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终其一生选择的,不是那个天天把永远爱你挂在嘴边的人,而是将这份爱细细铺进漫漫时光中,融入寻常生活里,永远不会离开你的人。
1
飞机准点降落在C市机场,四小时的高空飞行,加上连续两个月的项目出差、加班,睡眠时间少之又少,等取完行李,我也累成了狗。
“你说你这工作啊,一年到头出差、加班,你看,顶着两只熊猫眼,整个人又瘦了一圈儿,”M君左手打着方向盘,右手摸摸我的下巴,“要不,咱不干了,你辞职,我养你绰绰有余啊。”
我倒在副驾驶位上,翻来覆去坐得不舒服,有气无力地说:“你又来了,你知道,我不会辞的。”
他看了我一眼,靠边停了车,帮我脱下高跟鞋,将座椅靠背调整到一个舒适的角度,“我只是不想看到你这么辛苦,咱可以换份轻松点的工作,可以有时间让你种种花,养养鱼,看看书,这不挺好的嘛。”
我没有再接他的话。
类似让我辞职的话他说了不知道多少遍,许是那次在项目上因连日疲劳而引发低血糖导致晕倒的情况着实吓坏了他,自那次起,他便煽动了我爸妈当说客,联合起来让我换工作。
只是后来因我的执拗,他们的声色俱厉也就演变成了后来的小打小闹,深谙我性情的爸妈后来索性不再劝我,徒留M君一人不痛不痒地做着我的思想工作。
2
这是这段时间以来睡得最舒服的一觉了,自然醒。
起床后我一看钟,居然十点了。我一边冲进洗手间一边大喊:“M,你怎么没叫我起床啊?今天还有个report要做呢。”
“放心,我打电话给你领导帮你请了一个上午的假,你下午再去上班。”他从厨房端着两个碗走出来。
我狐疑地看着他,“你今天不上班?”
“为了伺候你的胃啊,我也请了一上午的假,快,洗漱完了趁热吃。”他边催促我边拿碗盛粥。
他穿着我去年去北京出差给他买的那套灰色棉家居服,当时还抱怨我连他衣服的尺码也不记得,买小了两个码,衣服穿在他身上愣是成了七分袖,裤子连他的脚踝也盖不住。但他还是乐呵呵地穿到了现在。
彼时阳光斜斜照进客厅,洒了他一身,桌上丰盛的早餐冒着腾腾的热气,看得出他起得很早去张罗的。虽是初冬乍寒,但整个客厅里暖暖的,一如他一贯温和的笑。
恍惚间,回到了大二那年,他虽大我一届,但却会每天早上上课前给我带一份早餐,看着我吃完才肯走。
3
毕业后第二年,弟因肾结石要做一个手术。母亲在电话那头泣不成声地拜托我:“你离你弟近,一定要照顾好他直到他出院啊,不然我怎么放得下心。”
M君听我说了这件事,便立刻跟领导请了一周的假,专程照顾他。他说我是个女孩子,多有不便。于是便只身一人去了医院做陪护。
那几天,他都睡在弟的病床旁边的陪护床上,以防半夜弟有不舒服的情况出现。因术后只能吃流食,他便每天家里医院两头跑,弟的口味比较挑剔,他便每天做不同的粥。擦洗、翻身、按摩、倒尿盆,直到一周后弟出院,他才回公司。
这也是后来只要我一和M君闹矛盾,弟和老妈总是站在M君那边炮轰我的原因。他成功收服了我家人,让他们甘愿跟他统一战线。每到这时,M君则抱胸站在旁边一脸得逞的奸笑。
自20岁开始,我们各自的生活里都有了彼此。他本不是个浪漫的人,甚至有点木讷和不近人情,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愿意迁就我所有的喜怒哀乐,愿意爱屋及乌为我处理所有家长里短的事,愿意忽视我的缺点包容我的小任性。
4
一次跟三个闺蜜吃晚餐,听其中一个闺蜜说起她和男友分手的事情。四年的感情,终究抵不过新欢的一个媚眼。闺蜜伤心大哭,猛灌酒。
看着她如此伤心,劝也劝不住,我们也只能安慰着陪着她喝。
心里一阵惆怅。明明那么长时间一点一滴累积的感情,明明都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明明以前那么坚固的爱情,为什么可以被另一个介入者那么轻易地敲开一道裂缝,直至摧毁?
M君过来接我的时候,我已经头昏脑涨了,但我仍然清醒,回到家,他扶我在沙发上躺下,去煮了姜茶。
“谁准你喝这么多酒的?明知道自己胃不好还学人家喝酒,不要命了吗?!”他一边给我收拾我的呕吐物一边义正言辞地数落我。
“你说,你会不会这样?小美女的小指头一钩,你就屁颠屁颠地跑过去为人家做牛做马了?”我两眼凄凄地望向他,悲从中来。
“孙绮姝同学,请不要把我和你闺蜜的那男朋友相提并论好吗?他是他,我是我。”
“可你也是男人嘛,等到我人老珠黄了,不漂亮了,你身边那么多小美女在眼前晃,你能保证不动心吗?”
“我看你真是喝多了,堂堂孙大小姐也有不自信的时候啊。我去给你拿醒酒的茶。”
说完他转身。我伸手拉住他的手,不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他。
他在我身边坐下,抚了抚我的头发,“在我看来,爱情和婚姻里,不仅仅有爱,还有责任。自我第一次见你,我就知道,你是我这辈子再也放不开的责任和梦想。我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一辈子,所以别的女人再好再美,她也不是你。所以,孙绮姝,这辈子,我只喜欢你。”
5
一个难得的周末早晨,我们俩都不用加班。
窗帘的遮光层没有拉上,只拉上了最外围的一层。细碎柔和的阳光跳跃在他安静的睡颜,晕上了一层薄薄的光。我伸出手拂开戳在他眼角的头发,抚上他长长的睫毛和眉眼。
突然手被他一把握住,他缓缓睁开眼,右手抚过我的脸颊,一如既往温和朗然的声线:“姝,我们结婚吧。”
遇见他时,我20,他22。也是这样阳光肆意的早晨,“嘿,同学,有兴趣了解一下我们义工团吗?”于是一转身,便对上了那清爽明朗的笑颜和晶亮幽深的双眸。
许是他的笑,亦或是他温朗的声线,总之,那天就是我们故事的开始。只是不曾想,这一开始,便是一辈子。
我伸出右手,将五指嵌入他的左手,十指紧扣,笑着望向他的眼睛,说:“好。”
6
其实对的人,就是历经岁月漫漫,千回百转,依然爱你,疼你,敬你,惜你,无所谓地老天荒情深意长,只是因为了解,所以包容,因为懂得,所以珍惜。而正是因为这种懂,这种疼,让你能轻易抓住生命里所有的小确幸,让你甘愿与之布衣饭菜,烟火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