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6日,世界多地举行“同性恋游行”,地点包括西班牙马德里、美国纽约等。
2017年6月29日,德国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成为欧洲第14个通过此法案的国家。
2017年7月9日,伦敦举行了一年一度的“同志骄傲大狂欢”,市长亲自参与其中,国会大楼亮起了彩虹色。
在中国,2017年6月30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在京召开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通则”把“同性恋”打上了禁止播出的“非正常性关系”的标签,并与“乱伦”、“性变态”等极度恶劣负面的词汇并列。
时隔一年,2018年10月,台湾同性恋群体大游行,规模达12万人。
2018年11月,在刚刚落下帷幕的美国中期选举中,同性恋群体发挥巨大的作用,改写美国选举史。
对此,暂且不做评价,实际上,“同性恋”与文学作品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今天,一起来看看这些著名作品所描写的同性之爱是怎样的:
我怎么能够把你来比作夏天?
你不独比它可爱也比它温婉:
狂风把五月宠爱的嫩蕊作践,
夏天出赁的期限又未免太短:
天上的眼睛有时照得太酷烈,
它那炳耀的金颜又常遭掩蔽:
被机缘或无常的天道所摧折,
没有芳艳不终于雕残或销毁。
但是你的长夏永远不会雕落,
也不会损失你这皎洁的红芳,
或死神夸口你在他影里漂泊,
当你在不朽的诗里与时同长。
只要一天有人类,或人有眼睛,
这诗将长存,并且赐给你生命。
——莎士比亚《商籁诗》
这首诗出自莎士比亚的《商籁诗》(即《十四行诗》),看起来像是写给某个贵妇人的,其实是写给他的男性爱人的。开头一句:“我怎么能够把你来比作夏天?”便道出了莎士比亚内心对于这对倾诉对象的赞美。夏天总会逝去的,唯有“你的长夏永远不会雕落”,诗的结尾将这种赞美推向极致,这就是在说,即便我莎士比亚如今已尘归尘,土归土,“你”还会在这首诗中获得新生。
为了不被他发现,我正要再挪个地方,可已经来不及,也没有必要了。我看到了什么事情哟!在这院子里,他们在这之前肯定从来未曾相遇过(德·夏吕斯先生都是在下午絮比安去做活的时候上盖尔芒特府),此时,男爵突然睁大半眯的眼睛,出神地迎面盯着站在自家店铺门槛上的那位昔日做背心的裁缝,朱皮安猛地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地面对德。夏吕斯先生,象棵生了根的树,神色惊叹地打量着渐渐衰老的男爵那发福的身子。更为诧异的是,德·夏吕斯先生早已一改方才的神态,刹那间,朱皮安也仿佛在奥秘的艺术规律的作用下,马上作出了与之和谐一致的姿态。男爵想方设法掩饰自己的激动表情,尽管他显得多么满不在乎,但似乎恋恋不舍,来回踱着步子,茫然地凝望着,自以为可以尽量显示出自己的明眸之美,好一副自命不凡、漫不经心而又滑稽可笑的神态。朱皮安呢,我平素十分熟悉的那副谦逊、善良的样子瞬间荡然无存——与男爵完美对应——抬起了脑袋,给自己平添了一种自负的姿态,怪诞不经地握拳叉腰,翘起屁股,装腔作势,那副摆弄架子的模样,好似兰花卖俏,引诱碰巧飞来的熊蜂。我真不知道他竟会有这么一副令人生厌的面孔。可我也未曾想到,在这出两位哑巴扮演的哑剧中,他能临场胜任自己的角色(尽管他是平生第一次与德·夏吕斯先生迎面相遇),这场哑剧仿佛排练已久;那炉火纯青,自然娴熟的演技,只有身处异邦,与同胞相逢时,才能有这般何必曾相识的默契,藉以传达情感的媒介完全一致,犹如事先安排妥当的一幕。
——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
以上这一段出自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第四部《索多姆和戈摩尔》。标题就暗示了“同性之爱”的倾向。《旧约》中记载,曾经有两座大城。一座名叫索多姆,住的是男人,并且他们爱男人;一座名叫戈摩尔,住的是女人,并且她们爱女人。普鲁斯特作为一个“偷窥者”发现了德·夏吕斯先生是同性恋,跟过去做背心的裁缝朱皮安是恋人。这一段描写生动地表现出同性的老情人之间见面时的内心状态。“男爵突然睁大半眯的眼睛,出神地迎面盯着站在自家店铺门槛上的那位昔日做背心的裁缝,朱皮安猛地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地面对德。夏吕斯先生,象棵生了根的树,神色惊叹地打量着渐渐衰老的男爵那发福的身子。”这一瞬间他们是不是回忆起往昔的日子?普鲁斯特随后评论道:“不过,这一幕并不真正滑稽可笑,其中还含有怪诞的成份,如果愿意,或者可以说其中含有真实自然的东西,自有美不胜收之处。”“自有美不胜收之处”来自于真实自然,这很重要,因为普鲁斯特本人就是一个同性恋者。《追忆似水年华》被称为“时间之书”,而在这用时间编织的网络里,“同性之爱”是一个重要的部分,有论者甚至将之视为“最伟大的同性恋小说”。
他的头脑绝对清醒。他像一架照相机等待着它的拍摄对象进入角点。十月的夕阳西沉,整个过程一板一眼。夕阳里,那堵墙愈加发黄,玻璃窗像起了涟漪的镜子,闪动着这个季节冰冷的色彩。在一扇窗后,一个人正看着他。他浑身都麻木了,除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睛知道。这是伦道夫的窗户。窗户玻璃上炫目的夕阳渐渐黯淡,而那儿仿佛下起了雪,雪花塑成雪白的眼睛、头发:一张脸像美丽的白蛾一样抖动着,微笑着。她召唤他,银光闪烁,而他知道自己必须去:无所畏惧,毫不迟疑。他只是在花园的边上停了一下,仿佛落下了什么东西,他站住,回过头,看了看沉沉暮霭,看了看那个他已抛在身后的男孩。
——杜鲁门·卡波特《别的声音,别的房间》
这是美国作家杜鲁门·卡波特《别的声音,别的房间》的最后一段。描写的是主人公乔尔做出选择的情景。此书讲的是少年“寻父”的故事,以主人公乔尔找到自我最为结局。“他的头脑绝对清醒”,这说明,主人公乔尔在经历了一系列的事件(诸如母亲去世,父亲出走,再见父亲等等)之后,终于回到了“自我”这里来。“伦道夫”此时化身成一个雪白的女子(其实伦道夫是一个男孩),乔尔不断地走向“她”,从而达成了自我对“同性之爱”的认同,这也让主人公走出了父亲的阴影。
士兵们的汗味儿,那海风般的、像被黄金炒过的海岸的空气,搏击者我的鼻孔,使我陶醉了。我对气味的最初的记忆,也许就是从这种气味开始的吧。这种气味当然不会马上与性的快感联系起来,但士兵们的命运、他们的职业的悲剧性、他们的死和他们应看到的遥远的诸国、他们对这一切东西的官能上的欲望,都在我的内心里渐渐地并且顽强地唤醒了我。
——三岛由纪夫《假面自白》
这是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假面自白》中的一个片段。《假面自白》是由三岛由纪夫的种种记忆串联起来,这里的片段就是关于气味的记忆。在普通人看来,“士兵们的汗味儿”只是士兵们的一种生理反应而已,甚至有人会对此感到厌恶,但三岛由纪夫不同,他从士兵们的汗味里发现了一个新的世界,并被唤醒了。如果说此前他对自我一无所知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有了最初的印象了。结果呢,这种气味有引起了另外的回忆:比如从父亲的画册里见到的圭多·雷尼的《圣塞巴斯蒂安殉教图》则成为他这一欲求的集大成者,让他体验到了“官能性的最大欢娱”,并奠定了在接下来的人生中促使他生发情欲的模式;比如他少年时代爱上班里的近江(当然是一个男同学),他从近江的成熟中看到青春与叛逆的气息,并在他看来,近江身上还有一种孤独感,这让他倾倒不已。甚至在体育课上看到近江做引体向上而显露出胸部的轮廓以及“裸露的腋窝下所看到的丰饶的毛”时,他窒息了——这在他看来便是“爱的至高无上的明显的象征”;比如此后与女孩子恋爱的尝试,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一切似乎早已注定。
哈蒙德垂下目光,似乎左右为难,想要说什么,又不能说。他把头转向窗口,沉默下来。光线映着他半张脸,另半张没在阴影中。屋子里静得亨利能听到他的呼吸声。他俩都不动不说话。亨利真希望现在有人能看到他俩,如果其他人站在门口,就像他之前站过的那样,或者透过窗户朝里张望,他们会以为他俩之间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他们这般沉默,是因为说了太多。突然,哈蒙德急促地吸了口气,朝他露出个温柔宽厚的笑容,拿起桌子上的碟子就出去了。
——科尔姆·托宾《大师》
这一段描写出自爱尔兰作家托宾的《大师》。《大师》以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为主人公,截取1895、1897、1898、1899这四年作为切入点,其中穿插着詹姆斯的回忆与现实。而那种“同性之爱”则以极度隐秘的,克制的方式出现。哈德蒙是亨利在爱尔兰认识的曾经当过兵的男仆,而亨利则是雇主。“屋子里静得亨利能听到他的呼吸声”,这本应该是男女之间最美好的场景,此刻却出现于两个男人之间。但这种气氛并不让人感到“尴尬”,有的只是某种难以言说、深藏在心的“情愫”,所以“亨利真希望现在有人能看到他俩,如果其他人站在门口,就像他之前站过的那样,或者透过窗户朝里张望,他们会以为他俩之间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这就不奇怪了。亨利真实的感受即是如此。小说的结尾,亨利又重新享受着兰慕别墅的寂静和空旷,但那种“情愫”有岂能轻易忘怀呢?托宾就这样写出来了一个“真实”而“平凡”的大师。
以上所谈的是国外的几部小说,下面把目光拉回国内来。国外的“开放”大家有目共睹,所以那些描写”同性之爱的作品那是不胜枚举的,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可谓“保守”的国度里,文学作品对于“同性之爱”的描写也不鲜见。远如屈原那种用“香草美人”来表达对楚怀王的爱的篇章已无从可考了。《红楼梦》倒是不可错过。
第七回“宴宁府宝玉会秦钟”是两人第一次相见。秦钟的仪姿“似在宝玉之上”,有“女儿之态”。见了秦钟宝玉则“心中似有所失,痴了半日,自己心中又起了呆意……”稍后秦可卿朝宝玉叮嘱:“他虽腼腆,却性子左强,不大随和,此是有的。”此句之后有句脂评:“实写秦钟,双映宝玉”。宝玉、秦钟二人的气质可以说从外在容貌到内里性格都有相似之处:一个“面如桃瓣”,一个“粉面朱唇”;一个“行为偏僻性乖张”,一个“性子左强,不大随和”。可想,宝玉见秦钟时由惊而喜而愧的“呆意”的背后定有似是见到自己的大波澜,以至于“愚顽怕读文章”的“混世魔王”竟与秦钟商议入学“速成之理”。“不因俊俏难为友,正为风流始读书”更是道出宝玉入学的真正原因。
再看宝玉初见蒋玉菡。第二十八回“蒋玉菡情赠茜香罗”中宝玉对蒋玉菡的欣赏较之见秦钟时的内敛,稍微露骨:“宝玉见他妩媚温柔,心中十分留恋,便紧紧的搭着他的手”。第九十三回宝玉赴临安伯府宴,恰逢蒋玉菡唱拿手好戏《占花魁》。“宝玉的神魂都唱了进去了”,而且自此“更知蒋玉菡极是情种,非寻常戏子可比”。
此外曹雪晴还关注了女性之间的“同性之爱”,第五十八回中,藕官一番得新不忘旧的理论独合了贾宝玉的呆性。在藕官或宝玉看来,不忘旧人是“情”,而为旧人守节不娶也不是“理”。此处应是以藕官、菂官和蕊官三人的命运为宝玉、黛玉和宝钗三人的结局埋下伏笔,即宝玉将会在黛玉去世后迎娶宝钗,但仍会怀念黛玉。反而观之,曹雪芹有意将藕官、菂官与宝玉、黛玉相比,说明他亦把藕官、菂官之间的感情当作生命与生命之间正常平等的情感,并无鄙夷之意。再进一步来看,藕官与菂官之举(身为女子在父权社会中抛却异性而在同性之中寻找“情人”),在某种程度上彰显了一种女性的自我独立意识。可见在曹雪芹意识里,生命之间平等的情感并不因男女之不同而不同,这是一种站在生命立场尊重人性的情怀。
再来看看沈从文笔下的“同性之爱“:
“三哥,你莫闹他罗,”四傩每每这样为我抵抗他三哥。这四傩,就是我所说的那个白脸小伙子。我们是同村子人,先可不相识,到山以后他却介绍他自己给我。算是监视我,实际上是比家中看牛小子还驯善,凡事同我在一起。他生来说笑的天才,却不为在山上做了喽罗而失去。就是手同脚,也一点不见得同一个普通乡下人两样。虽是破旧的却干净的衣裳,把袖子卷起到肘以上,配上那副苍白的常有笑容的脸,我想起一个表弟弟,简直全都象。这小子,我一见他心里就似不受用。若是要研究我生活的全体,我是怎样认识美同爱,我老实的说,就是他。由他身上我开了我自己生命的大门,放爱情进心中了。想来还使人忸怩。在我同他到一处,有一次,因为上树去摘林檎子,我抱了他上到树桠去,我觉得我是用抱一个妻的章法去抱他才应如此的。我私下就红了脸。至于他,是不是也在爱我,可就不知道了。
——沈从文《喽啰》
这是《喽啰》的一个片段。“喽啰“大概是湘西的方言,指的是土匪或者强盗的部下。小说中的主人公我被土匪绑上山,被土匪们当做“肥羊”,只有四傩不这么看(尽管四傩是被派来监视“我”的)。于是乎“我”对四傩产生了强烈的好感,居然有一种“恋爱”的感觉。在“我”眼里,四傩浑身上下都冒着光:由他身上我开了我自己生命的大门,放爱情进心中了。并在内心把他当做了一个“女人”(也就是“妻”)。这篇小说同沈从文的其他小说一样,如《柏子》,写出了“生命之爱”。
常常在午夜,在幽瞑中,在一间隐蔽的旅栈阁楼,一铺破旧的床上,我们赤裸着身子,两个互相隐瞒着姓名的陌生人,肩并肩躺卧在一起,陡然间,一阵告悔的冲动,我们会把心底最隐秘、最不可告人的事情,互相吐露出来。我们看不清彼此的面目,不知道对方的来历,我们会暂时忘却了羞耻顾忌,将我们那颗赤裸裸的心,挖出来,捧在手上互相观看片刻。第一次跟我到瑶台旅社来的,是一个中学体育老师,北方人,两块腹肌练得铁板一样硬,那晚他喝了许多高梁,嘟嘟哝哝,讲了一夜的醉话。他说他那个北平太太是个好女人,对他很体贴,他却偏偏不能爱她。他心中暗恋的,是他们学校高中篮球校队的队长。那个校队队长,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跟了他三年,情同父子。可是他却无法对那个孩子表露他的心意。那种暗恋,使他发狂。他替他提球靶、拿运动衫,用毛巾给他揩汗。但是他就不敢接近那个孩子。一直等到毕业,他们学校跟外校最后一次球赛,那天比赛激烈,大家情绪紧张。那个队长却偏偏因故跟他起了冲突。他一阵暴怒,一巴掌把那个孩子打得坐到地上去。那些年来,他就渴望着抚摸,想拥抱那个孩子一下。然而,他却不知道为了什么,失去控制,将那个孩子脸上打出五道红指印。那五道指印,象烙痕般,一直源深刻在他的心上,时时隐隐作痛。那个体育老师,说着说着,一个北方彪形大汉,竟呜鸣哭泣起来,哭得人心惊胆跳。那晚下着大雨,雨水在窗玻璃上婉蜒的流着。对面晚香玉的霓虹灯影,给混得红绿模糊一片。
——白先勇《孽子》
这是台湾作家白先勇《孽子》中的一段,写的是“倾诉”。这也是“孽子”(“我”)在“放逐”后遇到的一件事。一个中学体育老师爱上了自己的学生,篮球队的队长,但却不知道如何表露自己的心意,这是一种苦恼。而后,这位老师因为跟学生起了冲突而打了他一巴掌,这一巴掌让这位老师愧疚不已,却又无法挽回。这时候的“我”已经远离了家庭,独自在外,遇到了这样的坦诚相待无疑给他带去了温暖。这只是小说的一个小小片段,整部小说以“我”的视角向读者们揭示了“同性恋人”的生活,他们是社会的边缘人,但他们都是“人”。在小说的开头,白先勇说了这么一句话:
写给那一群,
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
独自彷徨街头,
无所依归的孩子们。
那天晚上在公园里,小警察拉着阿兰走,阿兰偷偷把手伸到他的后面,摸他的屁股。可能哪个捣蛋女朋友也会摸自己的漂亮男孩,但是他摸得过分了一点。阿兰的手极富表现力,并且变化多端。小警察渐渐走不动了。走到路灯下,小警察放开了他的手,阿兰放慢了脚步,逐渐和警察分开。最后他在路灯下站住,小警察单独行去,越走越远,直到在夜幕里消失,都没有回头。那天晚上,阿兰就这样逃掉了。而后来,他想起这件事,却感到无限的追悔。显然,他该和小警察到派出所里去,聆听他的训斥,陪他度过一夜。除此之外,伸手去摸小警察的屁股,是个粗俗无比的举动。而逃跑这件事又实在有违他的本心。阿兰把这件事归咎于粗俗男子的劣根性。是他自己把那一晚的浪漫情调破坏了。
——王小波《似水柔情》
这是王小波小说《似水柔情》中的一个片段。小说写的是一个警察和一个同性恋作家的“爱情故事”,实际上这个爱情故事在这个片段里已经戛然而止了。只是那个原本因为值夜班常常拉几个同性恋“唠嗑”的警察,在这一刻终于明白自己的内心其实也是爱恋着同性的。小说的开头和结尾是多么契合的呼应,开头是收到书的喜悦,而结尾是读完书的怅然。而在这中间穿插的回忆和书中描述的情节不断地揭露出警察,也就是“小史”真正的内心——他爱着作家阿兰。小说的结尾,小史也感到了曾经阿兰感到过的“绝望”,而这也预示着故事才刚刚开始。
二帕因为喝了大量开水,感冒果然就好了,意萍拉着二帕大逛时装店,让二帕买了一条格子裙裤和一件又宽又长的黑长衫配在一起穿着,然后和二帕在宾馆的酒吧里坐到深夜。她们坐在最尽头的座位上,二帕喝一种绿色的酒,意萍则喝一种黑色的酒。两人面对面坐着,互相看对方在若明若暗的光线中五官时隐时现,有一种离奇、美妙同时又不太真实的感觉。意萍的眼睛迷蒙、神妙,像一种无法言说的宝石,她们长久地不说话,偶尔开口,声音也像是被这个环境所阻挡、所浸染,变得连自己都有些认不出来。
——林白《瓶中之水》
这是林白的小说《瓶中之水》的一个片段。小说以“我”的视角见证了一对同性恋人——二帕和意萍的爱情故事。两人从相识,相知,到相恋,再到老死不相往来。这里的一段说的就是两人正处于“热恋”时期出来逛街的情景。“意萍的眼睛迷蒙、神妙,像一种无法言说的宝石,她们长久地不说话,偶尔开口,声音也像是被这个环境所阻挡、所浸染,变得连自己都有些认不出来。”谁也说不清楚到底怎么了,就连“我”,这个叙述者也不知道。唯有当事人能抓住点什么吧。林白将“同性恋”当做“正常”的恋爱来写的,所以这一过程让读者觉得似曾相识,可不是嘛,相恋到失恋,并不是只是异性恋才有啊,可是因为是女性之间的“同性之恋”,又显出那种独有的细腻,而作为读者,我们所知道的仅仅是冰山一角。
看完了这些,诸位感觉如何呢?惊讶?厌恶?欢喜?满足?失落?比起现实生活中所见有什么区别呢?也许文学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为“同性之爱”盖上了“美丽”的外衣,无论是莎士比亚的《商籁诗》中的“赞美”,还是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中的“窥视”,还是三岛由纪夫《假面自白》中的“迷恋”;又或者是《红楼梦》中宝玉的“真情”,沈从文《喽啰》里的“生命之爱”,还是白先勇《孽子》中的“关怀”……似乎多多少少与现实相去甚远。但是,真正的现实又是什么呢?现实可能比小说更为残酷。
可以看到,那些关于“同性恋”的新闻或者言论很快就被新的“热点”给淹没了,我开头列举的那些事件极有可能在之后的几天消失得无影无踪。但这些作品却经过时间的无数次筛选留了下来,原因何在?我想,并不是因为它们背后有着一群“同性恋”者的支持,也不是因为它们今天依然能够制造热点。据李银河《同性恋亚文化》分析,很大一部分“同性恋”是由基因决定的,他们是“被抛入到世界中的”,这种真实本是世界的一部分,或许远远超出文学想象。
注:文中涉及作品皆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