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十一点多,一位老同学来到我的书法工作室,要我写些字。其时,还有七八个学生。因同学事急,怠慢不得,便吩咐学生先自觉练习一会儿。
但这些小学生失去我的严密监控后,便有些不用心了。我只好一边写一边不时地对他们发出警告,但效果不很显著。
正在狼狈中,我的一位忘年交老朋友进来了,看到此种情景,不待我开口,便帮我维持起秩序、指导起写字来。
事后,他很有感触地说道:"钻头不快,钻杆弄坏。"我问何意。"不是学书法的料,把老师能累死!"他紧皱双眉,满脸苦色地答道。我笑了笑说:"咱教他的是写好规范字的技术,技术是能学会的,我可是有很多成功的例子呀!"
接下来他说了一句我从来没有听过的话:教人之道,重在发蒙,蒙以养正,是曰圣功。随后他解释起来:"启蒙教学最难搞,通过启蒙教学,让学生入了门,掌握了书法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走上了正确、高效的学习路子,这样的功劳无异于圣人的功劳呀!"
听罢此言,我心头顿觉亮堂了许多,连连说道:"原来我在这些孩子身上付出的这些点点滴滴、琐琐碎碎的努力是这么伟大呀!谢谢,谢谢,谢谢你让我提高了对工作的认识,还增长了一点学问……”
我的这位年逾古稀、国学素养极高的老朋友的这番话一直萦绕在耳边,我不由地想起了我的两位启蒙老师。
如果没有刘艳梅老师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教授a、o、e……一次又一次地手把手教写笔画和简单的汉字、一个手指头一个手指头不辞辛苦地教授简单的加减计算……哪能建立起我辈现在口齿清楚、文字畅达、计算无碍等人生不可或缺的基本素质呢?
如果没有任万恒老师对我英语的启蒙和长达四年的辛勤教育,我不敢想象我还能上得了高中、还能谋到一份已经干了二十四年的教师职业!
记得初学英语时就如同学天书,单词上面不标上汉字,就根本无法认读。提到记忆,简直能让人头疼死,那一连串的字母记了忘、忘了记,总是难以在脑子里扎根。一遇到老师听写单词,就错得一踏糊涂,不是张冠李戴,就是漏写或写错字母,甚或一片空白。
及至被罚写时,更是熬煎,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看一下写一下,如同蜗牛爬行,不知何时才能写完去玩呢?
记得有一次,我实在不想写了,便找到当时英语学得不错的吴向前同学,以一个漂亮英语本的报酬央求他替我去写。当看着他写时,我羡慕极了,因为他不仅写得快,还非常工整漂亮!我恨不得变成他那样!
事情的转机还是得益于万恒老师扎实雄厚出类拔萃的英语水平、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以及标准流畅富有节奏感的口语。
印象最深的有这么几幕情景:老师带读单词时,经常变换着语调,一会升调、一会降调,一会降调、一会升调……反复变化、循环往复,颇能吸引人的注意力,不仅不觉枯燥,反而让人感觉很带劲,不知不觉中记牢了发音、记住了单词。
早读时,经常看到老师来回踱步诵读着英语文章,不知多少次我被他那如同音乐般的朗诵和陶醉的神态所深深吸引,也许就在那些时刻,我对英语的兴趣就慢慢被点燃了。
单词没有老师教就不会读,恐怕兴趣不会持久,老师扎实过硬的音标教学让我不仅见了生单词就会读,还不用多记就能默写下来。
老师经常在课堂上讲北师大英语专家许国璋的事,这让我插上了梦想的翅膀,心心念念也想成为那样的人。
老师初三时讲的一篇英文作品,更让我感受到英语课的无限魅力。说的是一胖一瘦两个朋友在野外突遇狗熊,危急时刻,瘦子扔下胖子独自爬上树,胖子绝望之际忽然想到狗熊不吃死尸,就立即倒地装死,才得以活命,从而告诉人们在危难中才能看出谁是真正的朋友。
虽然已近二十年没接触过英语了,我至今还能清晰地记得这个道理的英语表述方式是这样的:A friend in need is a friendindeed.(不知准确与否,还请老师指正)。
临近初三毕业,老师经常把他总结的重要的、易错易混的知识点抄在黑板上,这让我非常受用,以致中考时英语仅差3分就能满分了!
如果当时没有万恒老师教授的英语还能给我的学业带来信心和兴趣的话,我恐怕和大多数同学一样早早就辍学了。
因为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初三要补习时,连初二课本上的数学、物理知识都没有多少真正弄通弄会的(郭金芳老师至今还能记起我物理考三五十分的情景)。亏了英语还不错,我这才有勇气和信心自学、恶补它们,并最终考上了高中……
老朋友对启蒙老师和启蒙教育重要性的一番话语,引发了我以上这些对幼儿启蒙老师、英语启蒙老师的感念!相信它会或多或少地勾起大家对各种启蒙老师的追忆,那么,不妨拿出来也和大家分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