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还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重视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加强乡村治理提供了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对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从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的实际情况看,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关系、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化解农村基层矛盾,都离不开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表明坚持党建引领,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根基。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带头作用。以组织引领发展能力为主线,持续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加强干群联系,积极开展各类活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在乡村社会治理的先锋模范作用,帮群众办实事好事,加强党组织、党员的公信力,夯实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根基”,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法治乡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围绕法治乡村建设主要目标,聚焦人民群众新需求、新问题,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创新工作形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普法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示范创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安乡村建设、“法律明白人”培养等工作落实,突出示范引领,不断巩固提升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发展质效,提升建设工作成效。同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机制,依托特色深化法治文化建设,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村农民精神风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红色经典等文化,深入挖掘文化经典、历史遗存、文物古迹承载的道德资源,让优秀传统文化更好植根于群众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道德讲堂、文化宣传栏等村级文化阵地,组织开展“文化进万家”“我们的节日”“百姓宣讲”等活动,活跃乡村精神文化生活,为推进乡村德治凝聚强大向心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村级红白理事会,倡导“喜事新办、丧事俭办、厚养薄葬”社会新风,整治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土葬乱葬等不良风俗。
夯实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根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就是要建立健全这样一个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共建共治共享的我国现代农村社会治理格局就有望形成,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日益增强,我们的社会将更加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