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期间,考生坐地铁是否免票,这实际上是政府管理中一个需要进行决策的问题,但我们看到,在各个省,决策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有的免了,有的没免。
这样行吗?决策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免不免”一文发表之后,朋友的评论可见一斑:
有人似乎觉得这事太小,不值得探讨:哈哈 ,免还是不免——这是个哈氏问题(to be or not to be…)!我看,免与不免——请便!
有人从决策执行和人性化的视角出发认为:我觉得没必要免,一是出示证件麻烦还容易丢,二是地铁费也没多少钱,免不免费的无关紧要。倒是准备一些水啊,糖啊之类的,避免早高峰低血糖,考生和普通人都可以受惠。
还有人很认真地从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则谈起:公共管理的原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增加温馨服务值得嘉许,但免票应当按法定程序报批啊(如果没有特别授权,那就是定价调价程序)。
免不免,确实是一个小事,但透过此事,同样可以感知到管理决策的艰难,尤其是在应急状态下的决策困境,通常都是一个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过程,但两害本身,就意味着一旦决策达成,就是伤害开始的那一刻,如何才能让人民满意?
今天,我们给成都市的干部进行大演练,刚刚,一位曾经参加过汶川地震和芦山地震应急指挥救援的市长在反思的时候提到了一个细节,他说:
汶川地震发生后,群众流离失所,为了安置群众,从全国各地不断运帐篷过去,尽可能让灾民能有个安稳睡觉的地方,但结果如何呢?大量人群聚集在一起,一是不断丢帐篷,源源不断运来也还是不够用,二是聚集在一起的人们不断发现各种政府救灾不力的问题,于是,抱成团不断闹事,给本来紧张的应急工作增添了不少新的麻烦。
到了芦山地震,由于有了汶川地震的经验,救灾过程中出台的政策就有所不同,按照亲帮亲,邻帮邻的原则,给了群众自己可以选择的两种方案,一是住帐篷,二是不住帐篷,自己去找亲朋好友,这种情况可以领到一定的补助,结果,一半群众都领钱走人了,救灾压力,尤其是安抚群众的压力大为减轻。
很有意思,政策不同,结果如此不同。人们其实也不愿住在临时安置的帐篷里,难道不是吗?
因此,作出一项决策,出台一项政策,是不是真的可以兼顾合情、合理、合法呢?如何才能兼顾到呢?
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