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听到米粒在院子里“汪汪”大叫,我来不及揭面膜就从屋子里冲了出去。米粒是我养的一只小土狗,虽然不名贵,但我也不能让它受到伤害。
没有人啊。我环视一周,看到门缝处探进一只狗头,看高度它的个头还不小。我鬼使神差般前去把门拉开。
“呀,大金毛!”爱狗如命的我最爱的就是金毛,便不由得惊呼。
我挪开身让它进来,它也毫不客气地向米粒跑去。小母狗米粒有些害怕这大东西,想后退但又装出凶狠的样子冲金毛吼叫。金毛很想靠近它,但又不敢往前,两只狗就僵持在那里。
我也呆住了,一向友好的米粒怎么如此反常。我把它身上的链子打开,想着能让它和大金毛多多相处,促进了解加深感情。
但是被放开的米粒就像疯了一般地大声吼叫,一下下扑到金毛旁边。金毛连忙躲闪,但退了几步又向米粒靠近。我为了不使大金毛受到伤害,就蹲下来死死地抱着它。
金毛攻击力为零这话真的不假啊,我和它保持视线相平,冷漠地看着米粒“发疯”。它却一直蠢蠢欲动,想走近安慰不安分的米粒。
大金毛那颗躁动的心让我筋疲力尽,我一个弱女子连一条狗的力气都比不上。你的主人呢?
正当我用尽力气快要撒手时,突然听到一个声音:“不好意思,请问我的金毛是不是在这儿?”
谢天谢地,你总算来了,我暗暗地想。他向我表达歉意,自我介绍叫林正语,说刚搬来这个小区不久,对周围还不太熟悉,所以狗狗跑远了也不敢乱追。
我点点头,把喋喋不休的他轰了出去。然后关上大门走进屋子。
-02-
我母亲患病去世,去年父亲找到新欢以后对我明显冷落。他给我买了这套房子后就杳无音信,我也刚和男友分手,发誓再也不相信什么狗屁爱情。
大学刚毕业的我除了这套房子,几乎身无分文,找个工作便成了当务之急。可离家近的没有合适工作,离家远了又没有住的地方。我还怀抱一丝希望,希望他有天能回来,所以就守着房子在附近的专卖店做导购。
一个人的日子每天都惶恐不安,我总想如果哪天自己死掉了,都没谁会知道。有时半夜突然醒来,恐惧就会像藤蔓般在心底蔓延来开。
我想找个陪伴。
因为爱狗多年,忍不住想买一条金毛,可宠物店转了一圈,那昂贵的价格让我咋舌。我小心地摸了摸挎包,挎包里边装了钱包,钱包里边装了银行卡,这个月的工资还没打到卡上。
我只好尴尬地朝外面走去,装作一脸嫌弃的样子对店员说:“这儿的狗没我想要的。”再偷偷瞟一眼金毛,转身离开。
是啊,我一个月的工资刚好不过养活自己,哪里还有几千块钱让我买条金毛?
回到家大哭一场,从沙发到床上,从窗台到阳台,最终还是走进了厨房。哭有什么用,屋子里只有我自己,能可怜我的也只有自己。
别饿着了,我自言自语。
没事,反正孤独惯了,养条狗或许还养不活呢。每天上班时我都这样想,可或许是天意为之,我遇见了流浪的米粒。它蹲在我家门口,我想起了买不起的金毛。要进来吗,我对它说。
它一声不吭地跟着我进来,我给它洗了澡,露出一身白毛。“贱名好养活,就叫你米粒吧。”
从此,我拥有了一条狗。
-03-
那个叫林正语的总是带着他的大金毛来敲我家的门,米粒一叫我便火急火燎地冲出去,看到地上的门缝里一双脚和一个塞在门缝里想挤进来的狗鼻子。
好傻啊,我于心不忍打开了门,金毛窜了进来。
两只狗又开始对峙。我看向他,你来干什么?
他笑嘻嘻地对我说,孟小娴,不要那么凶嘛,我家沙子想你家米粒,我就带它来了。
不知道这个厚脸皮的家伙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和狗的名字的,但是他的话和语气确实恶心到我了。我冷冷的说了句,男人都是想的时候就去靠近,不想的时候急切远离,混蛋东西。
很明显我的这些话好像吓到他了,他问我发生了什么。对不起,我不愿意和陌生人说话,我又把他推去门外。
“你让它自己来找米粒就行了,不用每次都要你专门陪同,它认得路。”
其实我明白林正语的心思,他喜欢我。可是我并不喜欢他,一个人的世界我习惯了,也看透了许多分分合合。人来人往,没有得到,就不会失去。
更何况,和他这个有家族产业的富二代相比,我这个被父亲抛弃又穷到吃土的人算什么。所以,远离是最好的办法。
我每天一个人上班,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我总是一个人。我想把自己伪装地刀枪不入。
-04-
他有时候会来我家,说要蹭一顿饭,我说,我的厨艺不好,你还是去点外卖。
谁知他不依不挠,做坐在沙发上不肯起来,沙子也跟他一样,随意地卧在了地上,眼巴巴地看着我。
我“扑哧”笑了,两个无赖。
不是我瞎说,我是真的不会做饭。他闻到厨房里飘来的糊味走了过来,说,不可以蓄意谋杀啊。然后把我手上的铲子拿到手中。
不夸张地说,他的手法比我娴熟,对厨房用具也十分熟悉。可这是我家啊。
饭做好了,我给米粒拌了一碗,还想给沙子弄一碗。他拦住我,不让它吃饭,它吃狗粮。我愣住了,尴尬地说,我家里没有狗粮。
狗粮不算贵,但也不便宜。所以平时都是我吃什么就让米粒吃什么,它几乎也不挑食,我爱吃的它都爱吃。
他点点头,那行,就让沙子吃饭吧。
一顿饭吃得气氛古怪,他对我说着话,我心猿意马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着。米粒和沙子离的十万八千里,怕它来抢自己的东西所以吃的狼吞虎咽,沙子在一旁默默地吃着,像是在细嚼慢咽。
云泥之别。我想逃离,没钱让我自卑的可怕,我有什么值得喜欢的?虽然我是被爱的那一个,可依旧卑微到尘埃里。
-05-
我把房子租了出去,然后在另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用租房子的钱租了新的房子。我依旧孤单,但还好有米粒。
在新的城市我找到了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工资不高,但让我生存下来绰绰有余,日子过的还算舒适。
我有时写写文章,慢慢的也攒了些钱。我终于买得起狗粮,也终于能在米粒生病时带它去宠物医院,而不是在家里找阿莫西林给它冲水灌下去。
我想起没钱的时候,一件相中的衣服试了好几次,但最终还是对店员说“我不喜欢”放下离开。在外出吃饭的时候总是对服务员的推荐菜品有些心动,问了价格只好微笑说“我不喜欢”。就连遇见喜欢的人,因为没钱带来的自卑,我也会说“我不喜欢”。
我承认其实我喜欢林正语,在他推门进来问我寻找沙子的那一刻。他说那一刻他喜欢上了我,却不知道其实我也是。
但是我不敢承认,因为没有钱,只好假装对一切东西都抱歉地说“我不喜欢”,我不想做一只寄生虫。我怕会被抛弃,再次经历就像父亲抛弃我之后的绝望。所以我才要努力赚钱,做一个能配得上他的人,做一个即使被抛弃也能精彩活着的人。
所以父亲,你没想到吧,看,你女儿自己也能活的好好的。
-06-
我每天都有充足的空闲时间,带着米粒出去玩。大城市的车水马龙和灯光闪烁总是让它害怕,它有些抗拒往前走。
米粒,你总要适应的,我摸摸它的头。
过马路的时候,米粒突然变的狂躁不安,使劲往后拽着绳子,我低头一看,有一只金毛凑了上来。
两条狗开始对峙,我不禁笑了出来,这场景让我想起了沙子,也想起了它的主人,两个无赖。突然鼻子酸酸的,眼泪就掉了出来。
过了一会,绿灯再次亮起,我吸了吸鼻子,拍拍米粒,说,米粒,我们走吧。
“怎么,刚见面就要走啊?两个单身狗不该一起吃顿饭吗。”
这是一个熟悉的声音,我笑着转过头。
我是文萝卜,爱书爱狗爱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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