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惯例,睡前看一眼微信。
有个女孩给我发了信息,真的是那种很长很长的信息,一扫眼我看见了其中最短的一句话是:他是慢热,还是真的不喜欢我?
接着又读完了满屏的消息,一时无语回复,索性坐起来揉了揉眼睛努力退去了一丝睡意。
回了一句:我给你讲个故事,听完你就该睡觉了。
好好听,别跳戏。
【1】
我叫任一。
一二三四的一。
我最初喜欢杨宗纬的歌和一个学长有关。
那是当时全校最有名的学长,因为他有一个全世界最好记的名字,叫刘亦飞。
据说是在迎新晚会上用舍友钢琴曲伴奏唱了一首“洋葱”出了名。
“恩,刘亦飞是个男生的名字。”
这是大学入学第一天时留在我脑袋里的唯一一句话。
在没遇到他之前,我觉得自己这名字已是不可比拟,所向无敌,结果被颠覆了世界观才意识到祖国的花朵是千姿百态,取名字也是相当的“变态”。
刘亦飞不止违反了大众印象里人如其名的定律,而且从头到脚找不到与电视剧里的“神仙姐姐”半点可相联的关系,如果硬要说和那位姐姐有什么相似之处,大概就是他也是不食人间烟火。
不食烟火。
放在一个男生身上做形容词本就是显得很奇怪,尤其是那个人还是学长,“防火防盗防学长”这句刚入学就被学姐教导要牢记的话在刘亦飞身上完全使不上劲。
因为他根本不会搭理你。
换个正常词形容他,非人类。
我第一次见他,是在火车站。
好像每个大学在九月开学季都会在车站设个接新生的地方安排大家坐校车,我也不例外,那天凌晨六点下车出了站口,凭着5.2的视力我离老远就看见了那个写着G大的牌子,那感觉真的是一路奔波终于找着组织了。
拖着巨大的行李箱我呼哧呼哧走到了桌子前,可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我大大咧咧的问了句:这是G大的新生处吗?
其实内心已经差不多确定,可就愿意多此一举确认一下,因为面前这个穿着志愿者短T的男生看上去实在是很呆萌。
只是我还没意识到“面瘫”是呆萌的同义词。
他抬眼望了望我,没有任何表情的只是嗯了一声,便没了下文,难道他看不见我手里拖着的那个大行李箱吗?什么学长都是照顾学妹的,全是骗子。
在我放弃别人帮忙准备靠着自己把箱子塞到车子上去时,伸过来一只手,除了戴了一块手表几乎白晰到人神共愤的手,随之还有一句像从上空飘过来的话:飞哥,对学妹可不能这么没爱心啊!
直觉感应眼前这男生的话是冲着那边那还坐在原来位置上没表情的呆子说的。
由此,我的大学生涯开启了。
那个出手所谓“路见不平”的男生叫林宇,那个被我从此挂在嘴边拿来证明“不是所有学长都是有颗爱学妹的心”的男生就是刘亦飞。
【2】
当初填在志愿表上的专业服从让我在四年的时间里都将轮为一个被计算机压迫的女生,计算机系,没有肖奈大神的计算机系更是验证了那句童话里的故事都是骗人的。
在这所以男女比例9/1称霸大学城的理科学校里,我历经了非人类的待遇。
好在有个靠山,人生地不熟也不怕被欺负,被我叫成“小林子师兄”的林宇和刘亦飞是住同一个宿舍。
以至于林宇最爱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在我面前无限吐槽他同室舍友的不近人情。
比如那场球赛,实现说好的一个宿舍出马去虐新来的小鲜肉,可是最后刘亦飞缺席,暑假工的最后一天他把自己胳膊给伤了。
用林宇的话说:你说他平时做事那么靠谱的一个人,怎么这个时候给我掉链子!
或许我能理解他不帮我拿行李的理由了,但我记得那天他一个字也没解释。
怪人。
怎么开始喜欢刘亦飞的呢,我能肯定的是绝对不是一见钟情。
大一的第一节课,我因为军训期间太过于活跃和老师熟悉所以被选为了班长。
为了自我提升,社团招新时我报了学生会,面试的一帆风顺,那时我几乎忘了林宇曾说过刘亦飞是学生会的二把手。
后来的一切就顺其自然了。新人入门总是要做很多事的,而且每周都要去学生处开会,或许就是这样熟悉起来的。
实话说,刘亦飞确实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人,不同于同龄人的成熟在那时候就体现得淋漓尽致,什么事情基本都是喜怒不形于色的,情商高,情绪管理特别好,似乎没见他发过脾气,当然也没见过几次笑脸,和部里同学关系都很好,号召力领导力都没得说。
无形中,我心理上开始对他有了依赖,大事小事总爱去他跟前转悠一圈。
【3】
因为老被部门同学开玩笑,脸皮薄的他就经常对这些风言风语保持沉默,甚至对我也没什么好脸色,不爱搭理我,我就开始觉得他讨厌我。
卯着一股劲,大一时我参加了各种比赛,演讲、舞蹈、辩论。
“你可以一个人静静地流泪,但是前进的脚步却不能停下”这是我每次在委屈的时候写给自己的,不止为奋斗的自己,也为想追上他的脚步。
一年左右之后,我就去竞选了学生会干事,那是我第一次上台演讲,我总觉得他是不是也在台下,不过可能记忆失误,不管怎样就是选上了。
由于继续学生会的工作,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还是那么的多。
大二快结束时,据说有个女生在疯狂的追刘亦飞,也算是在整个交际圈掀起了不小的风波,因为她真的太漂亮了,我看到她照片的第一眼就这么觉得,让我不得不想他心中最特别的那个洋葱可能就是她了,我多少心里还是不是滋味。
听别人说她有多优秀,系里第一,家里条件好,正在美国交流,会打游戏,还看球,性格好。
“刘亦飞要是去跟她扯证我觉得再好不过,因为我觉得那女生真挺不错。”林宇像个八卦女生一样在我面前说个没完没了。
我心里想的是:如果他真的答应和那个女生在一起了,或许就可以证明他并不是慢热,只是不喜欢我。
也挺好。
九月六号是刘亦飞的生日。
大三那年,作为新上任的学生会主席,免不了被大家伙狠宰一顿,吃完大餐后一群人又说去ktv唱歌。
包间机器面前,我说:学长,可以点歌吗?
他可能没意识到我声音里有藏着的窃喜,所以当那首杨宗纬的“我变了,我没变”的音乐声突然想起时,他明显的愣神。
一直看着他的我自然没有忽略,看着我,他淡淡的拿起话筒,从头至尾用最柔和的眉眼唱完了一首歌。
每到这种时候,就会觉得很安静。仿佛一曲啤酒吧前的小调,有人在唱歌。听歌的人很幸福,慢慢的吐字,对着你,完全的知道,只对你唱。
【4】
刘亦飞毕业那年的六月初,我开始每天都抽空去礼堂排练室里一待好几个小时,可在考试周的紧要关头,此举简直是在和各科老师说“求挂科”的意思。
路上没想到会撞见林宇,他应该是回学校准备论文答辩的琐碎事宜,看见我时他也有点惊讶,我生日过后没几天就去把齐腰长发剪到了齐耳,此时站在他面前的任一,不再是个张牙舞爪的小魔女,反过来倒是有了些许淑女的影子。
这种幻象维持只是十秒。
“小师妹,你这火急火燎是要追飞哥去啊~”一如既往打趣的声音还指了指排练室的方向。
来不及和他斗嘴,但嗅觉灵敏的找到了有用的消息:他回来啦?
“恩,和我一天回来的,准备答辩。”
站在台上,我握紧话筒,看了看台下却找不出那个人是来还是没来,伴奏旋律响起,我在心里说:刘亦飞,毕业快乐。
一天宛如一年
一年宛如一天
任时光流转, 我还是我
一遍用了千遍
千遍只为一遍
当回忆久远 ,初心始现
我做了那么多改变
只是为了我心中不变
默默地深爱着你
无论相见不相见
我做了那么多改变
只是为了我心中不变
我多想你看见
下了台以后,林宇突然冒出来吓我一跳:师兄,你是鬼啊,也不打个招呼!
“歌唱的不错,为了奖励你,请你吃饭,怎么样?”
林宇大学四年一直在各个晚会上表演,对空腹排练早就是见怪不怪,可他的提议还是让我有点感动。
在我努力想挤出几滴眼泪来表明我真的被感动了的时候,他大手一挥:得,别整那矫情的,是正好我们宿舍聚餐,加你一个无所谓,反正人你也都熟。
“那你请我喝酒吧。为了纪念我开启了一个新时代。”
内心有给自己订的小目标,“毕业再追不到你,我就彻底放弃”。哎,可今晚还是约不到你,不想在一起,总是能找出千千万万个借口的。
追了一个人也快三年了,看来也就只能放弃了,真的好累了,真的无可奈何了,真的不再有期盼了。最近的经历,也让我终于体会到,感情是强求不来的,不喜欢终究还是不喜欢呀。本该有千言万语,无限感慨,但此时此刻,似乎都朦胧的记不起来了,似乎都烟消云散了,也许这回是确确实实的放下了吧。
那么道一声珍重吧,不再刻意而为,不再朝思暮想,不再紧紧追赶。
【5】
“一个女孩子,怎么喝那么多酒,别喝了。”
在我自顾自倒完第二瓶青岛之后,刘亦飞的脸出现在我面前,顺带还夺走了我手里的杯子。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点喝醉了,竟然不在意他那张有点怒气又隐忍淡然的脸,只是朝着左边的林宇说了句:小林子师兄,谢谢你请我喝酒,我就先回去了,你们继续玩,毕业快乐啊。
说着边扶着桌边稳当的站了起来。
林宇的目光在我和刘亦飞之间来回扫描了几圈,和还在喝酒的几个哥们说了句:那咱也回吧,在大学的最后一夜,醉过去多没劲啊。
几分钟后路灯下出现了一个奇怪的队形。
我独自一人走在最前面,刘亦飞跟在我后面,其他几个人和林宇走在最后,好像每个人都有心事,距离维持的很好。
看着灯光下摇摇晃晃的影子,我突然觉得她很可怜,不遗余力的把一个人放在心上,最后得到的还是空白一片。
“今晚月亮真好看”,为了不再继续孤影自怜悲天闵人,只好逼着自己换个情绪抬起头看天,却不曾想老天也会捉弄我。
穿着高根凉鞋的脚在同一时间被小石子扭到,下意识弯下腰捂着脚踝,感觉肯定残了,不然怎么痛到想大哭一场。
后头的几个人也看出了我的异样,却在林宇的眼色暗示下,向前拍了拍刘亦飞的肩膀后就越过我离开了。
留我一人待在原地,这一群人简直了,他们不知道把我扔给刘亦飞只有一个下场嘛。
我已做好蹦哒回宿舍的准备,第一次我无视了眼前那个人的存在,脚已受伤,心不能再伤。醉意虽朦胧,意识还是清晰的。
所以在刘亦飞背起我时,我觉得他一定是受啥刺激伤到大脑了,两个人都沉默,总该找着话来说。
“一直以来我舍不得走,因为我会怕,怕有一天你回头发现我不在了,会难过,会失望。现在我不怕了,是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回头,也是因为我不想再顾及你的难过和失落。我依然很喜欢你,在我化解掉了无数失望之后,在我包容掉了无数委屈之后,在我遗忘掉了无数忽视之后。”
“那首歌是我最后能送给你的。”
第一次我如此干脆利落的和他说这些,因为我知道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他大概也是没有想到我会和他说这些,脚步顿了顿,一路上注视的目光那么多,可是我们都不在意,女生宿舍楼放我下来时他用胳膊扶着我,在我转身要进去的时候。
他像是:任一,你还记得咱们上次一起去看海吗?我对你说过一句话,可能你忘了,那我再换个方式说一遍。
“没遇到你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天生慢热并没有什么错,我看的见你的追赶和活力四射,我就想:或许你知道我那么慢热,就会慢慢等着我。我以为多点时间我们就会懂自己要的是什么,虽然我慢热但是内心很欢喜这种关系,却原来不是这样,我很抱歉,这几年让你一个人满校园的追着我跑。”
“任一,我已经投了简历,是这里的公司,不会离你很远。”
“我们在一起吧。”
他说完这些话时,脸红了。
【6】
我当然记得那次看海,一个在内地生活了快20年的人见到海是什么疯狂,大概就像海南人看到东北大雪花一样。
可某人相当不解风情。
他面无表情地跟在我的身后,有一枚紫色贝壳格外引人注目。
我本已跨越它的身边,忽然又回过头来,蹲下身去看。他也刚好弯下腰去,两人的手指霎时碰在一起。两个人同时抬头,四目相接,我的手指立刻瑟缩了一下。他将那枚形状精致的贝壳捡起,拿在手里。
我重新抬起步子,继续往前走。
见状,他几个快步追上我,迅速抓起我的左手。“给你。”刘亦飞将贝壳塞进我的掌心。我皱眉,紧盯着它。
“紫贝壳并不多见,听说它可以给人带来幸运。”他又道。
原来你就是我最想遇见的小幸运。
两个人之间,或许真的有什么慢热性人格,可是只要最后那个人是你,等一等也没关系。
至少这样的等待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