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童年(1岁到13岁)
第一节 眼睛斜视
清末明初,我家当时的家境在当地农民中算是上等,父亲是独子,父母共生七个孩子,其中二姐二花、三哥永生分别於九岁及五岁时因病夭折。其余五位:大哥凤年、四哥福生、六弟源生、七妹月琴及我都成家立业,我排行第五,1932年12月因母亲怀我时劳累过度7个月就产於藕渠厍上老宅内,因早产又瘦又小,有人主张把我丢掉,妈妈不舍坚决不允,放在摇篮里顺其自然,饿了喂点吃,尿了换块布,面对天窗,困了睡,一晃三年才开始学走路,但头脑被睏扁,眼睛就此斜视。
第二节 磨练
1936年秋天,母亲生下月琴妹18天,就离乡背井携四哥、六弟、七妹去横径镇同大哥开设南货店,父亲与五岁的我留守家中,有时父亲外出做事数天不归,五岁孩童就独守17间房屋的老宅,有米就烧粥吃,无米就向邻居讨饭吃,做错了事父亲回来只打不讲,夏秋雨季常去掏虾摸蟹吃,饥寒交迫的冬天常卧床不起,衣衫破烂不更替,白蚤叮咬瓜烂皮,生得一身赖疥疮,夏季常泡河水里,妈妈回家看望我,挥泪无奈又离去,八岁时染上血吸虫病变成大肚皮,险些丧命,妈妈把我接到横径治疗半年才痊愈。十二岁时不料又得伤寒病又几乎丧命,卧床八月妈妈亲自调理,终又幸免遇难确保了小性命。在孤独、散漫、挨打、流浪、饥饿、寒冷、白虱、及病魔中渡过了我八年的童年生活。
第三节 社会大动荡对我的影响
第一件事:1937年日本侵略军从白茆的野猫口登陆,农民们扶老携幼大逃难,我就在难民中,年仅六岁的我印象深刻,日军冲锋队对我家乡实行的“三光政策”众香庵二百多人被日军活活烧死,唐岸村、新桥村几百间房屋都被烧光,我外祖父也被杀死,表兄陈福元家11间房屋被烧存一间。
第二件事:1942年冬季厍上老家因租户钱银福夫妇将“脚炉灰”倒在稻草边而死灰复燃至晚上让成火灾,乡亲们从四面八方赶来,人山人海,奋不顾身英雄救火的的场面,正是这种朴实的、不图回报的团结的力量才保住了我家二栋大屋未遭毁灭。
第三件事:我曾亲眼看到胡家地主的第三个儿子胡家泰卖掉自家田地,为乡村公众办学校,看病不收钱。
第四件事:印象也很深刻,那时的警察、伪军、地痞在光天化日之下敲竹杠、吃白食,还有在1938年洪水泛滥家乡被淹,粮食颗粒无收百姓逃荒,携老扶幼成群结队的灾民央求富人的帮助。
受苦八年的散漫生活,我染上了性格粗暴、行为野蛮、出口伤人、出手打人、欺侮女孩等流氓习气,同时又初步练成了“天不怕、地不怕”胆子大,魄力大的作风,特别能吃苦耐劳的精神,主观能动性强,善于独立思考,疾恶如仇,自立自强不甘人后。勇往直前的品格,纵观八年艰苦的童年生活,还是利多弊少。记得妈妈常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实践证明,我现在虽不是人上人,但也不是人下人,对吧!