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城以南hong
PS:讲义来源于我所购买的中华考试网《经济法》讲师孙林老师的课程,侵删。
第三节 诉讼时效制度
一、诉讼时效基本理论
1、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是指“债权请求权”不行使达一定期间而失去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例-单选题】下列关于除斥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并不消灭
B. 除斥期间为可变期间
C. 撤销权可适用除斥期间
D. 如果当事人未主张除斥期间届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审查
网校答案:C
网校解析:
(1)选项A: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
(2)选项B: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
(3)选项C: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
(4)选项D: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应当主动审查。
【例-单选题】甲欠乙租金10万元,至约定的支付期限2010年5月1日仍未偿还;2013年7月1日,乙起诉要求甲还款;在诉讼中,甲仅表示其无力还款。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人民法院应判决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B. 人民法院应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C. 人民法院应要求甲就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进行举证
D. 人民法院应要求乙就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进行举证
网校答案:A
网校解析: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在本题中,“甲仅表示其无力还款”,并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1)《民法总则》关于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①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③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④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2)司法解释关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债权请求规定:
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1、诉讼时效的种类
【例-单选题】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
A. 1990年2月8日
B. 2008年2月8日
C. 2008年10月31日
D. 2010年10月31日
网校答案:B
网校解析:当事人自权利侵害发生之日起20年的最后几个月才知道,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08年2月8日。
2、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例-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B.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自其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
C. 请求他人不作为的,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D. 国家赔偿的,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违法行为时起算
网校答案:A
网校解析:
(1)选项B:不能确定履行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算。
(2)选项C: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应当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3)选项D:请求国家赔偿的,自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例-单选题】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17年12月1日向乙供货,乙在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甲依约供货后,乙未付款,若甲一直未向乙主张权利,则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 )。
A. 2018年1月1日
B. 2019年12月1日
C. 2020年12月1日
D. 2021年1月1日
网校答案:D
网校解析:买卖合同适用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1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三、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解释】其他障碍(客观因素)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②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③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④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注意】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应当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①出现中止事由;
②中止事由发生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解释】不论诉讼时效中止时原诉讼时效期间还剩余几个月,在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始终剩下6个月;即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均继续计算6个月方届满。
【解释】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以前发生权利行使障碍,而到最后6个月时该障碍已经消除,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如果该障碍在最后6个月时尚未消除,则应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起中止时效期间,直至该障碍消除。
【例-单选题】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借款,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 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 自2001年5月5日至2004年5月5日
B. 自2001年5月5日至2004年5月25日
C. 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
D. 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
网校答案:A
网校解析: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失,则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例-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的是( )。
A. 申请仲裁
B. 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C. 申请宣告义务人死亡
D. 申请支付令
网校答案:B
网校解析:选项ACD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
四、诉讼时效中断
【解释】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如果是一个时点,则从该时点开始重新起算诉讼时效;如果中断是一个程序,则程序终结时,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1、法定事由(主观因素)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①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解释】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被授权主体。
②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③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④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⑤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均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下列事项均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①申请支付令;
②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③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④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⑤申请强制执行;
⑥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⑦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⑧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纠纷的社会组织提出请求;
⑨权利人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或控告,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2、特殊情形
(1)连带债权(债务):
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2)代位权: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3)债权(债务)转让:
①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②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总结】诉讼时效中止VS中断
【例-多选题】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 甲把要求乙清偿3个月前到期的债务的书面通知当面递交乙,乙拒绝接收,甲将通知留在乙处后愤然离去
B. 乙对甲的债务已过清偿期1个月,乙突然不知所踪,经过2个月的多方探寻无果后,甲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要求乙清偿债务
C. 甲对乙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还有1个月即将届满时,甲意外死亡,需等待确定继承人
D. 债权人甲路上偶遇债务人乙,未等甲开口要求乙偿还1个月前到期的债务,乙即一边连称“抱歉”,一边匆匆离去
网校答案:AB
网校解析:(1)选项A: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直接送交主张权利文书,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时效中断;
(2)选项B: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3)选项C: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
(4)选项D:债权人甲未能将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说出口,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例-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诉前财产保全
B. 债务人否认对债权人负有债务
C.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被人民法院驳回
D. 债权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网校答案:ACD
网校解析:
(1)选项A:权利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2)选项B:债务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债权人作出“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3)选项C:权利人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4)选项D: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例-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
A.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B. 债务人向债权人请求延期履行
C. 未成年债权人的监护人在一次事故中遇难,尚未确定新的监护人
D.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网校答案:C
网校解析:
(1)选项ABD: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2)选项C: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例-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提起诉讼是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下列各项中,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效力。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 申请强制执行
B. 申请仲裁
C. 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D. 申请追加当事人
网校答案:ABCD
网校解析:下列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
(1)申请支付令;
(2)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3)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者死亡;
(4)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5)申请强制执行;
(6)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7)在诉讼中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