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妹,这是个出现在“爱豆(Idol)”圈的新名词。用来代指粉丝,但是她们又不同于其他的普通粉丝,迷妹是“饭圈”里比较疯狂且会失去理智的高阶粉丝。当然迷妹也不一定只能用来形容迷恋欧美日韩娱乐圈的女性群体,那些喜爱ACG宅男文化的“迷弟”们也丝毫不差,而且有可能更疯狂。于普通追星族相比,迷妹是具实力和更加沉迷的爱豆追狂者。
不能捞钱的粉丝都不是好粉丝,为何中国每年的娱乐产业都能爆发4500亿,为何一个明星的随便一个微博都能获得数十万转发,为什么在这个遍地老公的国土,依旧能涌现出不少“国民老公”?这是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消费偶像从上个世纪以来就是亘古不变的真理,特别东亚民族有着与生俱来的对偶像和明星的崇拜。
“网红经济”和“粉丝经济”都是最近互联网圈的热词,后来我们才把这些都叫做社群经济,但是现在有一个更加专业的名词来形容这种现象。比如中国的韩饭们,喜欢的多是韩国的偶像团体组合,像EXO和Bigbang这种。那是因为韩国的娱乐行业发达,形成了系统性和组织性的粉丝文化,当这种势头传入中国以后,就形成了声势浩大的韩饭圈子,让我们不得不觉得韩饭圈很大很大。而疯狂的代价就是为自己喜爱的粉丝应援助威,好找感动能力丝毫不亚于宗教组织。
据说沦为迷妹的人大多都是因为迷上了欧巴们的“颜”,用现在话来说就是:“看脸就行了”。欣赏型的迷妹会全身心的沉浸在偶像们颜值,身材,作品当中。痴迷的时候可以对着本命的图片意淫几个小时。心里还一直重复着:“这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如此好看的人”。君不见60E行星粉整日微博转发爱豆日常,购买周边。君不见,爱奇艺的“太阳后羿”怒斩1.9亿会员费。互联网公司看到了迷妹现象中的财道,把明星代言产品、专辑影视剧,甚至微博日常等等,都吸收为营销手段,粉丝变现就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了。
我们从迷妹效应里学到什么呢?
一个公司的核心是产品,对粉丝来说产品要有特点,要符合粉丝经济的需求。具体来说,产品本身在内容制作时用形象吸引第一波忠实用户。以此来建立起产品与用户的关系,用户体验了与产品之间的互动之后回归到产品本身,而粉丝最看重的就是品牌文化效应,就好像老罗的锤子一样,不管做成什么样子都会有一群忠实用户者,而这些互联网“迷妹”大多来自于产品建立初期。
产品一定有始终坚持的个性和特色(比如苹果的设计,小米的性价比,锤子的偏执),没有特色的产品很难打动用户,也无法让粉丝向路人安利;
创立初期的产品不能有令人无法接受的黑点和漏洞,因为这些都是日后你成为巨星之路上的黑历史,一旦成名之后被人挖出来很有可能功亏一篑;
要和粉丝用户建立最亲密的关系,积极询问用户的意见。如今已不是互联网公司高高在上骂用户SB的时代了,乔布斯在的时候还可以控制用户,不过现在的苹果哪敢跟用户叫板?要大屏有大屏,要高配有高配,完全把用户当爸爸供着,脸个表情包都得出N种肤色,生怕遭用户抗议。所以,在用户面前就得表现出最好的形象,偶尔还给点甜头,粉丝一尝就高潮的不行。
粉丝向产品的推广过程中也要面临着定位难的问题,但是核心用户即核心粉丝的定位效应一定要好,一下抓住核心用户的心。第一诀窍就是,在超短的时间内抓住用户的需求,直击客户心灵深处。就跟偶像一样,不需要有太多内在表现,和底蕴。因为粉丝绝对不想花那么多的时间去了解你,“颜值”是第一决定因素,有张好看的脸比啥都重要,这关系着粉丝愿意给你掏钱的大小。
迷妹效应告诉我们什么?
互联网给追星带来了更多的追星方式。以前的老迷妹只能看电视买报纸杂志海报,而现在就不同了,明星们都开通了自己的微博微信号。还能在网上找到相同爱好的朋友一起追星。转发了欧巴们的微博,仿佛就像来了一次亲密接触。现在已经有很多针对粉丝和明星互动的手段了,把线下明星拉到线上和粉丝见面,大大提高了粉丝参与性,在满足已有的粉丝需求的同时也为明星挖掘了大量潜在粉丝群体。作为一个迷妹,今生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和偶像在一起,就不说某些“老公党”和“妈妈党”了,拉进距离窥探偶像的生活是迷妹的日常任务。而且目前,已经有公司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做起了“饭圈”经济,专门服务迷妹。
国内的娱乐行业虽然不如韩国发达,但却努力向韩国靠齐。这些年来我们有越来越多的偶像团队出道,有越来越大的市场。从前选秀造星的时代已然结束,在小鲜肉的冲击下,电影和电视格局不得不被打破,演员的颜值已然是唯一出路。
没有“爱豆”的剧?抱歉,我不感兴趣。有“爱豆”的代言产品?买买买!
迷妹的故事告诉我们,粉丝经济永远不会过时,Papi酱一个网红能斩下2200万的一次广告费,引来无数内容创业者的羡慕嫉妒恨,那你说广告商又看重了她的哪点?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没有迷妹,就不会出现像小内我这样每天写穷酸文章的人,操心圈内大事,领搬砖薪水。等到后来我看到微博上有网红上位逆袭明星,女主播月入无数万,某明星微博转发打破世界纪录,路过的邮箱筒都被粉丝排队围观。我这才在一个失眠的夜晚悟出真理,原来偶像才是中国互联网最成功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