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那年疯狂喜欢上贰佰的《玫瑰》,这份热爱到现在也没有消退。很向往词里所写的那种生活,贰佰那种舒服的嗓音我可以单曲循环很久很久。
词里的玫瑰有时候我会把他拟作自己的心上人,有时候也会当作自己 。
当时推荐给先生,他没有唱出我想要的感觉,我也一直称赞他。
高二那年,我坐在靠窗的位子上,窗外是一棵高大的树,我现在已经不记得那是一棵什么树了,我只记得它枝繁叶茂,春夏葱绿极富有生机,秋冬就一片枯黄。
我们的午休时间很长,我一般会写一个小时的作业,留一个多小时时间睡觉,我的原木色桌椅铺上了黑白的桌纸,四周被磨得薄且花白,拿湿巾把桌子擦干净,把试卷叠好,趴在桌子上,调整好姿势,夏天很热,头顶上的风扇吱吱作响,睡觉的时候,我习惯性把腿交叉盘绕起来。我经常在铃声响起醒来时,腿麻手麻,胳膊上还有头发的印子,有时桌子上还会有口水。下课后,走廊来来往往很多人,我实在是不想起来,就会把头换个方向,惺忪凌乱的样子实在是难看,先生从我的窗口走过,有时会随手丢进一根棒棒糖或是其他零食。
先生也是一个凡人,不过是我的目光为他镀上了金身。我那时很爱他,他穿白衬衫的样子在我眼里熠熠生辉,先生的步伐很慢,手插口袋一副傲慢目中无人且不可亲近的样子。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词汇去表达我当时的感觉,但是先生那时候做什么都是帅的,可爱的。
我很怀恋那段时光,我一辈子都会觉得分外美好。我所有的有关快乐的文字都有那段时光和先生的影子。
小女孩在成长过程中总会有一段时间沉迷于粉色,我那时候喜欢粉色的带有玫瑰香味儿的本子,粉色的毛呢大衣,粉色的毛绒娃娃,那时候的日子心情都是粉色的。
后来,我学习的窗外就没有大树了,我也不在需要趴着桌子上睡觉了,也没有酸奶味的棒棒糖了。
其实玫瑰在海边的杂货铺永远不会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