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讲述一个爱尔兰姑娘艾莉思远离家乡,独自一人到美国布鲁克林谋生的故事,最后,艾莉思收获了事业与爱情。
这更像是一个女性的奋斗史,为自己幸福的奋斗与努力。
我喜欢这样独立自信的女主人公,也真巧,我总是能够发现这样的主人公,因为她们身上有我想要的样子。
这部剧里,我喜欢艾莉思的坚强,独在异乡,只身一人面对生活的种种困难。一开始,她工作时都会想家,甚至在柜台前站着眼泪都会流下来,我觉得她特别不争气,很软弱,但现在,若设身处地想想,如果自己在一个小城,未必不出现这样的情况。艾莉丝让我钦佩的地方在于,她克服了离家的不适,不仅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且在学习方面,会计课程她也能做得出色,难怪神父夸奖她,“学业有成,还告别了单身”,她让我羡慕。
在爱情方面,这个爱尔兰姑娘也有着理性、大方与智慧。一开始在舞会上受邀,她大方地与对方跳舞;后来的恋爱时光,她并没被爱情冲昏头脑,忘了自己的工作,相反,她一如既往地勤奋努力,工作爱情同样经营得好。
最难忘的是艾莉思和托尼一起去海滩游玩的一次,艾莉思穿好泳衣,两人互相对视,艾莉思自信得迎接托尼的欣赏,那一刻,我深刻感受到艾莉思作为一名女性的自信,那种自信的女人才拥有的魅力,大方地向所爱之人展现自己的美好,而不是害羞、忸怩。这样的女人,有足够的自信与魅力,她们既能胜任好的爱人,又能在工作岗位独当一面,这不就是现代女性活生生的写照吗?这完全是我心中的理想的样子!
艾莉思立场鲜明也让我印象深刻,回到家乡,见到吉姆,她毫不留情地说自己不喜欢“抹头油,穿棒球夹克的人”,喜欢艾莉思直率的性格,有什么说什么,同时也能从中看出艾莉思行事的果断。
离开家乡的人,哪有谁不惦念家乡?一开始艾莉思与姐姐、母亲告别时透露出的不舍,和最后艾莉思回到家乡,几乎要嫁给吉姆是一致的,“家乡”,历来都是个让离乡人肝肠寸断的地方,艾莉思回到家乡后也一度不想再回美国,但最后,机缘巧合,艾莉思被杂货店老板暗示,艾莉思终于明白,“我都忘了这个小镇是什么样子的了”,没有绝对美好的地方,既然已经和托尼结婚,既然已经选择,便要走下去。于是,艾莉思果断买上船票,一刻不停,第二天即要回到美国。
最后,艾莉思和托尼拥抱,故事的完美结局就是于此。
感触最深的,是艾莉思扮演女儿、妹妹、职员、妻子、以及在船上作为“过来人”的不同角色时,她所表现出的样子——即使有慌张与迷茫,但自信坚定独立,是它们,让这个女孩,慢慢成长,变成一个有味道的优雅“女人”,变得越来越美丽,拥有成熟的美,自然的美,理性的美。这一切一切的最终来源者,是艾莉思,因为她足够优秀,因为她值得被爱,她不获得幸福,谁获得呢?
由此,我深深体会到,只有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个人”,才能确保幸福的“源泉”,变成一个优秀的值得被爱的人,你永远不会不幸福,而且,即使遇不见对的人,我们还有足够的能力:精神与物质,去爱我们自己。
如此看来,人生最大的成就,就是把自己的生活过到最好,变成自己最想要的模样。
因为一切美好的东西只会围绕一个“优秀”的人转。
那么,现在就启航吧!于是在我脑海中涌现着我爱的女子们,我模仿着她们,试着练习,努力也变得和她们一样,独立、自信,迎来属于我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