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书香门第人家,夫妇到了四十岁,一般都要分房而睡了,因为古人早婚,到这时,孩子已经成年,而古人在孩子面前,是要做道德楷模的,必须显得行正心纯,做出正襟危坐的长辈形象,如夫妇依然同房,则有老不正经之嫌,有损君子形象。
然而,夫妇分房,并不妨碍男主人纳妾,因为孔子说过:“食色性也,好色而不淫,淫则恶心生。”
所以在圣人眼里,色和淫不同,色是美好的,能让人愉悦身心,而淫则是有违礼法的邪恶行为。纳妾在古代既合法又合礼,在道德上无可指责,发乎情,止乎礼,完全符合人伦。
可见古人把道德与现实,理想与生活是分得很清的,清高归清高,享受归享受,两不相干。
曾国藩号称半圣,一生努力戒色,四十岁与夫人分房后,再无肌肤之亲,然而五十岁时却纳十九岁女子为妾,这就是古代士大夫在男女之事上的典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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