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去派出所办点事,刚走进去就听到一句“我们之间已经没有爱了。”
大厅里只有我,坐在两个窗口里边的两位民警,以及刚刚说出这句话的一位女士。
我忍不住看了她一眼,这位女士身材高挑,穿着一条黑花色长裙,虽已经三四十岁的样子皮肤却保养得挺好的,留着一头黑亮的齐耳卷发,是一位优雅的女士。
我很好奇,在中国,结婚的时候有没有西式的“请问你爱你面前的这一位吗?”,比如在婚姻登记处办结婚证的时候,工作人员会不会问,“请问你们两位是真心相爱吗?请提供一下你们真心相爱的证据。”
但在离婚的时候,却需要给出具体的证据,明确地证明两个人之间已经没了感情,一切走到了尽头。
“你们都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了,怎么可能说离就离啊?”坐在窗口里边的是一位衣着整齐的女警,看起来年纪跟窗口外的女士差不多。
“但是我们已经没爱了,”女士又重复了一遍,声音略带疲惫。
我在旁边窗口坐下来,跟面前的工作人员说明了来由,在工作人员处理的空档,忍不住又往左边的窗口瞟了几眼。
“两个人生活,本来就有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怎么能说离就离呢?你想过你们离婚以后你怎么办?”女警员耐心地说道,让人想起大学的辅导员教训那些晚翘课挂科厉害的学生的情景。
对于这种事,按照常理都是劝和不劝离,姑且也算是理解女民警的意图。
那位女士语气更加着急,眉头里都是焦虑。
如果她丈夫不同意离婚,而且没有做一些法律“认定”的可以离婚的证据,仅仅是因为她已经对他“没有爱”,她又该如何向警察证明“不爱了”呢?
如果是朋友,可以一边抹泪,一边诉说两个人之间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若没有具体的符合法律的证据,在另外一个人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却很难向法院证明不爱。
小时候看过一部国产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记得一个情节是男主知道女的有想离婚的想法之后,在法院面前坚决不同意离婚,回到家就开始对女主破口大骂,并打女主(不留伤口的),精神上折磨她,恐吓她,并很聪明地不留下任何证据。女主被折磨很久,几乎快崩溃。
人们总说,戏剧来源于生活。但若真的去看看,你会发现生活比戏还要情节曲折生动。
几分钟后,我的事情办理好准备离开派出所的时候,那位女士仍在无力地向窗口里的民警证明她在她的受法律保护的婚姻里已经无爱。整个人看起来都透露着不安和焦虑,如同被笼子困住的挣扎的小猫。
我们总说,“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也许此刻应该是,”愿想离婚的早日重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