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旅行,
但对于一个没有什么阅历的18岁小朋友来说,
说白了,
就是,
我喜欢出去玩。
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爸爸妈妈就会带着我去旅游,每一个暑假去不一样的地方看看似乎成了我们家不成文的规定。所以啊,暑假对于我来说总有一种独特的吸引力,我想去外面看看,我渴望去探索,去了解外面的世界。我喜欢不同城市独特的天际线,我喜欢去观察来自不同地方的人们,我喜欢去看那里的天空和树叶,喜欢在别人活腻了的城市中寻找那容易被人遗忘的美好。
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一个任性的小孩,但是爸爸妈妈总是会像圣诞老人一样无条件的满足我各种的要求,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幸运,也很幸福。选择去一个地方在我这里彷佛很简单,可能就是因为一本书或者一部电影。在那一个个夏天,我们一起走进了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一起去日本寻找了柯南的足迹……每一次的旅程都不长,但毫无疑问的是,每一次都足以被铭记。
今年这个史上最长的暑假,本来我们可以去北欧看冰与火之歌,去捷克看布拉格广场的夕阳,去索马里看角马大迁徙,但这一切的一切,又被我的一个任性的决定取消了:我想出国留学。然后,这个暑假就变成了:学习雅思,去胡志明市考试和胡志明市市内4日游。
慢慢的我也学会用文字和票据来填充我对一段旅行的回忆——其实在五六年前去尼泊尔的那次开始,我就有了要写一篇认认真真的游记的计划,我也记不清是什么原因,那一次,我好像只写了两页。就这样,写游记的第一次尝试失败了,现在啊,只有电脑里的那些照片还能勾起我对尼泊尔破碎的回忆了。初三的那个夏天,我将最美好的十天留在了英国,但我觉得我和英伦小岛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后来,我又用了一个学期的时间,记录下了我和大不列颠的点点滴滴。我渐渐地养成了在旅行过后写点东西的习惯,对于一个地方的记忆也终于显得没有那么苍白无力。不仅如此,在去英国的那年,我有了更加大胆,甚至在当时看来有那么一丝疯狂的想法:我想把我的故事写成一本书。在当时,我真的有着手去做这件事,但也因为一些未知的因素,我的“大业”夭折了。所以,这一次也算是为了完成我三年前未能实现的梦想吧。
后来的几年,我都坚持用笔写下每一段不可多得的旅行。因为我相信,文字是有温度的,比起冷冰冰的键盘,也许笔尖与纸摩擦出的火花更具有人文主义情怀。漫不经心写下的东西虽然总是杂乱无章,但我想着,也许在我五十岁或者六十岁的时候,可以找一个洒满阳光的午后翻开多年前的笔记,看看自己当年娟秀的字迹,想想那些发生过的事,想想在我生命中和我相遇又错过的每一个人,也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