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还不至于像扑灯的飞蛾,见到了光明连焚身都不惧,但小孩子喜欢火,喜欢亮光,喜欢手电筒,却仿佛是天性。
提起手电筒,就会想起炕上的被子。
那年头,小孩子一爬到炕上去玩,就喜欢蹂躏角落里叠得高高的齐齐的被子:坐着,靠着,在上面趴着,从被子上跳下来,再有就是伸长了手臂在被子里掏啊掏——掏出一把手电筒来。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时代,手电似乎也可以跻身到家用电器的行列了。
有经验的小孩,不会拿到手电就急火火地揿开关的,必定要先把后盖拧开,把“解放”牌电池倒出一个来,掉个方向再塞进去,重新拧上,才把手电揿亮。
据说是把电池屁股对屁股,不会跑电。
把手电塞到被子里,也是这个意思。
大白天玩手电容易挨训,而且确实没多少趣味,最多也就是捂着手电筒欣赏指缝间那种通透惊艳的红而已。
晚上就不一样了。
放了晚自习,在一片漆黑中,谁的手电亮,谁就像是抢占了战场上的致高点似的,可以霸道地照着对方的眼睛,直到他捂脸求饶。
也可以站作一排,照河滩对面的供销社老墙,看谁的手电可以照过去,看谁的手电打在墙上的光斑更小更圆。
有点雾最好了,一揿开关,就是一柄长剑,长到可以从手里延伸到无尽的夜空。一群小孩子就拿长剑“嘿嘿哈哈”地舞,你称“张三丰”,他称“杨轨山”,用光和影满足一下小小的侠客梦。
不小心舞坏了手电也常有的。这时候就需要卸下玻璃罩,对着小灯泡一顿“弹指神通”了,一边弹一边上下左右变换角度,往往能让它起死回生重新发光。
有一次,我一下发力过猛了,把小灯泡直接给敲碎了。好在还有备用的灯泡,就藏在后盖里,抠出来换上,又能舞。
有一种三筒手电,即在普通手电上加装一个圆筒,就可以装三节电池,灯泡也须用3.8伏的,样子更威猛,亮度也非同一般,用过一段时间,惜携带不便,除了耍帅装酷也没什么实用价值,拆之不用了。
见过表哥有个很小巧的手电,细细的,筒身上的条纹锃光瓦亮的,装的应该是五号电池,可大人看不上,觉得花哨不实用。于是,徒有羡慕的份儿了。
一次供销社搞清仓的时候,我淘到一个小手电筒,装的是二号电池,买的时候很便宜,可后来无处更换电池,直到它生锈也再没使用过。想来真是可叹。
长大后,手电筒在手中也越来越规矩,只有一个照明的功能了。
最难忘是晚自习常常停电,有几回老师还想给我们讲题,同学们打着半教室手电齐刷刷照着黑板,煞是壮观。
一束束手电光中,飘浮在空中的粉笔尘,历历可数;伏在黑板上的老师,如同聚光灯下的坚毅刚强的战斗英雄,异样的高大……
琅琅书声,犹在耳畔,岁月境迁,我也成了一个伏在黑板上的人。愿自己成为一个手电筒一样的人,夜深星阑的时候,能给人带去一点趣味,带去一点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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