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朋友的话题时常提到退休,也会涉及到退休金以后怎么领取啊,退休金如何计算啊等一系列的问题?之前的从业经历,有幸亲自为员工办理过退休的手续,但时隔十几年了,很多细节真不太记得了,大致测算逻辑和经办流程还是有些印象的,不过为了复盘下这个主题,还是又特意查了些资料。
一般都会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13号令),其次依据当地的实际政策,比如以天津举例,还要依据《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津人社局发〔2011〕50号),找出些重点来。
一、退休条件:
第五条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且按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为我市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休并按月享受养老金。
(解读:养老保险至少缴纳15年,哪个地区办理的退休手续就在哪个地区领取退休金)
第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被用人单位继续留用的,可以办理后延退休。后延退休应按整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年龄按周岁计算。
第七条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
(解读:我记得当年,我们人力资源部的老主任就是这种情况,到了该退休的年龄,但领导器重,就申请了延迟退休,具体的手续,还是要和当地社保中心和劳动局详细去咨询,以免影响待遇。具体细节如下:
①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③因病提前退休: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可办理病退。 )
二、核准程序和要件
第九条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用人单位应向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退休,并在申报前告知职工本人。灵活就业或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由本人向其保管档案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存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存档机构向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退休。
(解读:退休是需要申报的,所以不管是从企业退休,还是灵活或失业办理退休手续,需要自己先留意,最好主动联系,毕竟是我们个人的事情,涉及到最终的利益)
第十条 无用人单位且无档案保管机构的参保人员,在我市办理退休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为其向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退休。
(二)非本市户籍的,由本人向其最后一次在我市参保缴费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为其向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退休。
(三)对于无档案的参保人员,在提出退休申请前,应先向退休申报地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提出建立退休审批档案书面申请。退休档案应包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其他办理退休所需材料。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为其建立档案后,再为其申报退休。
(解读:档案其实很重要,今天不展开说了,但是退休前,是必须确认有无档案的,一但发现没有,首先就要先建档,才能办理后续的手续)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为参保人员申报退休时,应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参保人员历年缴费情况单;
(三)本人档案;
(四)提前退休人员还应提供当年度提前退休审核结论或审核表原件;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解读:身份证很重要,比如身份证是否过期了,是否有原件,我记得当时办理这项工作前都要反复和老师傅们确认,这段期间身份证原件要留在身边)
三、待遇计发
第十三条 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自核准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养老金标准按照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计发,具体如下:
(一)正常退休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达法定退休年龄之月;
(二)提前退休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退休之月;
(三)因工作需要后延缴费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后延缴费满整年度之月;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延长缴费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缴费满15年之月;
(五)工伤医疗期内人员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月。
(解读:总结一下,养老保险缴纳的时间长短一定会和最后领取的退休金相挂钩)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未按本办法第十三条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延误办理退休手续期间以及后延缴费未满整年度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不予补发,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予以退还,达到退休条件以后调整养老金增加部分累计计算。
四、岗位变更及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第十五条 女职工由管理岗位转为操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其变更劳动合同,并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退休前在操作岗位工作且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满1年的,方可按操作岗位办理退休。女职工转为操作岗未满一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按整年度办理后延缴费手续,待转为操作岗满一年以上且后延缴费至整年度(满周岁)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解读:一般来讲,管理干部身份比一般工人身份要推迟5年才能退休,除非做合同变更,将身份进行调整,否则不能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六条 退休前评定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退休单位聘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办理了备案手续、聘任单位兑现了工资、在聘任期限内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可享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退休相关待遇。
第十七条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被用人单位聘任相应职务后,应在30日内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聘任高级职称人员备案表》,并到用人单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资格证书、用人单位聘书及参保缴费凭证。其中在中央驻津单位评审的,应由用人单位提供本单位具备相应评审资格的证明文件。
(二)具有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的,应提供高级政工师评审表、资格证书、用人单位聘书及参保缴费凭证。其中在外省市或中央驻津单位评审的,应按有关规定更换我市颁发的资格证书。
(三)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应提供技师、高级技师的相关评审材料,市技师协会统一颁发的高级技师聘书及参保缴费凭证。
(解读:在十多年前,拥有“高级”比没有“高级”每月要多领到一些退休金,好像是200多块,印象不深了)
五、退休金如何计算出来的?
一般是根据基本养老金的缴纳年数,然后再根据养老金账户中的养老金来进行计算。
基础养老金一般是指在全省的平均工资再加上缴费工资和本人缴纳养老金的年份来进行计算。
(一)退休金计算方法: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
(二)影响养老金多少的3个因素:
1、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3、个人账户储存额
(解读:从结果上看,越多越好)
六、还有些总结:
1、业务一放下就生疏了,但是逻辑在,拾起来也不会太难。
2、当年给老师傅们(国企一般的尊称)办理退休的时候,在有的人身上会看到无比喜悦,在有的人身上会看到怅然若失,每一种反应都是真实的。
3、退休本身也是重大的人生节点,记得曾经有一位的候选人,约他复试时间,他说,我今天给家人要举办一个退休party,面试要申请延后。所以呢,好好为退休那一神圣的时刻做好准备,包括“所谓的仪式感”其实也是有必要的,准备享受“退休”也是一种幸福的期待。
I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