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代政府组织
(一)明代之中央政府
倘使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专制的,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裁;这一说法,用来讲明、清两代是可以的。若论汉、唐、宋诸代,中央政府的组织,皇权、相权是划分的。其间比重纵有不同,但总不能说一切由皇帝专制。
但明代虽说一切事权集中在皇帝,究竟还有历史旧传统,亦并不是全由皇帝来独裁。有许多事,是必经廷推、廷议、廷鞫的。当时小官归吏部尚书任用,大官则由七卿、九卿或再加上外面的巡抚、总督开会来公开推举,这叫“廷推”。倘使有大事,各部不能单独决定,也常由七卿、九卿公决,这叫作“廷议”。倘使有大的狱讼,三法司解决不了,也由七卿、九卿开会定谳,这叫作“廷鞫”。
一制度,本来汉代早就有。朝廷集议大事,屡见正史记载。可见一切事,还不是全由皇帝独裁的。
皇帝诏书必经尚书,始分部行下全国,此六科给事中仍可有封驳权。如关于财政问题,上面命令到了户部,户部给事中就可参加审核,发表意见。这好像现在西方政府中的专家智囊团。只要他们不同意,仍可原旨退还。而且给事中并无长官,可以各自单独发表意见。遇到廷推、廷议、廷鞫,他们也可出席。一般说来,他们的意见是很受尊重的。若他们表示反对,在当时谓之“科参”。往往六部尚书因科参,束手无策,只有把原议搁下。这仍然是当时君权之一节限。
(二)明代内阁制度
明代皇帝的秘书处,当时称为“内阁”。秘书便是“内阁大学士”。
皇帝不能一一亲自动笔,便口授大学士写出,这所谓“传旨当笔”。由皇帝吩咐下来,这事怎样办,那事怎样批,他们只照皇帝意见写下。
而中国政府传统习惯,会议上朝,总要在日出前。早上天不亮就朝会,皇帝也须黎明即起,等到太阳出来便散会了。一般做官人,多半住宫城外,远的如前门外骡马市大街等处。早上跑进皇宫有很远的一段路,骑着一匹马,带着一个仆人,掌一盏灯笼,四更五更就要去。到了紫禁城,还得下马。仍准骑马的只有少数几个人。
制常朝有两种,一叫“御殿”,一叫“御门”。御殿又称内朝,是在大殿内朝会议事。御门是到奉天门,就在阳台上,让老百姓也可以见面说话。现在西方国家有什么大集会,还有在阳台上讲话的风气,我们称这是一种民主政治的精神。其实清朝故宫的午门,就是预备皇帝和民众见面的阳台。不过这种制度清朝没有行,但明朝却有。
明太祖是开国皇帝,天下是他打来的。以前他是皇觉寺和尚,扫地挑水也干过;他有这样精力,可以做独裁的皇帝。明成祖也还是亲手打天下,他是封出去的王,从北京打到南京来篡了皇位;他也有精力可以亲裁庶务。
不过阁权虽重,而他们的官阶还是低,仍只五品。因此通常内阁大学士都由尚书兼。
经筵讲官”是教皇帝或太子读书的,那是皇室的老师。由曾任这些官职的人来兼内阁大学士,自然和皇帝关系是既尊且亲了。所以明代的大学士(皇帝私人秘书)以六部尚书(政府行政长官)和曾任经筵讲官(皇帝的老师)的来兼任,他们的地位就尊严了。
然而明代大学士,他在官职上的地位虽然低,他在政府里的权任却很高。
现在明代,则一切诏令皆出皇帝亲旨,大学士只替皇帝私人帮忙,全部责任在皇帝。而皇帝失职,却并无办法,算只有给事中有时可以封驳。给事中究竟是太小的官位,那能拗得过皇帝?所以明代制度,可以说是由皇帝独裁了。不过碰到大事情,皇帝还是要到文华殿、武英殿来同那批大学士当面商量;只小事情不重要的,由内阁写了条子送进皇宫给皇帝慢慢地批。
现在再说皇帝和内阁日常不见面,于是皇帝和内阁中间的接触,就多出一重太监上下其手的机会。皇帝有事交付与太监,再由太监交给内阁。内阁有事,也同样送太监,再由太监上呈与皇帝。这样,太监就慢慢的弄了权。甚至皇帝嫌麻烦,自己不批公事,私下叫太监批。“批红”的实权,落到太监手里,太监变成了真皇帝,掌握政府一切最高最后的决定权。遇到太监懒批的,便把来当作包鱼包肉的废纸用。这种黑暗腐败,在历史上,只有明代有。太监领袖称“司礼监”。明代政制最坏时,司礼监便是真宰相,而且是真皇帝。
这种情形下,外面弄得没办法。内阁学士若真要做点事,也必须先勾结太监。
权臣弄权”与“大臣当权”,在中国传统政治观点上是大有分别。大臣是在当时的制度上有他正当的地位的。在中国传统制度下,宰相无事不该问,无权不该揽。他不问事,不当权,是失职,是无能。并非宰相而问事揽权,是奸臣,是权臣。权臣弄权,这是违反国法的,也是违反政治上的传统道德的。
因为张居正要管事,所以他要各衙门奏章公事每样备两份,一份送内阁,一份送六科给事中。这又是他不对。给事中虽官阶低,但在当时政制法理上,一切文件该他过目,这是不错的。内阁则并无必须预闻之职权,只皇帝私下要他预闻才预闻。所以当时人反对张居正,张居正是没有理由答辩的。他于是只有向皇帝去辞职
现在我们不了解当时这情形,总认为张居正是一大政治家,他能主张讲法治;其实他本身就已违法了,而且违反了当时国家的大本大法呀!该皇帝管的事,他来管,那岂非不法之至吗?
此刻我们要提倡法治,却又来推尊张居正,这正为不了解明代政治制度。
(三)明代地方政府
地方政治一向是中国政治史上最大一问题。因为中国国家大,地方行政之好坏,关系最重要。
当时公文,也分缓急等次,好像现在发电报要分加急电和普通电一样。当时递送某种公文,一点钟马该跑多少路,都有一定的规定。从这一站到那一站,快的多少时,慢的多少时,都规定了。每站都有守站的人。送公事的到达了,守站的早把吃的喝的都预备好;此人吃饱喝够,稍稍休息,再换一匹预先喂好了的马,继续跑。第一天到什么地方歇,第二天到什么地方歇,都有限定。因此几天内,如限赶到,是没有问题的。
再说那些站,建筑也极讲究。假山、水池、亭阁、厅房、洗澡间、马房,一应设备都周全。送公事的到了,总给你休息得很好,好让你明天再精神饱满地上路。即使不睡觉,不过夜,休息一两点钟,也足够恢复你疲劳。同时替你准备好新马,给你继续上路。马力也分等级;携带第一等紧急公文的,便给你第一级快跑的马骑。这些荒山穷谷的守站人,也决不会误你事。
(四)元明以下省区制度
但历史上“省”字原始是衙门名,非地域名。
“行省”是一个行动的中书省。过去御史台派人考察地方行政,今天在这里,明天到那里,所以有“行台”。中书省是中央政府最高机关,怎样可以分一部分在江苏,又分一部分在广东呢?这是元代一个极不合理的制度。这因异族征服了我们,跨驾在我们头上。最先使用这一制度的还是金。不过无论是金或元,都是外族用此制度来统制中国;都是不放心把政权交给与地方,也不放心把政权分散,所以连地方政事,也由中央政府最高领袖来亲自统制。
所以行中书省正名定义,并不是地方政府,而只是流动的中央政府。换言之,是中央侵入了地方。
共计有如是的十个分张所,并不是全国地方行政分成为十个区。行省制度在法理上的实际情形是如此。
再深一层言之。这种行省设施,实际上并不是为了行政方便,而是为了军事控制。
任何一省都如此。给你这一半,割去你那一半。好使全国各省,都成支离破碎。既不能统一反抗,而任何一区域也很难单独反抗。这是行省制的内在精神。
而且明代已废去了中书省,更何来行中书省?所以把行省长官改成为“承宣布政使”。全国正式划分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使”是指的官,“司”是指的衙门。我们若正名讲,该说明代的地方行政分成为十三个布政使司;不该说它分成了多少行省,或说多少省。
到清代,在承宣布政使之上,又常设有巡抚和总督。
满洲只是吉林省松花江外长白山附近一小区域,在明代属建州卫。唐称府,明称卫,这是军事区域的名称,并不是东北的行政区域。关东三省才是东北行政区域,而尚不全是行政区域。而一般人不注意这些事。或者满洲人要故意把满洲两字的地域观念放大,所以他把省区也勉强分为关东几省、岭南几省等不合理的称呼,来牵强混淆。而后来日本人又推波助澜,故意把东三省说成是另外一区域,而且东三省就是满洲。这实在是一个极大混淆。后来弄出溥仪的伪组织,自称满洲国,认为是满洲人统治着满洲。实际上东三省那可与满洲相提并论?
又如说“本部十八省”,那更荒谬。中国历史上根本就没有所谓“本部”“非本部”之别。秦代万里长城早已东达大同江,辽河流域永远在中国历史圈之内,如何说它不是中国之本部?这原是外族敌人有意混清是非造出来做侵略的口实。此刻又有所谓华南、华中、华北等称呼。试问中国政治区域上,有没有这些分法呢?中国人不注意,大家跟着这样叫,现在还没有事,不要紧;十年二十年以后,说不定政治上,外交上,又发生问题。连我们的脑筋里,观念上,也会发生问题的。如想我们是华南,你们是华北;这些观念,都会发生很大作用。
省区的“省”字,根本是一个不祥的名称;最好以后能在新的地方政治区域之划分下把这字革除,再不沿袭。
(五)明代地方监司官及督抚
布政使管行政,按察使管司法。
又有一个“都指挥使”,管军事。三个司合称为“三司”。
承宣布政使司又叫“藩司”,提刑按察使司叫“臬司”。清时俗呼藩台、臬台。照理,臬司尚可称“台”,如御史行台之例。
按察使本该流动考察,不常川驻定一地方。但明、清两代都已固定有驻地,称“台”已不合理。
布政使下面有参政、参议等官,提刑按察使下面有副使、佥事等官
这种官派出去,叫“分司”。分司到了清朝,俗称“道台”,普通称为“监司官”。犹如省政府派几个参议到地方上协助办事。这样一来,地方政府的事情就更不好办了。
明制,地方行政制度,最低一级是县。县上面是府和州,这是第二级。上面才是省,就是承宣布政使司,是第三级。三级之外再加上分司,就变成了四级。
清两代是把地方高级政府再派到低级去,这便是监司官
分司分道又分为两种:由布政使派出的叫“分守道”,由按察使派出的叫“分巡道”。
变成管官的官多,管民的官少。
这许多官下面,才是府、州和县。县官压得太低太可怜了。他服事奉承在他上面的长官还来不及,那有工夫去亲民?
总督、巡抚在明代制度下还尚好,因其必有事才派出此等官,并且都带一个“都御史”的衔。
但一到清代,总督、巡抚又变成为永久的
(六)明清两代之胥吏
中国传统政治有“官”与“吏”之分。最先“吏”是指的管理一般业务的,略等于今天之所谓事务官。
在两汉时代,每一机关的长官独称“官”,属官皆称“吏”。官、吏的出身,并无大区别。宰相由吏属出身,是件寻常事。
唐代的吏和官,已分得远了;然而两者间还是没有判然的划分。判然划分的时期要从明代起。
但那是一时济急。迨到明成祖时,便规定胥吏不能当御史。这就是规定曾任公务员的不能做监察官,又胥吏不准考进士。这样一来,便限制了胥吏的出身。“官”和“吏”就显然分开两途。于是在中国政治上的“流品”观念里,胥吏被人看不起。这一观念始于元,到明成祖时而确定。
方社会有阶级,无流品。中国社会则有流品,无阶级。这也是双方社会一大区别。直到今天,流品观念在中国人脑里还很深。
历史上的事情,有些摆在桌子面上,有些则隐藏在桌子底下。
一般谈历史的,只注意桌子面上事,譬如宰相怎样,六部怎样;而没有注意到桌子底下一样有力量,一样有影响。直到晚清光绪年间,还有人这样说:“一切事情到了胥吏手里,铨选则可疾可迟,处分则可轻可重,财赋则可侵可化,典礼则可举可废,人命则可出可入,讼狱则可大可小,工程则可增可减。”
明、清两代的地方行政官,大都是管官的,不是管事的;事都交给师爷,由胥吏去办。
当时的政治传统重法不重人。只要你在胥吏流品中,无论如何有才有德,仍走不出胥吏之本流,仍还是一胥吏。所以胥吏不再要自爱,不再要向上。
现代一般人,都说中国人不讲法;其实中国政治的传统毛病,就在太讲法,什么事都依法办。一条文进出,一个字两个字,往往上下往复,把紧要公事都停顿了。
胥吏政治”之又一面,便是今天所谓的“文书政治”。这是中国传统政治里的尚文之弊。两汉政治的好处,便在其质实少文。而尚文政治之害处,则最易在政治的下层低层曝露。
二明代考试制度
考试制度自唐历宋,还可说没有大变动。到明代,变动就大了。后来清代的考试,从明代沿下。
(一)进士与翰林院
唐、宋两代的考试,由民间先在地方政府呈报,由地方送上中央,这些人就叫“进士”。考取后称“进士及第”。
到了明代,殆因报考的人数更多了,才分成几次考。第一是府县考。录取了叫“人学”,又叫“县学生”,俗名又叫做“秀才”。照理,县学生该赴县学读书;但有名无实,并无正式的县学。其次是省试,考试地点在各直省的省会,这叫“乡试”。中式者俗称“举人”。各省举人再送到中央,集合会考,这叫“会试”。会试中式,始是“进士”,也叫“进士及第”。
明制进士及第以后,还该留在中央政府读书,由中央派一个资格老的前辈进士出身的人来教。
照例,要待这些进士读书满三年,再加一次考试;成绩好的,就得入“翰林院”。所以明代翰林是进士在中央读了几年书,经过考试,这个时候称为“散馆”,才成翰林的。
而明代风尚,则极看重进士与翰林,非进士、翰林就不能做大官。
从两汉到唐宋,任何人都得从小官先做起,但人人都有当大官的希望。明以后,科举分成两层,下层是秀才、举人,没法当大官。
因为考取进士后,留在中央这几年,对政府一切实际政事,积渐都了解。
汉代培养人才的是掾属。唐代培养人才在门第。宋代培养人才在馆阁校理之职。到明、清两代,始把培养人才的机构归并到考试制度里。
(二)八股文
但为什么政府偏要用此来考试呢?当然有人要说,这岂不是专制皇帝故意的愚民政策吗?然而明代推行八股文,早已在衰世。那时的皇帝,那里会用心创造出这样用意刻毒的制度来?当知任何一制度,很难说由一二人所发明,所制定。正因当时应考人太多了,录取标准总成为问题。从前唐代考试,一定要考律诗,就因为古诗不容易定标准,判优劣;律诗要限定字句,平平仄仄,要对得工整,一字不合法度就不取。标准较易具体而客观。
三明代赋税制度
自明迄清,国家对于赋役,都有一种重要的册籍,名叫“黄册”和“鱼鳞册”。“黄册”是登记户口的,“鱼鳞册”是登记田亩的。
黄册以户为主,每十年更定一次,凡四本。一份上户部,三份分送布政司、府、县。
“旧管百亩,今卖。当开除户下田二十亩,彼买者新收二十亩;而此户实在则止八十亩。”
其实在当时,本兼有“限民名田”之义。
但时间隔久了,便弊端丛生。
最先是由人运用那项制度来迁就那弊端;最后是那项制度无法保留,只有根本舍弃了来另立新制度。
在此项册子上,不仅便利了政府收租的手续,而且实在是不便于民间之兼并的。
虽在南方觉得是便利,但在北方则各处深感不便,反对甚烈。实际上,一条鞭法经历时期也并不久,便紊乱了,并不能完全遵照那法制来推行。
我常说,任何一项制度之成立与推行,决不是孤立的;它必然须和同时其他几项制度相配合,它必然会受其他某几项制度之牵动和影响。
即就土地制度和租税制度论,此两项制度之互相配合,及其互相牵动影响之处,特别大
于此我们可以想象,我们今天若要再提出一项土地制度之整理及新规划,其势仍会牵连及于其他一切制度之如何相互配搭,以及与社会上一般情状之如何真实适合的这一问题上。我们此刻来讲历史上的各项制度得失,正要我们了解:一项新制度之成立和推行,其条件是如何地复杂,其考虑是该如何地周详的。
四明代兵制
明代武功,较之唐代相差并不远。明太祖平天下,原定有“卫所制度”,其实也就如唐代的府兵制,不过名称不同而已。大的兵区叫“卫”,小的兵区叫“所”。明代的卫所,便如唐代的府。
当时每一兵区,设在一个府里的叫“所”,连着两个府的叫“卫”。大约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八人为一所,一百一十二人为百户所,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遇出兵打仗,由朝廷派一个将军,叫作“总兵官”,所带的便是卫所军队。战事结束,总兵官把兵权交出,军队回归卫所。平时卫所军给田自养,国家不要他赋税。这种制度还是同府兵制一样。
其实我们该晓得,像中国这样大的一个国家而垮了台,当然不是简单的一回事。我们该就历史上切实来理会。这并不是说文化衰败,道德堕落,政府专制黑暗,几句空洞不着边际的想象话,便能道出其中之因缘。
就政治讲,每一制度,只要推行到两三百年的,总不免出毛病。明代大体上已过了两三百年的太平日子,无论当初制度怎么好,也会腐化。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两三百年的长时间,人们的精神不会始终紧张,维持原状的。它也会放松一下。就拿卫所制度说,此制度不算得不好,而且明代也凭此建立了辉赫的武功。后来国势隆盛,四境太平了,兵卒一生不见打仗,他们的精神当然会松懈。
而且动员打仗,譬如打满洲吧,依照制度,要全国平均分调,不是随便单从某一地方调发的。这说来并不错。但结果,云南调五百,四川调一千,他们到北京的路程已相当远。全国各地的兵卒,几十万人集中到中央,早已是全国骚动了。而且他们间风俗、习惯、语言、面貌,都是陌生的。打开武库,里面所藏兵器衣装,不知已是若干年前做好存贮在那里。拿出来,铁也锈了,缝的线也烂了。
这实在是因于承平过久,自然把战斗生活淡忘了
为了骑马方便,长袍一面开杈,骑上马,还可把另一面的里襟搭过来,两条腿都盖着了。照中国内地人服装,骑上马,膝盖就露出,要受冻,僵了。两手为要伸出拿马缰绳,他们的马蹄袖,正好保护伸出的手指。
兵队数量不须多,每个兵都该量着尺寸做军衣,又要适合着东北关外的气候。当然刀枪武器也该要新的,又该配合各人的气力。如是再可谈训练。他把计划定好,政府也赞成。但户部拿不出钱,就没有能照样办。我们从这点看,可知一个国家的武装,物质条件也要紧,我们不能老是拿精神来战胜强敌啊
在历史立场看,应该有一历史的说法。所谓历史的说法,便是根据历史,把具体事实来说明。我们不要说中国民族衰老了,它的文化不行了,那些空洞话。我们要分析那时的具体事况。换言之,我们要找出历史材料,来说明当时究竟失败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