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青藤国际班带课之初,对于选charles dickens的双城记来读,不管是校长还是我自己,都有一些忐忑。
“这是我读过最棒的书之一。charles dickens是我所知最棒的作家之一。”我反复说。心里满怀着想要将宝藏与孩子们分享,带大家好好读书的激情和信念。英文阅读不该是痛苦的事情,而国际部的孩子们最最应该知道这一点。
真正开始上课,同学们如预料之中的,被长句、生词难得直打瞌睡。作为老师,我最担心就是自己嗨,不能带大家一块嗨。于是心里暗暗提口气,每次结束都抓着学妹学弟们问,得到真相为止--“老师你读的好快” “老师我有点困”; 很感谢大家的诚实,我不断调整授课方式。
看到大家能够随着书中有意思的点发笑,能够在同学角色扮演时更加贴切的明白书中描述场景,我感觉到的不仅是为人师的骄傲,更加是,没有(不敢)愧对一本好书的使命感。
双城记是我在美国上高中时,读的第一本英文小说。我记得秃头老师的激情讲课,也记得我自己一点也听不懂的昏昏欲睡。奇迹是在读到大半本的时候,我突然能够理解老师的激情,能够听懂一些他的讲解,并因为这么有限的一些,深深崇拜charles dickens这位作家。后来我自己读了雾都孤儿后、又找秃头老师聊天,喝咖啡。那是我交换生生涯中最最赤诚、满心平和的片段之一。
再后来我学习英文文学,尝试写作,再慢慢擅长写作。不得不说,我心里偷偷住着一个大胡子先生--狄更斯。
双城记的主角是一个在关了18年巴士底狱后被放出的老男人,也是书中法国大革命的领头羊之一。正好刚看到一句话:心怀梦想的人,哪怕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献给自己,希望永远不忘初心。献给你们,希望勇敢追求心中所爱,不在环境中凋谢,就必然有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