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两种势力:
上帝永远不会发动战争!
魔鬼永远不会爱上和平!
世上也有两种人:
一种,愿被上帝使用
一种,愿被魔鬼利用
战争距离我们普通人似乎很远
似乎只是一些狂热分子制造的灾难
我们不过是受害者而已
但如果探究根源
我们会发现战争不是几个人或一群人所能发动起来的
战争的爆发一定有着相当广泛的群众基础
当一个民族的百姓认为异族带来了危险
当一个国家的民众认为强者消灭弱者是顺应自然
当你我把跟我们不一致的观点视为错误
当你我把影响到我们利益和权力的人视为敌人
愤怒和对抗的情绪就开始蔓延了
情绪积累到一定的程度
一件小事的误会都可以让战争爆发
而战争中的双方都认为自己站在正义的一面。
事实上
哪里有什么正义
不过是狭隘的自我接受不了世界的多元化。
不过是自私的基因容不下与他人共享资源,平等相处。
战争只是这种个体狭隘和自私的集体表现。
因此如果我们渴望和平,出路不在社会而在我们每一个个体是否愿意改变要在世界上带来和平,要停止所有战争,你和我每个人的内在都必须进行一场革命。
提问者:我们该如何解决当前世界上的政治混乱和危机呢?
克里希那穆提:战争是我们日常生活的显著而又血腥的投射,不是吗?战争不过是我们内在状况的一种外部表达,是我们日常行为的放大。它更为显著、更加血腥、更具破坏力,然而,它是我们所有个人活动的集体结果,因此,你我都对战争负有责任。那么
我们可以做些什么来阻止它?很显然,你和我绝不可能阻止一场战争,但是,你和我看见房子起火,明白了这场火的起因,可以远离它并且在新的地点用其他不易燃的材料来建造房屋,这样就不会产生其他战争。这是我们能做的全部事情。你和我能够看到战争的起因。如果我们有热情去阻止战争,那么,我们就可以开始转化自己。因为,我们自己就是战争的原因。
几年前,一位美国女士在战争期间来拜访我。她说,在意大利战场,她失去了自己的儿子,她还有一个十六岁的儿子,她想挽救他。我们就这件事谈论起来。我建议她,要想救自己的儿子,她必须停止贪婪、不聚揽钱财、不寻求权力和支配,而且要在道德上变得简朴--不只是在服饰或外部事物上,而是在她的想法、感受和关系中变得简朴。她说,“这太多了,你要求的太过分了。我做不到,因为环境对我来说太强大了,我难以改变”,那么,她对于自己儿子的毁灭就负有责任。
我们可以控制环境,因为,我们创造了环境。社会是关系的产物,是你的关系和我的关系的共同产物。如果我们在自己的关系中改变,社会就会改变。仅仅依靠立法和强制手段期望带来外部社会的转变,同时内心依然保持腐朽,继续寻求权力、地位和支配,那就在摧毁外部社会,不论它如何被小心谨慎而细致严谨。
谨地建造起来。内在的事物总是战胜外部的事物。
是什么导致了战争--宗教、政治或经济上的战争?显然是信仰,无论是国家主义的信仰、意识形态的信仰或是特定教义的信仰。如果我们之间没有信仰,只有友善、爱心和关怀,那么就不会有战争。若我们是被信仰、观念和教义所喂养的,就必然滋生不满。
当前危机的本质不同于以往,我们作为人类必须抉择,
要么继续追寻这条冲突不断、战火连绵的道路--冲突和战争是我们日常行为的结果;要么看到战争的起因,然后转身离开它们。
要在世界上带来和平,要停止所有战争,那么,个人,也就是你我的内在,必须有一场革命。经济革命如果没有随之发生的内心革命就毫无意义。因为,饥饿是经济状况失调的结果,而经济状况的失调是由我们的心理状态所导致的,我们贪婪、嫉妒、心怀敌意和占有欲。要终止悲伤、饥饿和战争,就必须有一场心理上的革命。但是,我们几乎没有人愿意面对这一点。因为我们不放弃自己的地位、权威、金钱、财富和愚蠢的生活方式。依赖他人根本是徒劳的:其他人不可能带给我们和平。能够带来和平的是内心的转变,它会引起外部的行动。内心转变并不是孤立,不是从外部行动中退缩。相反,只有产生正确的思考,才可能有正确的行动。如果没有自我认识,就没有正确的思考。所以,如果不了解你自己,就没有和平。
要终止外部的战争,你必须开始终止自己的内心战争。你们中有些人会点头说:“我同意”,然而走出去后又继续做相同的事情,这些事情你已经做了十年或者二十年。你的同意只是口头上的,所以没有任何价值。只有当你意识到危险、意识到你的责任,当你不把问题留给其他人,这时悲惨和战争才会被终止。
如果你意识到这些痛苦,如果你看到即刻行动的急迫性而不再拖延,那么,你就会转变你自己。只有当你自己是平和的,当你与邻居和睦相处时,和平才会来到。
克里希那穆提的《心灵的平和之美》
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它们有正当理由吗?在和敌人进行危险而绝望的斗争时,任何行动都是可接受的吗?战争究竟是什么,它与其他暴力冲突有什么不同?关于战争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历史教会了我们什么?这些影响是否普遍都是坏影响?如果不是,这种结论是否成了对战争的正名(有些人确实是这样声称的)?
这些都是与战争现象有关的主要问题。
先来说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会发生战争?这是最难回答的。它问的是“为什么战争在人类历史中如此普遍,而又高度频繁”这一广义层面的原因,而不是“什么导致了某场特定战争”这样的具体原因,这两者大相径庭。
首先要针对第一个问题提出疑问:这个问题是否正确?人们很容易认为这是一个误导性的问题,因为它似乎假定了有那么一个答案适用于所有的战争,也许这个答案以人性的共性、境况、社会结构、政治野心或政治必要性、国际情况中部分或全部因素的组合为框架。我们可以想象一个评论家会怎样争辩这个问题,他会认为:只有特定的战争才会有其爆发的原因,某场战争爆发的原因不同于其他战争,每一场战争都有一系列自己独特的起因。人们可以通过采取权宜之计、采用一种不同的归纳法,来支持这种观点。这种归纳法是这样的——战争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发生,所以按照这个定义,每场战争的主导条件肯定是不同的。
然而,完全否定这种一般性问题似乎太急切了些。历史上,战争无处不在,不断重演。这一事实至少会让人猜测,战争在人类事务中,是否具有某些普遍性。并且,有这样一个科学发现:一组雄性黑猩猩对其他黑猩猩群体采取了有组织的攻击。这引发了一种令人不安的可能性——有组织的攻击行为是遗传中固有的。简而言之,人类天生会有社会组织性的暴力倾向。在否定“有一个共同的潜在主题”这个想法之前,人们至少应该考虑一下上面所说的这种可能性。而历史上那些更加具体的战争导火索,并不是战争的原因,而是发起战争所需要的借口。
在询问“是什么导致了战争”这个一般性问题时,注意以下与诱因本身概念相关的内容是很有帮助的。正如哲学家们敏锐指出的那样,任何事件都很少有单一的成因。大多数事情的发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例如房子起火的成因,有氧气的存在,干燥的房屋结构和家具,还有损坏电缆中的火花,或是落到地上的燃烧的火柴等。虽然说只要其他必要条件——氧气、干燥的材料——存在,火花或火柴就能引发火灾,但是我们倾向于把火花或掉在地上的火柴视为火灾的“原因”。事实上,所有的这些因素都是必要的,如果房子里氧气不足,或是物件潮湿,火花和点燃的火柴都不会使得房子被燃烧殆尽。这其中的重点是,每个因素都是必不可少的,只有一个因素不足以产生火灾;只有当这些因素适当地组合起来时,才能产生火灾。
如果战争有着一般性原因,那因果关系上的复杂性也一样会适用于它,这种复杂性也适用于历史上特定战争的成因。将特定战争中相互配合的成因抽丝剥茧,或许就能揭示出这些成因中是否有着关键的共同之处。不过,无论有或没有,这样的发现都同样重要。
另外还需要强调的是,不管一个人对战争还有什么其他看法,他也不得不承认:战争代表外交努力的失败,代表贸易和文化交流纽带的中断——这些纽带通常会令国家间难以开战。而两国开始攻打对方,则意味着对话的终止。从解决双方或多方的严重分歧这一角度看,战争确实有着一些非常原始的成分,因为它将双方之间的争议交由简单的杀戮和破坏来解决,让杀戮和破坏行为来决定谁有最终的发言权。毫无疑问,这样的结果无法保证争端中的获胜方是正义的。正如伯特兰·罗素所言:“战争无法裁决出正确的一方,只能决定谁是幸存下来的一方。”
世界上几乎没有哪个地方从未被卷入过战争的血腥冲突中。这个毋庸争议的事实提醒我们(如果有必要提醒的话)“战争是失败的”这一事实的重要性:如果国家边界实际上是这种失败的遗产,那么我们也应该充分考虑到,以和平的目的来管理边境,可能会做得更好。
尽管这一点体现了一个真理,但人们必须接受并记住的是:在一场战争中,战争各方并非都要对战争所代表的失败负责。战争有时候是因为一方的侵略和不让步,而强加给一个或多个参战方的。在面对比战争本身更加邪恶的势力时,战争有时就是最后手段了——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在战争初期肯定有失败之处,但反抗侵略的行动则不会遭受同样程度的批评。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等待回答:谁有资格武断地评论战争?我处于一个非常和平且安全的国家,从来没有在军队里服役过,也从来没有以平民身份被卷入全面的军事行动中。如果一个人对战争有了亲身体验,熟知战争的方式,似乎就能给“武断地”评论战争提供依据,情况也确实如此。但人们都认为战争和它带来的危害是全人类普遍关切的问题,这与任何个人和集体是否被直接卷入战争毫无关系:只要是人类的一份子,就已经有了足够的理由去关注战争。另外,也有观点认为,研究战争的史学家、哲学家们虽然是战争的旁观者,但他们或许能对整个对话作出某些贡献,有时候这也是一种优势。
这些旁观者们提供了向了解战争的人学习的机会。以我自己为例,我有幸在英国什里文汉姆(Shrivenham)国防学院和伦敦皇家国防研究学院与那些真正了解战争的人讨论过。我很感谢这两个机构提供给我向高级军事人员学习的机会。他们深思熟虑、经验丰富,令人印象深刻。这些人曾在高压的时代担任领导者,明白战争意味着什么。美国总统德怀特·戴维·艾森豪威尔在1944年指挥了盟军的诺曼底登陆行动,他有着不寻常的优势,即在和平时期和战争时期都担任过领导者。他说:“我参过军,经历过战争,亲眼见过战争的野蛮、无用和愚蠢,所以我憎恨战争。”作为英国军队人道主义者协会的赞助人,我更是有幸从现役人员那里学习到,人们的亲身体验是如何加深由现实生活、死亡和冲突所带来的道德关切的。
有句话叫“聪明人听到一个词就够了”,意思是如果一个人聚精会神,哪怕是对他作出一点点暗示,他也能明白。所以说,我接下来提到的这些东西或许也是切题的,尽管它们在个人对战争的体验方面,是非常微小的一部分。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生活在非洲的某个地区,那里正在发生暴动,意在从英国统治者手中获得解放。我当时经常骑着自行车上学,街角就驻扎着装甲车和军队。我的父亲是公民警卫队的一员,他睡觉时会在枕头底下垫一支左轮手枪。(有一次他差点拿这东西打了我一枪。那时我刚结束一趟旅行,回到家中。他一个人在家,认为不会有人造访,结果我吓到他了。)这种警备措施并不多余,那时候谋杀和暴力骚乱时有发生,局势紧张。就在离我们几英里的边境之外,加丹加人内战正在进行。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达格·哈马舍尔德飞机坠毁的地方甚至离我们家更近,机上成员全部罹难,几乎可以肯定飞机是被击落的。受伤的难民如同洪水般涌进我们的城市,其中有许多人睡在我们家的地板上,他们都经历了恐怖的事情。有一次,我和我的司机不得不冒险深入加丹加地区的腹地,从萨卡尼亚的火车终点站接上我的父母,他们刚从欧洲回来,因战争而被困在途经伊丽莎白维尔的路上。在他们经过的那一条路上,刚果军队会定期使用机关枪扫射难民的车队。我不得不躺在布满灰尘的汽车地板上,缩在后座下,以防自己被袭击。后来在马拉维当实习记者期间,我报道过黑斯廷斯·班达(Hastings Banda)统治早期的内战所带来的部分影响。在我年轻时,伦敦还满是炸弹留下的疮痍,醉鱼草在其中生长,褪色的壁纸残片从裸露的墙上卷曲脱落,那堵墙曾经是房屋二楼卧室的一部分。我在斯里兰卡时,曾经在亭可马里附近租了一间满是弹孔的小屋,那是一段脆弱的停火期,该国正处于一场可怕的内战之中。
在我的案例中,这些事情仅仅是一点小小的暗示,对于战争的可怕也不过是管中窥豹而已。但这让我同情那些完全了解战争的人。因为即使是我这些不值一提的“暗示”,也比电视新闻传递出来的、离我们十万八千里远的三手信息,要更容易被感受到。
然而,即使是电视上的新闻报道,也应该给人们留下这样的深刻印象:我们需要去思考战争这种摧残着过去和现在的丑恶现象,去思考如何减轻它带来的恶。虽然终结战争像乌托邦式的理想一样不切实际,但是,如果有人梦想着终结战争,首先要对它有所了解,并尽其所能去回答问题——也就是这篇引言中提出的那些问题。
引言中最后一个问题是“战争”的定义。过度规范这一定义,会导致错误的区分。其中有一个标准的通行定义:战争是“国家之间,或者在一国之内,身份认同一致、有组织的不同群体之间发生的武装冲突状态”(后者的情况也就是“内战”,通常是最野蛮的)。可能更好些的定义是“国家之间,或者在一国之内,身份认同一致的、有组织的、规模较大的、特点突出的不同群体之间发生的武装冲突状态”。目前尚不清楚21世纪前10年的阿富汗、伊拉克和叙利亚军阀与反叛集团间开展的战争是否符合前一个定义中的第二种情况,但符合后一个定义中的第二种情况。
“总体战”的其中一种含义是指肆无忌惮地采用任何可能击败敌人的手段,无视“战争规则”以及对平民的影响,无差别地将敌方平民作为打击目标,以破坏敌方的战备、降低敌方士气。“总体战”不仅会影响到敌方平民,也会对本国平民造成影响,例如征募平民进入工厂进行备战、征用民众的财产资源、让平民面临敌方行动的危险等。但是“总体战”也会被用来描述某个国家以举国之力备战,即将经济资源和人力资源全部集中于防御或进攻。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对道德约束的无视。英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倾尽全力,便是“总体战”后一种含义的体现;苏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表现则既体现了前者,又体现了后者。而美国和纳粹德国都没有进行“总体战”,美国是不需要这么做,而德国(和阿尔伯特·施佩尔的判断截然相反)是因为希特勒希望能够避免像1919年那样的社会崩溃,那时对军需品生产的过度重视,导致德国人无法获得像肥皂和毯子这样的生活必需品。
“非对称战争”是指交战双方力量不平等的战争,例如常规军事力量和游击队之间的战争。这种战争常表现为常规军队难以取胜。在越南和阿富汗发生的冲突便是“非对称战争”的例子。
为评估交战各方的道德状况,侵略战争和自卫战争的概念也应运而生,这两者之间有着重要的区别。从表面上看,两者的区别很明显,但实际中的区别却很模糊:某些先发制人式的军事行为也许会被视为自卫之举,而对战争的干涉——一方对另一方采取敌对行为,以保护第三方免于伤害的举措——有时却会被当作侵略性行动。
“冷战”时,对战争的某些定义中,还包括了“武装敌意”这一概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世界,有差不多长达半个世纪都陷入了“北约”和苏联领导的“华约”这两大集团之间的针锋相对中,而两大集团间又有着一系列激烈的地区性的代理人战争。朝鲜战争、越南战争、苏联入侵阿富汗等这些发生在1945—1989年间的真实的代理人战争,都是东西方阵营对立的表现。因此,将“武装敌意”归属到战争的定义里是理所应当的。
鉴于近几十年来,全球技术进步的速度日益加快,“网络战争”的概念已经出现在关于国家和地区冲突的讨论中。“网络战争”应该被纳入战争的定义吗?正如我将会在第六章提到的,在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战争及冲突的预测时都会包含这种战争。
然而,战争的范式是大规模冲突,涉及有组织的、持续的军事类暴力行为,目标是强迫敌人停止或者放弃抵抗。很难想象一个纵容谋杀的社会的存在,但在战争中,对他人的杀戮不仅被视为理所当然,还得到了命令和许可,成为必要之事。官方层面对战争是有一定限制的,规定了使用武力时哪些是可接受的行为。但这些限制时常会被打破,或者说通常都会被打破。强制性措施,如拘留、监禁、折磨、强奸以及将敌方军队和平民生存所需物资进行截留等行为,常常得到鼓励,至少在紧急状态下会得到宽恕。所以人们都说,战争的第一个受害者是真相,紧随其后的是人权。
战争是国家或地区间或者在一国之内发生的,身份认同一致的、有组织的、规模较大的、特点突出的不同群体之间的武装冲突状态,也包括离实际冲突只有一步之遥的“武装敌意”。这种“武装敌意”通常支持着代理人战争。所有的实际冲突都允许并鼓励杀害敌方的战斗人员以及后勤支援者,有时也将杀害旁观者看作不可避免的“附带伤害”,同时允许对敌方物资和设施进行摧毁,其范围涵盖军事资产、工厂、建筑物和城镇。它允许未经审判就对敌方的战斗人员和他们的支持者进行拘留和监禁。这一切都因为处于战争状态而被认可。从技术上说,它还能更加堂而皇之地遮掩谋杀、屠杀、强奸、折磨、“种族清洗”、抢劫和其他恶行。
除非战斗人员的数量、组织性质以及作为战斗部队的实际行为将各方冲突提升到所谓的“军事水平线”之上,否则战斗部队之间的战斗就不能算战争。挥舞着长矛的不同部族间的冲突,以及像20世纪30年代芝加哥的黑帮枪战这样的打斗都算不上战争,而第一次世界大战则是战争。相比黑帮打斗,第一次世界大战与部族冲突更近似一些,但在部族冲突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之间有一条模糊的边界。因为在两者的区别之中会涉及法律及伦理等重要问题,所以应该要有这样一条边界,这点很重要。在酒吧斗殴中,可能会有人犯罪,但犯的罪肯定不是反人类罪和战争罪,《日内瓦公约》也不适用于此。在酒吧斗殴中杀了人的休假士兵会被以谋杀罪起诉,或许他在之前服役时杀了一群人,但那不仅是他服役时的职责所在,还给他带来了荣誉。
这一点告诉了我们一些最重要的东西。战争以多种基本方式,构成了一个和人类一般认知截然不同的世界,这迫使我们承认:从很多基本的角度上看,战争也构成了一个不同的道德世界。无论我们是否了解、喜爱它,这都是一个需要我们接受的事实。前面提出的那个在酒吧和在战场上的士兵的例子,就证明了这一点。
我们是否能寄希望于战争在人类事务中消亡?如果我们作为一个物种存续下来,这最终是会实现的。同时,更为实际的希望是,通过全面地了解战争,我们可以减少它的频率,减轻它带来的恐惧,降低它的危害。朝这个方向迈出的任何一步,都将是迈向美好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