品药的生产厂家来讲,他的行为侵害了他们花费巨资研制药品应该享有的利益,虽然高价药在道义上被人唾骂,但在法律上却可以得到维护。因此,程勇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惩罚。
站在不同的角度和立场分析,便会得到不一样的结论,这正是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复杂性。这个世界从来没有绝对的公平,只有普遍的相对公平,而法律就是维护这个相对公平的武器。因此,很多时候法律和情理是会有冲突的。这种冲突源于社会原本的不平等性和复杂性,是不同群体和阶层资源差异、诉求差异产生的。而这种冲突没有办法消除,只能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去缩小,使其更加符合情理。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是“情”与“法”并存的,两者都很重要,缺一不可。虽然每个人都活在这个世界中,但是有的人活着仅仅是为了维持生命的延续,有的人活着是为了获取更多的资源,还有些人活着是为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法律只能维护所有人活着的权利,并不能解决活着的尊严和质量。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是有局限性的,甚至法律有时候对于弱者是很残忍的,就像电影中讲述的一样。然而法律并没有错,程勇也并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原本的残酷性,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而“情”是普世性的,可以让这个残酷的世界多一分温暖和希望。就如同影片的结尾,因为该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随后国家出台了相关措施防止天价药品,并将“格列宁”等高价药品纳入医保,这是程勇的胜利。
很久没有一部国产电影能够让人看完后,引发心灵的震颤和思想的触动,《我不是药神》无疑做到了这一点。强烈推荐你看看这部电影,必定会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