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假期时,我收到了一份很特别的礼物。
远隔千里的小表妹用英文给我写了一封信,还附上了一幅画。
其实一看便知这是表妹的假期作业之一,所谓的信也并没有寄送到我手上。
但还是有感于小表妹的用心,倍觉心头一暖。
离家千里求学,一年归家不过两趟。
时而不时的纠扯,游子始终觉得还有家的牵挂。
真好。
在那段被毕业论文折磨得痛不欲生的苦难日子里,我还是在某个深夜提起了笔。
用我蹩脚拿不出手的英文支棱出了一封勉强像样的回信。
当然这封信也并没有寄送到我表妹手上,实际上也不知道她到底看没看到。
写信是种好东西,但可能是因为平常甚少写的缘故吧,故每回百年难得写一回信的机会则更为珍视之,且或略有啰嗦也未可知。
所以我总在信的最一开始便先将所有的丑话都放在前头,勿怪勿怪即是。
其实我算是很喜欢写信的,总觉得写信是一个很治愈的过程。与平常在微信里或日常交往中闲聊的碎片化信息交流相较而言,写信更显庄重,一整个的长篇大论,更能清晰地吐露心声。
初中毕业之际,我跟我当时的好同桌约定了毕业后依旧坚持用QQ邮箱的邮件互通有无、相互联系,至少每个月写一封信,写啥都成,也算是保持保持写作的手感。
等以后过个十几二十年吧,再回看我们这些年的通信,一定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
可惜上了高中以后,或因学业的缘故吧。
渐渐的来信便稀少了起来,转眼高中毕业后到了大学。
大一的时候我还有写信,虽然依旧是做不到每月一封,大概是隔两三个月精心炮制一封吧。
但后来因为我去信多封而迟迟再未收到一封回信,我也坚持不动了。
毕竟她不主动我也不想主动了,所以我俩之间的联系和故事就少了,当初的这个约定也就搁在那个当初的云烟里了。
之所以我后来没有坚持继续写信下去,主要是因为我也嫌写信确实蛮麻烦的。
就我这吹毛求疵的品性,即便我们用的是邮件联系,但当年的我基本都是先手写一份草稿,然后将其转化成电子版,再校对错字好几遍,最后再点击发送邮件。
像这种手写的也是,草稿必须得打。
尤其是这次的信纸有限,落笔之后基本上是容不得有错别字的涂画,所以会先起稿确认一下具体的作信思路再誊写于信纸之上。
记得有一次给别人送礼,三个人各去信一封,买了一叠大概三十张左右安大的信纸,居然全被消耗掉了(许多是因只字片语写错以致涂画删改而撕弃)。
某容大锅就很喜欢收我所写给她的信,快节奏时代,这种慢书信真的很对她的胃口!
本文没啥侧重点,纯属杂糅,望有缘的读者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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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