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后,我偷偷去看了初恋的音乐剧

1

上周四我在昏昏沉沉的午睡中醒来,前一晚熬夜看书导致的头疼还在隐隐发作。我揉了揉太阳穴,习惯性地打开微信,看一眼是否有遗漏的工作信息,顺便用最快的速度刷了一下朋友圈,就这样,我看到了高中同学和初恋的合影。

我划屏幕的大拇指瞬间停了下来,真没想到,会这么突然地在朋友圈里看到初恋的消息。点开照片仔细看了几秒,身材管理得不错,脸也还是那个样子,但气质已经变了,那些少年得意,经历了时间的打磨之后,变得沉稳、庄重、笃定、谦卑,陌生人一打眼,一定觉得这是一个蛮靠谱的小伙子。

初恋是个演员,通过一个表演真人秀节目出道,但大学并不属于国内知名艺术院校行列,专业也并不是学表演的,所以资源就差了点,再加上长相没跟上时代,不是柔弱美男子那一卦,走不了流量爱豆的路线,所以只能本本分分从十八线往上努力。

看高中同学发布的状态里,初恋的首场音乐剧的首演在周三晚上结束了。有点为他高兴,我觉得他在职业发展方向上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舞台剧对演员的磨砺和塑造是全方位的,是非常注重细节的,近几年在影视剧上有卓越表现的团队和演员基本都是舞台剧出身,比如开心麻花团队,比如《我的前半生》里唐晶的饰演者袁泉,比如《驴得水》里一曼的饰演者任素汐。

有意思的是,演出场馆是新街口的一个小剧场,那地方离我的前东家特别近,是一个地铁站出口,可是已然成为我的前东家了,我不禁哑然一笑,忽然想起是枝裕和的小说《步履不停》里的一句话:“人生,总有那么一点来不及。”

是啊,我和初恋的人生轨迹总是在将要交叉的时候背道而驰,总是,差那么一点。但结果就是,那些一点一点加起来变成很多,我们越走越远。




2

我愣了一会儿神,放下手机该干嘛干嘛,毕竟时过境迁,我们已经太久没有见面,也几乎是零联系,少女时代因为他而有的欢笑和哭泣,早已随着时间的洗刷和生活内容的不断更新,而变成渺小和黯淡的记忆,搁浅在过往人生的一隅。

迫切想见到初恋的心情?不存在的。

于我而言,从我狠下心放弃这段感情之后,我就在心里默默放置了一个秒表,倒计时长,即余生。余生我不会放弃自己和一切的可能性,用尽浑身解数,和你来一场漫长的较量。我要过得比你好,但又跟你无关。

所以我一点都不急着见你,也没有那种处心积虑让你看到我过得怎么怎么好的心思。相反,我所理解的,对一段抱有缺憾的关系,最好不过的处理方式是,我自在地过我的生活,不刻意提醒自己与你展开的较量,不和共同朋友对你避而不谈,该夸该贬,坦然处之,专注于自己的生活,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变成一个越来越好的人。

然后,他日相见,一笑带过。

到了晚上,为了找一本小说,我把柜子里的书翻了个底朝天,一不小心就打翻了宜家的储物盒,里面的日记本哗啦啦散落一地,大学的那一本铺散开来,日期是2013年的某一天。我一边收拾,一边在脑子里突然蹦出一个问题:上一次见初恋是什么时候呢?

高中毕业之后,见初恋的机会,基本都是同学会,时间在过年前后,因为只有这个时间段,大部分同学都会回家。班级里比较活跃的同学会带头组织,那时候还没有微信群,只有qq群,群里发了群公告,只有10几个同学会立马响应,其他人还要组织的同学一个个去问。

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这么被动,反正我只是想趁机打探一下初恋的意向。他也不是那种会在群里爽快答应赴约的人,被人@到,也会说不知道那一天有没有空。

所以,我就会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问组织的同学,目前都有谁确定参加,得到的大多数答案,都不会有初恋。我只好去问何同学,何同学基本都能给我一个准确的答案。由此我得出,谈恋爱时,闺蜜的八卦能力,会直接影响恋爱进程的顺利程度。




3

我把日记本翻到最前面的2011年,那是我进入大学的第一年,那个寒假回家,在2012年的1月17日聚会了。初恋来晚了,也有可能是他想要的出场方式,那时候他在刚结束的大一上学期,已经在学校有点声名鹊起的味道,参加了校园歌手大赛,以一首《那些年》俘获了万千少女,成为冠军。

初恋从小时候就开始学声乐,唱歌好听的事情,认识他没多久就知道了,也很着迷。上学的时候,有时候班级的气氛比较沉闷,班主任就钦点他唱一首歌调节气氛。进入高三,年级举办誓师大会,他站在领操台上领唱周华健的《我是明星》,歌词里有很长一段“嘿呀~嘿呀~”,他唱起来特别酥,我在家练习的时候,我妈却问我是不是牙疼。

就算这样,我也没在怕的。聚会的唱歌环节,我点了一首萧敬腾的《王妃》,当时话筒握在初恋手里,我站在他面前,伸手管他要,他还侧了侧身子不肯给我,我就杵在那里,后来还是把话筒抢走了。再后来唱得连调都找不到了,但是好开心。

那次聚会的KTV离我家很近,只隔一条街。散场之后,我走到半路,回头往后看,初恋就站在离我不远不近的街边,晃荡着身体。我不知不觉就停下了脚步,站在那里看着他。

现在想想,喜欢他的那些日子里,很多时候,我都会这样看着他,就算他什么都没做,趴在桌子上睡觉,我也会看着他。我借机和他前桌的同学聊天,注意到下午3点的阳光在他的眼皮上跳动,他皱了皱眉头,我就立马狗腿地把窗帘拉上了。

所以,后来跟别的男孩子明目张胆地谈恋爱,会公开牵手、互相喂食,同行的朋友纷纷表示太腻了、恶心、肠胃不适,但我发现自己不会对对方有一张痴汉脸,对方也是,虽然这么说看上去很幼稚,但我真的觉得游戏和球赛比我这个女朋友要吸引人多了。我们都很少默默地看着对方,这段恋爱后来也就没了滋味,断了念想。




4

还是说回2012年的1月17日的聚会吧,我站在街上,回头看初恋,看得心满意足,就扭头走掉了。临睡前,我想了想,给初恋发了一句谢谢哦,他回我:谢什么啊,不谢哈。

之所以这么细致地描述了这一次见面,是因为我发现,这竟然就是,我和初恋的最后一次见面了。

大一下学期,初恋作为一个众星捧月般的男孩子,在他的大学里交了女朋友。我这个人有严重的情感洁癖,根本没办法面对自己喜欢的男孩子,有了女朋友之后还笑嘻嘻地站在我面前,所以干脆就拒绝参加聚会了。

这一拒绝,就是4年。这期间,qq安静了,人人没落了,微博我换了新账号,微信我没有加初恋,我们为彼此建了一个信息茧房。

直到今年初,高中同学北漂人数太多了,有同学组织跨年活动,拉了一个微信群,我进去的时候,初恋就在里面了。彼时,大家都半开玩笑半是吹捧地称他为大明星了。有爱玩的同学建议大家跨年夜去愚公移山看演出,我立马响应买了票,大概100多块钱。当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就是觉得顺其自然吧,也不必为了他一个人不和其他同学联系。

临近聚会的日期,初恋突然说不来了,要回家拍戏,我索性放飞自我了,在群里问他:猴年马月都见不了,还什么时候能见?他说,过大年聚呗。当时就觉得他随口应付,后来过年也没什么动静。




5

5年了。原来有5年没见了。不仔细回想,并没有发觉时间过得这么快。偶尔做梦,还会梦到高中时候的事情,梦里那么近,醒来这么远。

就在意识到这个时间跨度时,我决定去看初恋的首场音乐剧。

记得有人说过:如果大多数爱情都会无疾而终,那么我宁愿喜欢一个优秀的男孩子,因为即使最后他走了,他散发的光芒所带给我的,想要变得更好的力量和决心,也会成为我在这段爱情里,得到的最好的礼物。

初恋于我,正是如此。

所以,我并不是对他念念不忘,而是喜欢,遇到他之后的,我自己。




6

上周六,我在下午1点半到了新街口的剧场,预订票的时候,发给我的信息明明写着提前一个小时取票,结果是我too naïve,小剧场根本没那么讲究,前台告诉我票还在飞奔而来的路上,让我坐在大厅的沙发候场。

我刚坐下没多久,初恋从剧场走出来,就那么从我面前走过去了。我瞟了他一眼,脸上有点疲惫,除此之外,看上去整个人状态很好。毕竟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应该很开心吧。

不一会,他又走回了剧场,感觉并没有发现我。

音乐剧一共有4位演员,其他3位都是科班出身并有丰富的舞台经验,初恋相比之下,完全是新手,但是演出效果并不逊色。他一人饰演了好几个角色,要不停换装和切换角色,中间还又唱又跳来了一段rap,我旁边的男观众都被他征服了。

说起来也是有趣,旁边的男观众不知怎么对我一眼定情,三番五次和我搭话,“我觉得男二真帅!”我脸上笑嘻嘻,心里MMP,老娘比你早好多年就知道了!

演出很棒,舞美和灯光也很漂亮,一切都很完美。我看着聚光灯打在初恋身上,几百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我的心里很感动。

我想起,高中毕业的那年暑假,初恋参加了一个商场举办的歌唱比赛,不过是准备一首参赛歌曲,他练习过度,导致嗓子受伤,于是在临出场的时候,在后台大发脾气,说音响不好,说衬衫不干净,其实就是太过爱惜自己的那点自尊心,害怕丢脸。

而今天,我看到他成长了,我看到他为了自己热爱的事业所作出的牺牲和妥协,终于,跨过漫长的落满尘埃的岁月,我年少时喜欢的人,变成了我期许的样子。

也只有这样的初恋,才是我想要与之较量的对手。如果他早就面对生活的胖揍举手投降,那还有什么意思。

晚上回家,我发了一条看剧的微博,新账号,没有@初恋,凌晨12点半,他点了一个赞。

那一天,他连演两场,但是他知道,我去看了。

如很多年以前一样,在睡前,收到了初恋的回应消息,我笑着闭上了眼睛,预感会一夜酣眠。虽然我知道,明天早上醒来,我不会看到初恋了;虽然我知道,生活并不会因为我看了一场感动满满的音乐剧,而对我网开一面。

但是我的人生,不过才翻了几页,作为一个时常雀跃的成年人,醉眼迷离的岁月和沧桑无常的世事,又能奈我何呢?

嘿,初恋,江湖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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