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丰子恺散文集》后,思绪万千,不由挥笔一动,写下这篇烂笔。
丰子恺五六岁时,家中养蚕,有三乐,皆令人乍舌。
第一乐,蚕落铺地,就有桑葚吃,又紫又红,其味胜过杨梅,令他回味无穷,甚是喜爱。那时,吃饱了之后,还用绿叶作碗状,摘它一碗回去,慢慢细品,或大快朵颐。好不自在!吃饱喝足,对孩子来说,还有何缺?不同成人,山珍海味,金银财宝,荣华富贵,不及他欲。小孩,天真无邪多易满足。
第二乐,跳板,在蚕中间左跳右跳,多有兴趣!至于蚕宝宝的生死安危,谁在乎呢?被丰子恺压死无数,死状凄惨。不过,能死在儿童脚下,比起在大锅中熬制,算是好多了。儿童无心踩死蚕,蚕又能向谁申冤?也罢也罢,一路走好些吧!远离危险的尘世,回那无忧无惧的桑树吧,还不会受苦,写“自织藕丝衫子嫩,可怜辛苦赦春蚕”的人不知层想过没有:一诗十四字,虽表万千冤,却有谁在听。可怜,可悲啊。天下春蚕命皆同,命尽苦尽冤不尽。
第三乐又何不是悲剧加身!小囡囡不爱吃蚕蛹,喜欢吃枇杷、吃软糕,让蚕片受一些人间苦。但几时,他们已被抽尽丝!春蚕到死丝方尽,一生苦楚似人身。小囡囡不吃蚕蛹,但其他人呢!一人不吃,百人不吃,万人不吃。但总有人会吃。蚕死丝抽身要炒,如同一些一辈子都被剥削的人类。人蚕之间有何区别,苦尽一生真可怜!
蚕之苦,与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