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我胡说的,如果和你知道的历史不一样,那一定是我错了。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大家都熟知的典故,它出自宋代诗人陆游的《老学庵笔记》,说宋代有一知州名田登,他“自讳其名”,绝不允许有任何人直呼他的名字,又因为“灯”与“登”同音,所以也得避讳。知州心里是舒服了,可是全州上下的百姓官吏可就惨了,只能讳“灯”为“火”。恰逢正月十五上元节,按照惯例要放灯三日,允许所有人进城游玩赏月,观赏花灯。官吏在张贴布告时,怕被知州责罚不敢写“点灯”,便在布告上写道:“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这次我们要说的就是中国的避讳文化。
那么,什么是“避讳”呢?
避讳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狭义的避讳指因礼制、政治等原因,人们在书面语或口头上不敢直呼君主、尊长的名字或谐音字,一般称为敬讳。比如汉高祖名刘邦,当时的人们便讳“邦”为“国”,“邦家”也就改为“国家”;又比如唐高祖李渊的太祖名李虎,于是“管中窥虎”被改为“管中窥豹”一直沿用至今。
广义的避讳既包括敬讳又包括忌讳,一般是由于迷信或厌恶心理而讳言。因为不在我们这次讨论范围内就不详细说了。
中国的避讳制度多认为起源于周朝。
在《左传·桓公六年》中有记载:“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牲畜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这段话的意思是周朝人用避讳来敬事鬼神。名字,人死了就要避讳它。所以如果用国名来命名,国名不能更改,那么这个人名就废了;如果用官职来命名,这个官职就废了;用山川来命名,那这个山川的名字就要更改;用牲畜来命名,由于避讳而不用这些牲畜做祭品,那就废弃了祭祀;用器物来命名,由于避讳而不用其物,就要废弃礼仪了。也因此,皇家起名也大多避开生活中常见的事物从而方便避讳。
周朝时的避讳制度远不如后世严格,《礼记·曲礼上》记载:“卒哭乃讳”。古代丧礼百日后,变无时之哭为朝夕一哭,名为卒哭。也就是说人活着的时候,他的名字不需要避讳,人死后,他的名字写在牌位上,供奉在宗庙或是家庙中,成为鬼神,为尊敬鬼神才加以避讳。
秦、汉、三国是避讳制度发展雏形期。此时,生不避讳,死后避讳的总原则被突破。
“汉法,天子登位,名布于天下,四海之内,无不咸避。”这是《隋书·礼仪志》中记录的汉代法律,天子登基后,将名字颁布天下,四海之内加以避讳。这是历朝颁讳制度的开始,通过法律明文要求臣民避讳。
好在汉朝的皇帝还算“体恤民情”,名字大多是单名,甚至出现了因“今百姓多触讳以犯罪者”而改名的汉宣帝。
汉宣帝原名刘病已,登基后改名为“询”,还特有颁布了诏书:“闻古天子之名,难知而易讳也,今百姓多上书触讳以犯罪者,朕甚怜之,其更讳询,诸触讳而在令前者,赦之。”
隋唐是避讳制度的兴盛期,这一时期不仅避讳制度定型,对犯讳的各种处罚也以法律明文确定下来。“二字不偏讳”的原则也被打破,为避讳李世民的“民”字,六部中的民部改为户部。值得一提的是,李世民本人并不支持这种行为,“有‘世’及‘民’两字不连读者,并不须避。”(《册府元龟》),而是唐高宗李治时,为显孝心做出的改动。
这里提到的“二字不偏讳”源于《礼记》,指两个字组成的名字,不一一避讳。孔子的母亲名为征在,而在《论语》中孔子多次言“征”称“在”,不加避讳。郑玄解释说:“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遗憾的是,到后世“尊卑有序,以讳为首”(《北堂书抄》)。
唐朝不仅国讳逐渐完善严格,家讳也兴盛起来。《唐律疏义》中说:“府号者,假若父名卫,不得于诸卫任官。或祖名安,不得任长安县职之类。官称者,或父名军不得做将军。或祖名卿,不得居卿任之类。”
起初,只避讳父亲、祖父的本名,后来发展到连嫌名也要避讳。唐代诗人李贺的父亲名晋肃,李贺为避“晋”的嫌名“进”,终生未考进士。
宋朝在唐朝的基础上将避讳制度进一步发展,更加严格苛刻,就连老子、孔子、轩辕这样的圣贤也纳入避讳的行列。
明代天启朝前,避讳制度很宽松。例如《元史》修于明太祖洪武二年,其中就有《卜天璋传》,“璋”字也未作缺字处理。
天启二年,明熹宗批准礼部的奏本称:“从点水加各字者,俱改为雒luo;从木加交字者,俱改为较。”崇祯三年,礼部奉旨颁讳于天下“避太祖、太宗庙讳及孝、武、世、穆、神、光、熹七宗庙讳。”一次将全部都给补上了。
到了清朝,避讳之风到达登峰造极的地步,文字狱之多,量刑之酷空前绝后。
可以说,避讳制度是与封建帝制共存亡的。起初,只是观念上的束缚,让你有话不能说,有字不能写;后来发展到法律范畴,金科玉律,使人们不敢越雷池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