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王子安,年幼无知,满篇皆是晦涩难懂,戚戚置书台上,神游太虚。
再读王子安,惊为天人,谓乎前无古后无来,天珠碎玉落盘,不外谪仙。
细思王子安,满怀唏嘘,红颜薄命天妒英才,沧海桑田百年,物是人非。
若是能多活几寻,怕是那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的李白,就只能对月自斟对影三人了。
不是每个人都像李白一样能够如此放浪不羁过一生,那个时代封建社会里谁不想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是的,王勃有能力,也有资本在初唐留下属于自己的印记。
出身世家,祖父与父亲均是名噪一时的大儒;六岁开始写文章,“构思无滞,词情英迈”;九岁时读隋唐超级大儒颜师古注释的《汉书》,居然给老颜挑出了一箩筐的错误,撰了10卷长文名为《汉书指瑕》,这就好比今天一个九岁孩子,读了唐诗三百首,然后写了一本比唐诗三百首还厚的书,论证书中诗词注释的谬误之处;13岁就开始到处给官场政要投简历找工作;14岁直接上书当朝宰相,直抒政见,针砭时弊,宰相读罢击节赞叹,大呼神童,当即就向朝廷写了封推荐信;15岁呈《乾元殿颂》,唐高宗展卷而阅,只见文章词意壮美,绮丽生花,忍不住连连惊叹:“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啊!”
一年之后,十六岁的王勃,参加朝廷不定期举办的特科招考(幽素科),一举高中,官授朝散郎,从七品,相当于副县长级别。出名趁早,年少得志。
十几岁已经站在了绝不大部分人一辈子也到不了的高度,前途犹如探照灯,光芒耀目。
就是这位人生就像是开了挂的少年英才,一位华丽的无以复加的诗人,一位如流星般绚烂的巨匠,在十几岁的年纪里,满朝誉名,士大夫之路,仿佛为他量身定做。
提起王勃,大家首先想起的应该就是这首《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纵观古代文学史,提起送别,往往充斥着离愁别绪,江淹在《别赋》中“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在古代确实是这样的。而这首《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通篇都是王勃掩藏不住的乐观豪迈,没有半点悲悲戚戚。少年英才,英姿勃发的形象跃然于纸上。
像王勃这样不世出的天才,往往都有着一个通病,就是骄矜自大,“自能成羽冀,何必仰云梯,”对于王勃来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巅峰,似乎才刚刚开始。
话说有才华的人向来不缺机会,到长安没几天,自带神童光环的王勃就被沛王挖到自己王府做编辑,从此鱼跃龙门,成为了皇二代的好哥们。
上天给了王勃一把好牌,家世好,才华高,到目前为止他也打的很好。
可紧接着,上天开始虐他了。
当时,唐代上流社会的王公贵族们都流行玩斗鸡,沛王和弟弟英王更是其中的资深玩家,一次兄弟俩又组织了斗鸡大赛,沛王就命王勃写一篇斗鸡的檄文助威,也相当于向英王的鸡下战书,王勃自然不能推脱,顷刻间写就一篇《檄英王鸡文》,万万没想到,随手一写竟然刷了屏,这篇文采飞扬的席卷了当时的长安城,无数的文人墨客争相拜读,轰动一时。
然而不幸的是,这篇本是玩笑之作的《檄英王鸡》,却被有心人送到唐高宗面前:“两雄不堪并立”、“见异己者即攻”、“与同类者争胜”这些词汇,对于经历过夺嫡风波的唐高宗来说,实在是太敏感了,年少轻狂的王勃,就这样犯下了大忌。
一个阳光淡淡的午后,19岁的王勃背起单薄的行囊黯然走出了沛王府,从座上宾客到逐出长安,无量前程化为了泡影,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而今之后,当何去何从?
茫然失意的王勃,决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毕竟生活不止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刚刚送杜少府入了蜀地的王勃,自己也步入了后尘。
刚刚迈入蜀地的王勃虽然茫然失意,但是架不住粉丝的热情高涨,四川的各地官员听说王勃要来了,纷纷派下属在驿站围追堵截,所到之处不仅管吃管住,还兼陪游山玩水……
但是因为《檄英王鸡》导致的官场失意,对于王勃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在栖栖遑遑的蜀地旅程中,同样是写送别诗,王勃的诗风由豪迈转而变为凄清,如《江亭夜月送别(其二)》:
乱烟笼碧砌,飞月向南端。
寂寞离亭掩,江山此夜寒。
这几乎是唐朝开国半个世纪以来,意境最美的一首送别诗。简单的20个字,没有泪水涟涟,也没写依依不舍,所有的离情都凝在一个“寒”字之中,着此一字而境界全出。
月夜,江边送别,可以想象在清冷孤寂的夜里,送走行人后,王勃环顾离亭,仰望明月,远眺江山,感怀此夜,就身边眼前的景色描绘出一幅画面优美、富有情味的江边月夜图,通篇虽在写景,但是王勃送别后的留连顾望之状、凄凉寂寞之情,自然浮现纸上。
如果《江亭夜月送别》只是凄清的话,那么《秋日别薛华》可以称得上是悲切了:
送送多穷路,遑遑独问津。
悲凉千里道,凄断百年身。
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辛。
无论去与住,俱是梦中人。
颠沛流离、漂泊无依、凄苦辛酸,从“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意气风发到如今“悲凉千里道,凄断百年身”的凄凉失意,诉尽了王勃前半生的大起大落,这段经历也促使王勃真正褪去了年轻气盛,走向了成熟。
跋涉了一个又一个蜀地的山水,别过了一拨又一拨的好友,一晃三年,见惯了蜀地的风土人情,王勃开始想念长安了。
长江悲已滞,万里念将归。
况属高风晚,山山黄叶飞。
嗯,是该回长安了,趁着还年轻,应当有所作为。
回到长安后,在朋友的力荐下,王勃去做了虢州参军。但是王勃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入官场,老天爷又开始虐他了。而且虐况升级,彻底翻车!——在虢州他一时心软私藏了一个逃跑的官奴,后来怕被人举报居然一时糊涂把官奴给杀了……
完了,杀人偿命,死罪已定!
偏偏注定王勃命不该绝,适逢唐高宗更改年号,天下大赦,就此逃过一劫。曾经的天之骄子,现如今的阶下之囚。从此王勃彻底断了对仕途的念想。
因为擅杀官奴,王勃的仕途算是彻底画上了一个句号。但也正是因为之前诸多的是是非非,王勃才能在那个最适合的时间,出现在滕王阁的盛会之中,才能写出名垂千古的《滕王阁序》。
那个秋天,王勃路过洪州(今江西南昌),洪州都督阎伯屿重修滕王阁告竣,在重阳节这天大宴宾客,如果王勃没有碰巧路过,那也许现在我们不会知道曾有过这场宴会。但是像是上天的安排,王勃赶巧参加了,这场宴会也就永远地留在了史书上、传奇中,被后人一说再说。
话说阎都督宴客,本来是为了吹捧自己的女婿。他让女婿提前准备了一篇序文,背得滚瓜烂熟,计划在宴会上当作即兴之作炫耀一番。因此,当他假意请各位来宾作序时,大家都很识趣地推辞了。
只有王勃没有推辞。
阎都督被王勃打乱了计划,本来还有几分不悦。看到王勃开篇写下“豫章故郡,洪都新府”,都督嗤之以鼻:不过是老生常谈!
手下汇报:他又写了“星分翼轸,地接衡庐”。女婿说:切,这我也能写!
手下再报:“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闫都督与他的乘龙快婿开始坐不住了,当听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时,他矍然而起,感叹道:“此真天才,当垂不朽矣!”
是王勃情商太低,不懂人情世故吗?不是。是他对仕途名望已无所求,活在这世上,最重要的就是自己的诗文了。他不能为了圆滑客套,而舍弃腹内的文章。
多亏他没有推辞,才有了千古雄文《滕王阁序》。700余字的骈文,对仗工整,辞藻华美,气象开阔,用了20多个典故,创造了30多个成语。短短一顿饭的工夫,王勃就凭一己之力,更新了汉语的词汇库:
襟江带湖、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俊采星驰、胜友如云、高朋满座、腾蛟起凤、躬逢其盛、飞阁流丹、桂殿兰宫、钟鸣鼎食、虹销雨霁、水天一色、渔舟唱晚、逸兴遄飞、天高地迥、萍水相逢、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达人知命、老当益壮、白首之心、穷且益坚、青云之志……
一篇《滕王阁序》,一扫南朝胼文空有词藻华而不实的绮丽之风,对仗之工,词韵之美,才思之敏捷,风骨之傲然,纵观古今无有人及。王勃像是一把钥匙,开启了盛唐华彩文章之门。
如今再读《滕王阁序》,除了献上膝盖以外,不免发现里面多了几分世故,多了几分圆滑。王勃褪去了少时的盛世凌人,多了几分洒脱自如。写景的时候仍能写出“潦水净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的凄美秋色,“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壮阔与寂寥的传神对比,但在写自己的时候却要谦称“童子何知,躬逢胜饯”,再也没有写《檄英王鸡》时“昂首而来,绝胜鹤立”的威风凛凛。
文章在描述完秋水后画风一转:天高地囧,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余之有数。这才是王勃要表达的深意,和后来苏轼的赤壁赋颇有相同的意思。兴尽悲来,何尝不是指王勃的官宦史。所赖君子见机,达人知命,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又颇有曹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气概。
如今再读王勃,《滕王阁序》比《檄英王鸡》多了很多对于人生的感慨。兴尽悲来,他不禁感叹“时运不齐,命途多舛”。不过王勃毕竟是王勃,他毕竟只有二十四岁,他知道人生的道路还很长,“君子见机,达人之命”。即便遭遇种种不幸,他仍然对前方的机遇充满信心,这该是怎样的一种乐观与豁达。
在文章里可以看到,王勃心里那个“修齐治平”的理想,在发光。
《滕王阁序》与《檄英王鸡》两篇文章是在不同的情景中所作,简单的对比意义不大,但是设想一下,如果王勃提早八年来到滕王阁,能够写出这篇《滕王阁序》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没有足够的人生经历,便只能在词藻上做文章,只有真正经历了人生的起起落落,才能在思想内容上抒发自己独到的感怀。
一首《滕王阁序》,一篇《滕王阁诗》,一蹴而就后转身离去,留给在座宾客一个潇洒的背影,也留给了时代一个无可复制的华彩瞬间。
或许是天妒英才,在乘船前往交趾的途中,王勃溺逝于防城港海域,死时年仅26岁。
呜呼!敢说三尺微命?
痛哉!谁言一介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