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周日想要组织一次“初冬大鹅品鉴会”,我在昨天上午就多方打听,看在哪能买到新鲜肥嫩的大鹅。据说街里的烤鹅店有售,但又不确定,我想到了娜姐的发廊比邻烤鹅店,索性给娜姐打了电话。
娜姐年龄与我相仿,上学时就熟识,并且也是邻居。后来,娜姐没有考学,而是学了美发,自从开店到现在已经有20年了。近几年来,联系颇多,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娜姐家的大女儿莹莹成了我的学生,今年暑期考到了实验高中。所以我常常去娜姐那理理发聊聊天,不用花理发钱还联络的感情,同时还把孩子的状况说清楚了,真是很合理啊!
娜姐在电话那头很嘈杂,她说:“我要回德惠,你有什么指示?”我就询问了关于大鹅的情况。她说明天她去问,我也欣然应允。
时间过得很快,一夜无话。我刚到学校,娜姐的电话来了:“大鹅子15元一斤,已经收拾利索了!你要一个多大的?”我说:“大一点吧!”又有接着说,“不用你买,我又不着急!我上完课就去。”她含糊地答应着。过了一会,我就开始上课了。我刚走进七年三班,娜姐的电话又打来了:“我把大鹅送到学校门卫室了。”我说:“送啥啊!这路这么滑!对了,多少钱啊?”她笑着说:“没花钱!”我有些不耐烦:“行了,我上课呢!上完课我把钱给你送去。”说完我开始上课,说实话,这堂课上得不踏实。
第一节课下课时,我给娜姐发了微信:“待会我就把大鹅拎到你那,你自己吃吧,我再买一个!你这么整我不成了向你要大鹅了吗?这是以后不处了!六中冯老师是这样的人吗?”
第二节课下课后,我又看了看手机,娜姐没有回复,应该是店里人多。我思前想后还是不能拎过去,她要是不要钱我就不跟她再联系了。
当然她必须收下垫付的钱。我能体会到娜姐的热情,她觉得一个大鹅不算什么,但从逻辑上不是这么一回事,这当然能看出我们的友谊,但容易被理解成冯某变相要大鹅吃,一世英名岂不毁于一鹅!这是绝对不行的。
人和人相处,总是交织着情感和理智,无论多么熟识友谊多么深厚的两个人都不应该将两者混为一谈,那会让双方都尴尬。农村有一句话,“亲兄弟明算账”或者“亲是亲财是财”都充分说明,情和理是两回事。回到娜姐替我买鹅的事情上来,就是我只是咨询娜姐,让她帮助我实现买大鹅的目的,而不是让她去买鹅;同时娜姐也不应该不要我的钱,那是陷我于不仁不义,当然那不是她的出发点。所以,我当时还调侃说,如果有这个意思,可以请我吃大鹅,那是两个概念上的事情。这当然不会影响我们的友谊。
归根结底,我还是会想起那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