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一个女孩子逼自己的父亲卖房子借高利贷,最后跳海自尽,目的就是要去香港见自己的偶像-刘德华,这个女孩子就是最有代表性的脑残粉---杨丽娟。十年后这个奇葩的女子又出来作妖了,称想跟华仔再见一面,并声称上一次只是跟华仔合了个影,不能算是真正的见面。不知道她想要的见面是一种什么形式。
十年的时间,并没有让杨丽娟的心智成长多少,她还是那个脑子不太灵光的疯狂追星族,真是为那位跳海的老父亲感到惋惜,可是这件事情的背后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呢?
我感觉最多的是家庭教育的缺失,杨丽娟一家有这样的下场有点咎由自取的无奈。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偶像,或者因为颜值,或者因为才华,或者因为歌声和演技,我们都会把那个人牢牢的记在心中。会疯狂的买关于他的一切东西,或者去看他的演唱会,目的就是能和自己的偶像来一次零距离的接触。这本无可厚非,但做什么都得有个度。
像杨丽娟这种粉丝显然是用力过度了,本来就是普通家庭的女孩非得吵着闹着要去香港找刘德华,相信在她的梦中应该有无数次自己披上婚纱嫁给刘德华的样子。她这不是梦想,是魔怔了。
可面对女儿这种无理的要求,他的父亲又是怎么做的呢?不是去劝阻,去开导,而只是一味的去纵容,为了女儿的愿望不惜卖掉自己的房子,甚至去借高利贷。
都说穷养儿,富养女。我也是一个女儿的父亲,我也知道这件小棉袄对我来说是弥足珍贵的,但是爱,不代表着无限的去纵容,不管合理不合理的要求都去满足她,这样的后果,只会让她以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对于子女的爱每一个父母都渴望尽心尽力,竭尽自己的所能也要给孩子打造一个最好的成长环境,可是就像追星一样,爱孩子也要有个度。
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个度,用力过猛就会适得其反,希望杨丽娟再想刘德华的时候先想想自己的老父亲!
我一个三岁女儿的父亲,我的目标是成为我女儿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