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了《感恩日记》,心中觉得它值得满分。
作者用自己做实验,亲身体会如果练习感恩一年会发生什么。在这一年中,她读了很多哲学家的理论,也拜访了多位专家学者,还采访了很多感恩“大师”,最重要的是她自己有去身体力行“感恩”。最后她得的结果就是练习感恩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因为感恩可以让人变得更快乐、人际关系变好(包括和亲人朋友以及上司同事的)、更幸运(书中列举了好几个例子以及心理学家的实验,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去读读,确实很神奇,“爱出者爱返,福往者福来”)、更健康(实验表明感恩的心态可以让人减少压力,从而减少身体的发炎症状,让身体处于一个平衡的状态)、更漂亮(怀着感恩心可以让人减重而且更有魅力)、更富有等等。作者也说了,这一年的感恩练习中,其实并未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好事,还是平平淡淡的生活,但从她试着用不同的视角去看世界之后,她就意识到了她的生活有多幸福。
作者认为快乐来自于拥有足够多,而非过多。伊壁鸠鲁认为快乐是好的,痛苦是坏的;而感恩自己已经拥有足够多的东西会带来快乐,想要更多则会增加痛苦。作者自己练习感恩的这一年中,也影响了很多她的亲朋好友一起练习,而大家的反馈都是很积极的。书中说到她的一位朋友婚姻濒临崩坏,那位朋友对她的丈夫有一肚子的不满,但是试着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之后,突然发现她的丈夫还是非常好的。
这就是“见”的重要性了,当我们看外在的人事物包括看自己时,都会带上一定的“见”,以这个去推度我们所观察到的一切事物。就像窗户上的图案,亦或者是我们所带的不同颜色的眼镜,只要透过这些去看世界,都会带上固有的图案或颜色。带着红色眼镜的人,看世上一切都是红的,除非他把眼镜摘掉。人的痛苦来源于不知足、抱怨、悭吝自私,而快乐则来源于知足、感恩和乐善好施。作者在书中所分享的好几位教授所作的实验都很有意思。譬如说如果把一笔意外之财用来帮助别人,这将是一份很特别的体验,不容易忘记而且可以提高幸福感。但如果把意外之财全部用在自己身上,则提高不了多少幸福感。诺顿教授为了测试贫穷地区的人民,是否也会因为为他人花钱而更加满足,把实验地点搬到了乌干达,并得到了同样的结果。也就是说,即使人们自己的温饱都成问题,但是为他人付出,还是可以让自己更快乐。这难道不是人的天性是利他的最好证明吗?所谓人的本性自私,那只是人后天的习性而已。这个实验也让我想起了另一本书《The upside of stress》,里面提到了当人觉得自己没时间的时候,如果能把一部分时间分出去做利益他人(或其他生灵)的事,那么他们会感觉自己的时间更充裕了。听起来和直觉相反,但实验表示确实如此。利他就是最好的利己。
书中还提到了一位很伟大的母亲,她的三个女儿都死于同一场交通意外,但她很坚强,每日坚持写感恩日记,从绝境中走出了一条路。她说比起从别人身上吸取温暖,她更愿意做让别人温暖的人。作者还采访过经历过波士顿爆炸案却仍然愿意做马拉松残章赛志愿者的人、在绝症中坚持写感恩日记的人等等。像这种人,不管他们经历过什么,我坚信他们的生命都是非常鲜活、温暖、有意义的,而且一定会活得越来越好。我想起了那本南怀瑾先生盛赞的“奇书”《寿命是一点一滴自己努力来的》,那本书的作者就说过世上有四种人:
“1.在无恩处,依然有恩。
2.在有恩处,有恩。
3.在无恩处,无恩。
4.在有恩处,依然无恩。
1.在不应该感恩的地方,都知道有应该感恩的地方,而感恩报恩。这种人在该死的地方都不会死,在不能活的地方都会活。这种能知恩、感恩、报恩的人是第一等人,是修行人。他在大家都看不到神的地方,仍然可以看到神,在大家都不可能平安有福气的地方,仍然会很平安、很有福气。
2.在应该感恩的地方,知道应该感恩。这种人是凡夫俗子,但已经很少了。是次等人。这种人在能活的地方,才活;在不会死的地方,才不会死。
3.在不应该感恩的地方,没有感恩,也不知道感恩。这种人在不该活的地方,一定不会活;在该死的地方,一定死,不可能有神迹或奇迹。这是第三等人。
4.在应该感恩的地方,都不知道应该感恩,这种人是下下等,跟禽兽畜牲一样,甚至比一只狗还不如。这种人在该活的地方,都不会活;在不该死的地方,也会死。”
如同《感恩日记》的作者所说的那样,感恩之心很珍贵,或许我们感觉自己是“没有感恩天赋”的人,甚至我们天生“不爱感恩”,但这没有关系,因为感恩之心和肌肉一样是可以被锻炼出来的。而且练习感恩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成的,也没有“结业”的时候,是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练习一辈子的。任何事物都是一体两面的,有光明的一面就有黑暗的一面,就如同光和影是相伴相随的,只要努力去寻找它光明的一面,当下就会知足常乐。
快乐自在心间,又何必远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